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检机安检门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大厦)获取 磋商 文件,并于 2022 年 06 月 0 1 日15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H202 2 - 067
2、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检机安检门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904400 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包)
7、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检机安检门采购项目 。 (具体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45 日内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9、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10 、质保期:设备(产品)验收合格后,一年免费质保,一年免费上门服务,提供承诺函。设备(产品)制造商承诺的质保期优于本采购要求的,按承诺执行。
1 1 、交货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1 2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 3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1)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 节能环保产品优先 。 (响应文件中须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
( 2)根据豫财办 〔 2020 〕 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 ( 成交 ) 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网 ( http://www.****.gov.cn,***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 《 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三、获取 磋商 文件
1、时间:2022年 05 月 20 日至 2022年 05 月 26 日,每天上午 08:30至12:00, 下 午 1 5 :00至18: 3 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大厦)。
3、方式: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后收取相关文件。非工作日请提前打电话预约 。
4、售价: 5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2年 06 月 01 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米,****大厦。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2年 06 月 01 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米,****大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平台》、《河南省(洛阳市)***网》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 三 个工作日 2022年 05 月 20 日至 2022年 05 月 24 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的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
2 、监管部门及其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河南省财政厅
监管部门联系人: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
监督电话: 0371-****8421
3、 与本项目***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展览路 1号
联系人: 赵先生
联系方式: 0379-***6970 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厦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0379- 63333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 0379-6 3333611
2022年 05 月 19 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327/W6nx24ABTMy69BnwZpsG.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