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35、40栋安装人脸识别设备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楼、35、40栋安装人脸识别设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9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1.评审时间;2.商务条款
更正内容:
(一)评审时间:2026年9月21日,10:00分
更正日期:2026年9月22日,15:00分
(二)商务条款:
1.工期:签订合同后5个日历日内提供设备,3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2.运输方式及到站和费用负担:由中标供应商送货到使用单位指定地点,负责安装调试,产生的运费及安装费由供货方负担。
3.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验收标准根据国家标准进行验收,提出异议时间为验收之日起15日内。
4.所投(道闸)产品厂家须承诺本次项目中所投产品(包含安装调试)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本次项目技术参数要求无任何虚假,如虚假应标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上报国家信用公示系统。(提供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参数完全满足承诺函并加盖厂家鲜章或投标专用章)。
5.针对投标人所投(道闸)产品,提供所投产品厂家针对本次项目的原厂授权及质保函(加盖厂家公章的原件)。
6.投标人所投本次项目的道闸设备必***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实现已有的人脸分析布控等大数据管理功能,***平台可以对道闸进行管控,可对人员进行筛选以及权限的修改,人脸识别须通过校园统一人脸数据库进行下发识别,****中心平台对本次道闸进行调度管控。中标公示期内携带所投品牌设备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演示验证,3个日历天验证不通过的则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提供道闸生产厂家的承诺函并加公章)。
7.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所投产品为投标品牌的原厂正品并附有厂家的保修单,按国家规定执行三包政策。
8.投标供应商承诺在中标后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部署(投标时提供投标人承诺函原件)。
9.技术参数中要求提供的产品资料在成交公示期间须提供给招标人进行验证,如果不符合招标技术参数要求的则判定为虚假应标,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0.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须谨慎考虑并承担风险。
(1)由成交供应商自身问题引起的工期延期,每延期一天扣除项目成交价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最高为合同价的20%,同时赔偿因延期给采购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逾期超过十天,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
(2)若成交供应商私自将本项目转移给第三方施工,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若成交供应商私自将本项目分包给第三方施工,采购人有权制止,并按分包价款等额处罚成交供应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地址: ****路****号
项目联系人: 许老师
联系电话:0855-***8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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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3483/QpkVraABMqitpwL5a7M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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