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洛阳高新区丰李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委托,就丰李镇丰鑫社区监控设备采购项目(三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磋商项目名称及及编号
1.项目名称:丰李镇丰鑫社区监控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2.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高新政采磋商-2019-68
二、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407825.03元
三、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本次采购主要为摄像头及线路的采购、安装等(详细采购信息见采购清单);
2、质保期: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5、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 日历天
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9 年11月27日
五、评审日期及地点:
日期:2019年12月11日上 午9时30分
地点:****路**** ****大厦区开标室
六、磋商小组名单:关晓梅、侯腊云、李卫飞(业主代表)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供应商名称:洛阳市锦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花园大门北侧
八、成交金额:389820.00元
九、代理服务费:按照洛阳市高新区政府采购收费标准,由成交人支付。
十、公告媒体:(河南省)***网(****.gov.cn)和《****中心网站》
十一、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二、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洛阳高新区丰李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丰李镇
联系人:宋先生
电 话:0379****3556
十五、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工号:GX09-006
地 址:****广场****楼
电 话:0379-****8988
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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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327/vrRV9G4BBw64ezmy3S_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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