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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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3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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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 影响 评价 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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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创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PE包装袋生产项目 |
位于福建省闽侯县荆溪镇闽侯****路****号2#厂房,建筑面积1924平方米,租赁福州集锦电工设备有限公司厂房 |
福州创洁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方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位于福建省闽侯县荆溪镇闽侯****路****号2#厂房,建筑面积1924平方米,租赁福州集锦电工设备有限公司厂房。项目年产1500吨PE塑料袋,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1万元。 |
1、项目应严格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达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浓度限值(氨氮排放参照《****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水质控制限值)***网,生活污水排放量≤180t/a。 2、项目应优化总平布局,合理密闭有机废气产生车间,提高有机废气收集效率,有机废气应经收集处理有组织排放。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及表2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项目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标准限值。 3、项目应合理布局,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排放限值。 4、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执行,妥善处置,严禁随意堆弃;危险废物贮存和转运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执行。 5、项目建成后全厂允许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2.0304t/a。今后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国家政策和实际情况对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调整核定,你司应按照执行。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应依法获得后,项目方可投入生产。 6、健全和完善企业的环保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落实事故应急处置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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