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比选基本要求
重庆市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对自动微量移液器进行采购,具体需求如下:
一、招标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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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是否分包 |
|
自动微量移液器 |
48.8 |
1 |
不分包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以上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
三、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网(https://www.****.com)注册供应商账号,并完成采购项目线上报名。
(二)凡有意参与报名的投标人请仔细阅读采购需求公告及相关附件,如有疑问及时沟通,报名成功后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采购需求公告是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投标人一旦参与投标,即被认为接受本采购需求公告中所有条件和规定,无论比选议价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比选议价有关的全部费用。本采购项目是否应标,完全自愿,招标人不对依照规定程序产生的评标结果进行解释。
(三)采购需求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逾期或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的恕不接受。
(五)报名方式及流程
1.报名方式:线上报名,目前我院已采用线上报名方式,各供应商、***网后,查看招标信息板块--供应商登录,经注册并通过审核后即可报名。报名***网站查看,具体议价时间将通过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予以通知,***网站进行确认。
2.报名操作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可在招标信息板块--政策通知中查看“重庆市妇幼保健院设备管理科相关采购项目线上报名系统试运行的通知”。网址:https://www.****.com。
(五)开标地点:以报名成功或报名时间截止后短信通知为准。
(六)开标时间:以报名成功或报名时间截止后短信通知为准。
特别提醒:请报名单位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请密切关注短信通知,避免错过开标及议价相关事宜。本次报名资质将在报名时间截止后统一审核。(审核通过的单位,我院将在1 至10 个工作日左右向其发出开标、议价短信通知。凡因我院已发送短信通知,而报名单位未及时关注知晓、错过投标议价的,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023-****8922
地 址:****路****号
第二篇 项目技术(质量)需求
说明:
1、“※”标注的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2、“▲”标注的技术需求为重要技术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
3、“○”标注的技术需求为一般技术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
4、本篇中若未明确要求所需提供证明材料的形式,则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提供原件或复印件,仅须保证清晰可辨即可。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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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标的名称)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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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微量移液器 |
1台 |
注:本表可不在《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中进行填报,且不作为响应情况的评分内容。
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
(一)主要性能
※1.总体要求
用于高精度、低死体积的纳升级微量液体处理。原理是采用微流控芯片技术,通过内置的微阀和微隔膜协同工作,实现非接触式的主动分液,达到高效分配珍贵试剂、避免交叉污染和管路堵塞的目的,广泛应用于NGS文库构建、PCR/qPCR、细胞培养、高通量筛选等生命科学实验。
(二)技术参数
1.▲分液原理与接触方式:采用非接触式分液方案;用于珍贵敏感试剂时不得因吸头接触造成显著吸附交叉风险。
2.▲体积工作体积覆盖至少0.1 µL–10 µL/孔。
3.▲可自动叠加至≥100 µL/孔用于洗涤、稀释、大体系。
4.▲精度:100 nL:CV ≤3%。
5.▲精度:1 µL:CV ≤2%–3%。
6.○对含甘油、DMSO、PEG、等试剂给出适用粘度范围,至少支持 1–25 cP。
7.▲移液死体积 ≤6 µL/试剂通道。
8.○支持未污染试剂回收至原管/废液分离。
9.▲兼容96、384孔板。
10.○可扩展1536孔板。
11.▲同时在线分配不少于3种试剂。
12.○同时在线分配可扩展至6种(含)及以上试剂。
13.▲每种试剂独立流体路或独立芯片/喷头,互不串道,支持不同体积、不同精度参数分别设定。
14.○支持任意孔位跳加、行列加、变量加。
15.○支持同一板多种试剂分区/分次分注。
16.○芯片/喷头/管路可自动清洗、可除气等;提供一键清洗程序。
17.○分液速度:384孔板试剂分液时间3分钟。
18.▲可以支持大体积连续流管分液,体积到1-5mL。
19.○连续流管路流速大于600ul/秒。
※(三)配置清单
1.主机1台
2.控制计算机1套
3.微流控芯片套件(含分液头)8套
4.软件授权1份
5.校准工具1套
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
“※”标注的商务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交货期:
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二)交货地点:
****路****号(具体位置由采购人指定)。
(三)验收方式
1.医疗设备验收工作由采购人医学装备管理部门组织使用部门和中标人共同完成。医学装备验收包括到货验收和性能验收两部分。
1.1 到货验收
1.1.1货物到达现场后的到货验收,应由采购人医学装备管理部门人员、使用部门人员、中标人共同进行,作出到货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1.1.2到货验收主要内容包括:查验外包装、合同号、箱件数、收货单位名称、品名、货号、批次及相关资料;开箱查验医学装备品名、规格、数量、外观、技术资料、出厂日期、出厂编号以及附件等。
1.1.3到货验收合格条件:
中标人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交货;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提供的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且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配置要求;系统开机试运行正常。
1.1.4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中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2.性能验收
2.1性能验收主要内容包括:验证医学装备功能;验证医学装备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
2.2性能验收合格的条件
医学装备技术参数、医学装备性能指标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参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和技术培训。当双方对验收意见产生分歧时,采购人有权单方委托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性能验收,并以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性能验收结论”作为合同性能验收的依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该类型医学装备有基本性能标准的,按相关标准执行。
2.3性能验收过程应当做好现场记录,留存必要资料。
2.4对性能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属于中标人责任的,中标人应当及时办理换货、退货、赔偿等。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索赔全部已付货款。
3.属于国家规定商检范围的进口医学装备,到货后中标人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商检部门申请检验。
设备运抵现场后,中标人在3天内派工程师技术人员抵达现场,在采购人医学装备管理部门人员在场的情况下,会同中国商检部门完成开箱检查,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中标人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检验结果作为验收工作内容和依据。
医学装备到货验收和性能验收均合格,凭各方验收人员签字确认的验收记录(验收报告等),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货款支付和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4.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技术参数、产品配置等)进行确认的,中标人有义务通过制造商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确认。
5.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6.中标产品如有场地装修(屏蔽装修)需要的,中标人需要合同生效后7天内,派出工程师到现场勘查场地条件,负责机房设计、线路布置,并提供图纸。采购人将根据要求负责场地装修(屏蔽装修)施工。
7.验收要求
