2025沪杭甬数字化二期低速抓拍设备采购、上三高速视频遮挡整治项目摄像机设备采购项目
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XECG2026092300302)
公示结束时间: 2026年10月 9日(不少于1个工作日,当天不算)
一、评审情况
1.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 包件名称、编号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响应报价 (元) |
质量 | 供货期 | 备注 |
| XECG2026092300302/01\2025沪杭甬数字化二期低速抓拍设备采购 | 浙江数慧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响应报价58000.00(元)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 |
|
XECG2026092300302/02\上三高速视频遮挡整治项目摄像机设备采购 |
浙江之江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响应报价40530.00(元)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 |
2.成交候选人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成交候选人的具体资格能力条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3.否决响应原因及依据
| 包件名称、编号 | 被否决响应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备注 |
| / | / | / | / |
4.流标情况
| 包件名称、编号 | 流标原因 | 备注 |
| / | / | /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通过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具体操作步骤如下:点击“投标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按钮,选择需要提异议的项目,输入异议的内容,选择“问题类型”为异议,上传相关附件(如有),提交异议。上传的异议材料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由被授权委托人签署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三、其它内容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8日-2026年10月9日。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将依法确定候选供应商为最终采购供应商。
四、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纪检室
地 址:浙****路****号****中心
电 话:0571-****0383
五、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浙****路****号****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话:0571-****8142
电子邮箱:zh****@****.com
采购单位: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 26年 9 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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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22456/lhfoGKEBLRKCxEZfveO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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