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实施跟踪与绩效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码:SSZXJY-2026-02467)
二、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9.3万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9.3万元,超过限价视为报价无效。
三、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严格落实《广东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入库工作指南》(粤乡振局函〔2023〕2号)关于项目实施监控、项目调整、绩效评价等环节的工作要求,确保所有项目按时保质完成、资金规范高效支出、绩效目标全面达成,拟采购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开展专项技术辅助服务。服务主要围绕项目实施、资金支出、绩效管控、系统信息录入等核心工作开展驻点跟踪,协助采购人建立“发现—预警—整改—销号”闭环管理机制。保障项目按计划、按方案落地建设,严控项目变更,确保资金支出达标、系统信息录入规范,同时协助落实问题整改,配合各项迎检工作。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1)项目实施进度跟踪管理。协助审核项目年度实施及资金支出计划,梳理月度、季度节点并形成总控计划。常态化每周跟踪进度与资金情况,编制项目进度报告初稿。配合开展全覆盖现场核查,对进度滞后项目加密核查频次,形成核查报告;同步做好项目系统信息录入与月度核查工作,针对项目调整事项开展专业评估并形成意见书,供采购人内部决策参考。
(2)绩效目标跟踪管理。协助复核各项目绩效目标,对设置不合理的目标指导优化调整,并形成绩效目标审核表及批复表,提交采购人审定。常态化采集分析绩效指标完成数据,对照年度目标核算完成率,对滞后事项提前预警并落实纠偏措施,实行月度动态跟踪。配合采购人统筹开展年度绩效自评工作,规范流程、归集佐证资料及编制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复盘并总结成效与经验,为后续项目谋划和资金安排提供优化建议。
(3)问题整改跟踪。协助梳理项目进度滞后、质量缺陷、程序不规范、绩效偏离等各类问题,建立带唯一编号的问题整改台账。根据采购人的工作安排,采取现场核查与资料审核方式开展整改复核,落实达标销号、未达标事项督办上报机制,每周汇总编制问题整改工作报告,提交采购人审核使用。
(4)驻场服务。安排专职人员驻点办公,对接街道及相关单位,配合采购人常态化督导整改落实。协助开展各级审计、巡查、巡视反馈问题的台账梳理、根源分析、方案及材料编制工作,全程配合采购人组织整改调度工作。现场配合上级各类检查,提供备查资料、解答问询,对检查新发现问题及时归集纳入督办台账。统一归集日常及督查问题台账信息,按月编制整改专报,动态汇总整改进度及风险情况报送采购人。
2.服务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或会计或经济类高级职称,具备八年以上项目管理或绩效评价相关经验,熟悉乡村振兴领域政策法规;工程管理专员应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五年以上工程现场管理经验,能独立完成质量核查并出具专业意见;财务或绩效专员应具有会计或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经验;数据管理员熟悉信息系统操作,能熟练运用Excel进行数据分析,专门负责信息系统录入督导和数据汇总分析。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采购人保密管理规定,不得泄露资产信息。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对应的资质及工作经验等佐证材料。
(2)驻点人员(可由工程、财务或数据专员兼任),驻点人员需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功底,能独立完成整改跟踪、资料整理及报告起草工作。其余人员不要求常驻,但须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提供远程或现场支持。
(3)本项目采购的为技术辅助服务,服务范围仅限于资料编制、数据统计、现场核查支撑、台账管理、信息录入、材料整理等事务性、技术性工作。项目审批、计划审定、绩效批复、整改销号认定、督办指令下达等管理决策职权,全部由采购人行使。
3.服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进度周跟踪报告、预警清单;信息系统数据录入核查资料;季度现场核查报告及影像资料;制度执行周核查报告、绩效运行监控周报;涉及项目调整的,出具项目调整评估意见书;问题整改台账、整改通知书、整改月度通报;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方案、自评报告及配套佐证材料、绩效评价结果分析应用建议报告;按需提供审计、巡查、巡视反馈问题整改配合方案及整改报告、整改销号月度专报;驻点工作周记。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签订之日起12个月。最终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乙方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30%作为预付款;
(2)中期款:服务满6个月,乙方提交阶段性成果,乙方开具对应金额发票,支付至合同总额60%(含前期预付款);
(3)尾款:服务期全部结束,乙方提交全套成果资料,采购人组织履约验收合格,乙方开具剩余金额发票后,支付合同剩余40%。
若甲方因财政支付程序导致的延迟支付,不视为违约,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分包,禁止转包。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七)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2),以便我局开展资格审查,如资格审查不通过,该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八)供应商须具备工程咨询、项目管理咨询或绩效评价等相关服务能力,有对应资质证书的须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如无对应法定资质证书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承诺具备开展本项目相关服务的专业能力;同时提供近三年内不少于两项同类型项目业绩作为佐证材料(业绩材料至少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甲乙双方、签订时间等信息)。
(九)提供《拟派项目团队信息一览表》(附件3)以及相应资质、工作经验等佐证材料。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项目评审方式
(一)评审方法:最低价法
(二)评审标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价,选定价格最低的为中选供应商。
(三)异常低价审查要求:评审过程中,如出现异常低价情形,评审小组有权启动异常低价审查,要求供应商提供项目成本测算等报价合理性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报价合理性的,响应作无效处理。
七、重要提示
(一)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见附件1)
(二)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10月15日上午9:00至2026年10月19日下午6:00***平台(网址:http://****.com:8081/)的“深圳政府自行采购系统”投递报价单、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及供应商资格要求所需提供佐证材料(以上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报价材料以系统投递为准,并同步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ny****@****.****.cn
(三)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四)本采购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八、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深汕****路****号****楼一栋305
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185****9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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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254/yx3DOaEBLRKCxEZfOw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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