按照最终签订合同约定内容验收。中选人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设备,应提供生产日期距安装日期不超过1年的产品,合同质量标准应为达到最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达到出厂标准或通常标准,并要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一旦发现采购安装的设备质量标准与合同约定标准不相符时,采购人有权拒付合同价款,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中选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国产设备中选人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制造合格证;进口设备中选人须提供设备进口报关单和海关关税完税证明等相关进口证明材料,且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中选人承担。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设计费(若有)、软件升级费、接口及维修密码开放费、咨询服务费、维修维护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以及验收合格质保期内等完成全部合同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若所投产品为进口设备的,还应包含中国海关关税和中国海关增值税)。
若中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且海关认可该产品可以免除进口税款的,免除的税款(中国海关关税和增值税)由采购人享有,将不再支付给中标人,在最后一笔合同款支付时将该部分金额扣除。
因为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注:投标人须考虑最新的国际形势影响导致的国家税收政策变化或调控,对于进口货物加征的任何海关税金采购人均不予承担,所有税费均包含于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投标价格及合同金额不做任何调整变动。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质量保证期达到5年。
(二)售后服务内容:
1.投标人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1电话咨询
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12小时内解决的,应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1.3质保期内,如中标人未按约定提供维修维护等售后服务,经采购人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则采购人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维护等,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同时中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不免除中标人的质量保证责任。
1.4设备损坏维修期间按采购人要求需中标人或制造商提供备用机使用,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及配套耗材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1.5技术要求及升级
1.5.1 在质保期内,如果中标人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中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提供终身远程培训和软件升级。终身开放软件接口、维修密码等,终身开放RS232、LIS、DICOM等数字接口,可无缝实现与采购人HIS/RIS/PACS***网络连接,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5.2 质保期内,中标人和制造商负责商品维修维护和更换,对于商品不能维修或更换,中标人应退还和支付采购人已支付的合同金额及相应的利息和损失,同时保证开机率≥98%(按365日/年计算),否则质保期做双倍延长。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2.1质量保证期过后,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投标人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投标人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2.3中标人或制造商售后服务中,在质保期外如存在维修费用,应先维修后付款,使用的维修零配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价格不得高于国家规定标准,具体金额,买卖双方另行商谈。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及配套耗材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3.其他
3.1设备在安装使用六个月内,若因产品质量问题,同一故障连续发生三次(非人为)或不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新设备(或退货)。若为更换,更换后的产品应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保修期;若为退货,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回所收采购人全部货款。
3.2因设备自身的质量问题引发医疗纠纷、事故时,其产生的所有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人为因素除外),采购人保留设备不良事件的永久索赔权。
※四、付款方式
(二)中标人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中标人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原件、增值税全额发票原件等材料,向采购人申请付款;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并在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中标人账户。如中标人未按约定向采购人提供办理支付手续所需材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五、知识产权
中标人保证向采购人交付的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等权利),因侵犯第三方权利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采购人因使用中标人提供的设备被第三方主张权利的,由中标人负责处理相关事宜并承担责任,届时采购人还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全部损失。
※六、培训
中标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中标人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
※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
产品到货验收时,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产品维护手册、维修手册、软件备份、故障代码表、备件清单、零部件、维修密码等维护维修必须的材料和信息,在验收时以列表清单的形式作出明确的响应。如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的,须出具书面说明函并加盖中标人公章。
※八、履约责任
1.中标人须遵守履约作业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履约过程中,如发生工伤事故或财产损失的,或中标人履约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及权益受损的,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因中标人履约行为造成的各种行政处罚等一切责任和费用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在履约过程中,因中标人履约行为导致的任何纠纷或投诉、任何争议责任的调查确定及承担,均由中标人自行应对和负责。
2.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的真实性;否则,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虚假响应的中标人承担违约金;违约金按照产品中标价格的10%计算。
※九、违约责任:
1.中标人在合同约定日期内未到货,每逾期一日按中标总金额1‰(仟分之一)/天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从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
2.中标人违约责任的赔偿不意味中标人整个合同责任的解除,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降低、减少有关合同条款履行的承诺。
3.中标人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中标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中标人应一次性退还采购人已付的全部费用,并按照中标总金额的20%(百分之二十)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部分由中标人负责向采购人赔偿。
3.1中标人擅自解除合同的;
3.2中标人擅自终止履行合同的;
3.3中标人逾期交货30个日历日以上的;
3.4中标人所交产品验收不合格且经采购人要求整改后仍未验收合格的;
3.5中标人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且经采购人要求履行后仍不履行的。
3.6中标人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产品或服务转包、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的。
4、中标人违反合同的约定,采购人因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
5、如中标人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及质保期外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售后服务,则属于中标人违约,每违约一次,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1%(百分之一)的违约金,且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其他商务要求内容
1.新机承诺:投标人所投产品需为制造商原厂制造,中标人交付产品之日于产品生产之日间隔不得超过1年。
2.计量责任:如中标人交付的产品为列入法定计量检测或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及其他计量器具的,中标人须在产品验收时向采购人提供由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3.灭失风险: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在采购人性能验收合格前,产品的保管责任、产品的损毁及灭失风险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合同履约过程中,因中标产品受加征关税等其他不可预见的政策性原因影响,导致税款增加的,增加部分税款由中标人承担;如国家或外商给予政策优惠补贴或减免税款的,该部分税款由采购人享有。
5.本项目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须满足《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规定。
