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钬激光治疗机(重新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https://****.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3日14时30分00秒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17-04A-2026-D-F-E24257C01
2.项目名称:钬激光治疗机(重新招标)
3.预算金额:495,000.00元
4.最高限价:495,000.00元
5.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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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是否进口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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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钬激光治疗机 |
1 |
台 |
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
拒绝进口 |
所属行业:工业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并提供总公司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属于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如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亦视为符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ov.cn)***平台(https://****.gov.cn)***平台(https://****.gov.cn)网站查询投标人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网”(****.gov.cn)为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6)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9)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
(10)纳入本院有效期内诚信档案管理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注:
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网/交易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用户操作指引(供应商)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3日14时30分00秒
2.获取地点:https://****.com
3.请有意参加该项目的供应商登录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后下载采购文件。
四、递交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时间均以公告为准。
2.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14时30分00秒
五、开标/谈判时间和地点
1.开标/谈判时间:2026年10月23日14时30分00秒
2.开标/谈判地点: ***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1.关于在线解密: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加密文件,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14:30:00-15:00:00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中心(https://****.com)”,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系统中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若投标人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则无需进行解密操作)
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网/交易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深圳自行采购系统用户操作指引(供应商)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3.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10月18日00时00分00秒
4.澄清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10月20日00时00分00秒
5.异议(质疑)期限:对本公告和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答复期限:收到异议(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
6.本项目有关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
八、其他补充事项
1.“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并不是“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中心网( https://www.****.com)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质疑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地址:****路****号****中心。质疑咨询电话:0755-****9052。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本项目预算主管单位提起投诉的权利。
-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成交(中标)人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成交(中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成交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风险。
3.其他: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应先行办理注册手续,***网/交易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深圳自行采购系统用户操作指引(供应商)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4.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九、网站及媒体发布
网站地址: ***网站(https://www.****.com)、***网站(https://****.com)重要提示:供应***网站,***网站公布的与本次交易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平台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各供应商。
十、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地址:****路****号
联系方式:谢老师,0755-****3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中心
联系方式:张鑫、李新颖、卢修宇、陈泽斌、赵锐、宋晋刚、宗正月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鑫、李新颖
电话:138****6451、157****4910
邮箱:gc****@****.com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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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254/V1NwL6EBni4p5U9XH9z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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