鲘门“省二类”渔港项目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技术服务采购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开展鲘门“省二类”渔港项目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技术服务采购工作,采用询价采购的交易方式,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报价文件,***网上递交应答文件(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SZXJY-2026-02444
2、项目名称:鲘门“省二类”渔港项目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技术服务
3、预算价(单位:元):400000.00(大写:肆拾万元整),报价不超过该控制价。
4、项目内容
(1)开展历史用海资料核查及海域使用权首次登记所需必要测绘技术服务。
(2)完成本项目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调查,以及相关海域和成陆土地的界址、面积、高程测量、范围比对、报告及图件编制。
(3)结合历史资料和主管部门审查需要,完成海洋环境现状调查与CMA检验检测。
(4)配合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申报、现场核查、审查修改及必要补测,直至取得验收合格文件。
(5)验收后继续配合办理海域使用权注销或者变更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海转陆)及相关测绘技术补正,协助取得相应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
(6)其余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及项目需求表。
(7)本项目为总价包干,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5、采购方式:询价采购(公开征集供应商)
6、成交原则: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中,按照最低有效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异常低价响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审查。
7、报价方式:总价包干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所需的人工、设备、调查测量、检验检测、报告及图件编制、报审修改、必要补测、差旅、税费、管理费、利润及其他相关费用,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8、公告及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18:00(北京时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本项目服务转包或违法分包给第三方。
10、重要提示:因供应商原因发生严重违约并依法解除合同的,采购人追回依法应退还的已付款项,另按合同总价30%追究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继续追偿差额。报价过低或自身履约能力不足不免除责任。具体按合同第九条执行。
二、响应方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本项目服务转包或违法分包给第三方。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7.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9.测绘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包含“海洋测绘”,许可作业范围应覆盖本项目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测量工作。证明材料:提供测绘资质证书及载明专业类别、作业限制范围的相关页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要求(CMA):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其认定能力范围应覆盖本项目采购需求明确列示的检验检测项目、参数及适用标准。证明材料:提供资质认定证书及对应能力附表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项目负责人职称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海洋、测绘、分析化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材料:提供职称证书、能够证明其专业方向的材料,以及与供应商的劳动或聘用关系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2.类似项目业绩要求: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内,须至少完成1项海域使用验收技术服务、海洋调查或海洋测绘项目,或包含上述工作内容的项目。项目完成时间以完成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及验收证明、成果接收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已完成的材料;合同关键页应体现合同双方、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及签章信息;上述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3.承担本项目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的技术单位不得承担本项目验收测量工作(提供承诺函)。
注:(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 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网”(http://****.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事项”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三、交易文件获取方式
1.交易文件获取时间:
交易文件获取起始时间:2026年10月12日16:00(北京时间)
交易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18:00(北京时间)
2.交易文件获取地点:***平台(https://****.com);****中心(https://****.com)登录办理获取文件、报名及响应,***平台指引操作。
3.获取方式:在线下载,免费获取
4.***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在交易文件获取时间段内登录上述系统下载本项目交易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先办理注册手续(具***网 / 交易服务指南 / 资料下载 / 深圳自行采购系统用户操作指引(供应商)),再进行交易文件下载。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网上响应,供应商需登录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https://****.com)办理询价报名、上传响应文件及报价(格式详见附件)。
2.响应文件及报价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18:00(北京时间);报名及报价开始时间:2026年10月13日09:00(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要求:响应文件需上传盖章扫描件,应包含报价单、一般资格证明、测绘资质证书、CMA证书及能力附表、项目负责人职称和劳动/聘用关系证明、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投标及履约承诺函等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报价低于最高限价65%(即低于人民币260000元)的,建议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成本测算、人员工时、设备投入、检验检测及后续持续服务安排等报价合理性说明和证明材料。***平台限制执行。
4.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网上报名后上传了响应文件又不参加投标的,应登录系统通过【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中撤销投标文件功能撤回已上传响应文件。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5日0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线上开标。
六、其他事项
1.关于在线解密(如有):如响应文件为加密文件,供应商应于2026年10月15日09:30至10:30(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完成在线解密,逾期未解密的,按平台规则处理;无需解密的,本项不适用。解密应使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同一电子密钥,***平台指引执行。
2.供应商投标(上传询价报名文件及报价)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网/交易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深圳自行采购系统用户操作指引(供应商)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3.交易文件获取方式:***平台(https://****.com)****中心(https://****.com)办理,***平台指引操作。
4.交易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18:00(北京时间)。供应商可在2026年10月13日09:00至2026年10月15日18:00期间按系统规则提交或更新报名文件、响应文件及报价。
七、异议/咨询、答复/澄清时间
咨询及澄清要求提交时间:2026年10月12日16:00至2026年10月14日12:00(北京时间);依法提出异议、质疑的期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答复及澄清发布时间:2026年10月12日16:00至2026年10月14日18:00(北京时间)。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澄清、修改,应相应顺延递交截止时间。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平台提出澄清要求,并依法依规提出异议或质疑。***平台发布。
2.采购人有权对成交候选人提供的资质、业绩、人员关系、CMA能力范围等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无法通过核验的,按采购文件和有关规定处理。
3.其他:(无)
九、网址及媒体发布
***平台:***平台(https://****.com);注册登录入口:****中心(https://****.com)。本次采购公告自2026年10月12日16:00发布,至2026年10月15日18:00截止。成交结果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平台规则另有更长要求的,从其规定。
1.重要提示:供应***网站或系统,***网站或系统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供应商。***平台恕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各供应商。
十、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办事处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办事处(324国道旁)项目联系人:程工
联系方式:19328717901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办事处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12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254/ZRoULqEBLRKCxEZfYeQ0.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