6.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明确列出承诺。
7.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评标办法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质量)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二、评标标准
(一)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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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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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报价 (30%) |
30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
|
2 |
技术 (质量)部分 (49%) |
49 |
1.起评分: 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49分。 2.扣分条款: 2.1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1条不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共计10条),扣4分。 2.2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1条不满足招标文件一般性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共计9条),从起评分中扣除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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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商务部分 (21%) |
质保期 (3) |
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每增加一年加1.5分,最多加3分。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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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方案(10) |
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内容为: 1.响应时间 2.人员配置(含学历、职称、工作职责等) 3.技术培训 4.风险防控 5.应急保障措施 方案内容优秀得10分,良好得7分,一般得4分,不合理得0分。 注:方案内容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评审: 1.方案出现内容缺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 2.缺乏科学合理性,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 3.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 4.方案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不利于本项目的目的实现; 5.方案内容中包含其他项目名称,或出现与本项目不相关的其他内容; 6.内容空泛,无具体实施方法或内容; 7.现有条件下不可能实现的情形。 |
提供方案,格式自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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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8) |
所投产品(同品牌型号)具有销售业绩,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8分,不满足或未提供得0分。 |
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及任意一次付款发票复印件。 |
说明:评标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二)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三)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四)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五)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三、废标条款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一、标书内容
标书参考格式内容详见附件。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投递
投标文件按下述要求编制,报名结束后采购人通过短信通知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人需派专人递送投标文件(专人须了解项目、公司资质、报价等情况),进行现场议价。
(一)比选(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均为纸质件。每套比选(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二)供应商应留存电子档,电子档为pdf文件,供应商需保证电子档与正本完全一致。
(三)在比选(投标)文件正本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
(四)若比选人对比选(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确认。
(五)所有比选(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不得以合页等其他形式提交。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视为无效
(一)未按照采购文件制作比选(投标)文件,在技术与服务需求中提供的支撑材料不符的;
(二)比选(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比选(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五)比选人串通比选的;
(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其他要求
(一)设备安装运行条件要求:如设备安装要求特殊,需在其他附件位置上传相关要求说明材料,详述所报设备系统安装运行所需的场地机房、环境设施、附属配套及用水用电的具体要求。对有特殊情况要求的,需予以重点说明。
(二)医院不接受恶意低档产品低价充好销售或设备捆绑销售耗材/试剂等不正当竞争的销售模式;严禁供应商串标、围标等恶意行为,若发现此类情况,取消调研/投标资格,若已中标、成交,视为无效,相关供应商两年内禁止参与我院投标,医院不接受公司联合体投标。
(三)如供应商已在报名系统中申请参加产品调研或比选议价会并予以确认的,但未到现场未参加产品调研或者比选议价会单位年度内累计达到二次的,将列入医院黑名单,禁止参加医院产品调研或比选议价会。
(四)参与议价供应商需熟知项目和产品情况、业绩情况以及最终底价等信息。议价现场询问不清楚情况的,采购人可现场视为无效标,最终价格以现场报价为准。
(五)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系统中所登记的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和授权销售代表会作为与院方合同签订和合同执行的重要依据,投标公司签订合同后,合同执行期内严禁变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销售代表。
(六)同等条件下,我院将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以及高效节能环保产品。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采购活动。
(八)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九)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竞选,只能按照一家比选人计算。
(十)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比选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比选。
(十一)比选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
(十二)截至采购活动正式开始前,***网发布的更正、修改、补充说明、答疑等内容,都是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三)报名单位名称必须与比选人名称相同,只有按上述资格规定报名后,才具备采购准入资格。
(十四)比选人如对采购文件有任何实质性疑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且该书面质疑文件必须在公告时间结束前送达重庆市妇幼保健院采购管理科办公室,否则,视为完全放弃质疑。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日后,采购人根据会议安排时间另行通知(短信或电话等通知)。
重庆市妇幼保健院
2026 年10月12 日
附件1
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
表1-1 报价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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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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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
|
供应商名称 |
(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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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人民币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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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报价(小写) |
¥ 元 |
|
报价范围承诺 |
本报价为包干总价(含税),已包含完成《采购需求公告》全部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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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报价承诺:
