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弘扬慈善文化,践行慈善惠民”宣传活动服务项目 (实施购买后)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 |
| 项目名称: | “弘扬慈善文化,践行慈善惠民”宣传活动 |
| 预计采购金额(元): | 3,573.00 |
| 采购品目: | 其他服务 |
| 采购需求概况: | 关于政府购买“弘扬慈善文化,践行慈善惠民”宣传活动服务项目 (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弘扬慈善文化,践行慈善惠民”宣传活动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按《光明街道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要求,本次服务采取“竞价”方式进行采购。征集到3家供应商:深圳市乐与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深圳市言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偕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按低价中标原则,深圳市乐与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选定作为本次项目供应商。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按《光明街道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要求,深圳市乐与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符合本次项目要求。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深圳市乐与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3573元 服务内容和承诺: 一、服务内容: 在社区居民活动场所,以游园互动为形式,采取设置户外摊点、派发宣传资料、摆放展示架等方式,组织开展主题活动,向社区居民推广普及慈善法的相关知识点,并积极动员辖区干部职工及社区居民参与慈善募捐活动。 二、服务单位承诺: 1.参与本项目服务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2.参与本项目服务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自愿承担后果以及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光明街道翠湖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 ****路****号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23****52 公告日期:2026年9月16日 |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6-09 |
| 联系人: | 刘工 |
| 联系电话: | 0755-****1352 |
| 备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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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254/lJgEqKABMqitpwL5aNi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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