1.我方已认真阅读《采购需求公告》全部内容,完全理解并接受各项要求。
2.本报价为包干总价(含税),已包含设备、运输、人工、服务、质保、管理、税费、利润等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除公告明确由采购人承担的费用外,我方不再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3.《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与本表总报价一致。
4.我方承诺本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表1-2 分项报价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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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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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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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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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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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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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填表说明:
1.单价、合价均须填写,不得留空。各分项合价=单价×数量。
2.各分项合价累计数应与《报价一览表》总报价一致。
3.本表所填单价为包干单价,已包含完成该项服务所需的人工、材料、设备、运输、管理、税费、利润等全部费用。
4.本表为本项目验收与价款结算的依据。验收不合格项目的价款扣减,按本表对应分项合价计算。
5.本表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与《报价一览表》一并装入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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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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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填写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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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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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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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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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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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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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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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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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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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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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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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兹证明上述人员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 )为我方授权代表。
授权范围:以我方名义参加重庆市妇幼保健院" "项目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响应文件,确认报价修正结果,参加比选议价,签订采购合同以及处理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授权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签署、递交的一切文件,我方均予承认。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授权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项目采购合同签订之日止。
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廉洁承诺书(格式)
致:重庆市妇幼保健院
我单位参加贵院" "项目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参加采购活动,诚实守信、公平竞争。
二、不以任何形式向采购人工作人员、比选议价小组成员及其近亲属行贿、送礼、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提供宴请、旅游、娱乐等不正当利益。
三、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参加采购活动,不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四、不向采购人工作人员或者比选议价小组成员打探评审情况、其他供应商报价,以及其他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
五、不以不正当接触采购人比选议价小组成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的途径谋取成交。
六、不提供虚假材料、不作虚假响应,不恶意质疑、投诉。
七、服从采购活动现场管理及评审工作安排,不干扰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八、如我单位成交,保证严格履行合同,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以任何名义要求增加费用。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自愿接受取消成交资格、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列入采购人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4
需求响应对照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填表说明:本表所列内容均为《采购需求公告》确定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须逐项填写"响应情况"栏,填写"完全响应""负偏离"或"不响应";填写"负偏离"或"不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本表需求内容为索引性摘要,如与公告正文不一致,以公告正文为准。
第二篇 技术(质量)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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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程需求及实质性要求 |
响应情况 |
响应说明及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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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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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三篇 商务需求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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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商务要求 |
响应情况 |
响应说明及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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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我方已逐项对照上述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并承诺响应内容真实、有效。如有"负偏离"或"不响应"情形,愿承担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后果。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网稿-重庆市妇幼保健院自动微量移液器院内比选采购需求公告(第三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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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2528/DlYbP6EBni4p5U9XNXn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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