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2026年01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日期: 2026-02-14 1#_#2#_#3#_#4#_#5#_#6#_#7#_#8#_#9#_#10#_#11#_#12#_#13#_#14#_@_@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化管理运维服务项目#_#廊坊市生态环境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_#廊坊市市级水质自动站运行维护项目#_#全市水环境监测预警与评估分析技术服务项目#_#廊坊市水环境监测技术服务项目#_#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项目#_#***平台建设项目经费#_#***平台运维服务项目#_#加油站油气回收监督性监测项目#_#***平台运维服务项目#_#廊坊市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工业园区)自动站运维服务项目#_#全市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_#****中心实验室服务项目#_#委托第三方监测服务项目#_@_@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4.本项目采购内容:硬件运维、软件运维、线路服务、安全服务、驻场服务。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平台全年运行稳定;保障局内办公设备正常运转,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6.标的需满足的的质量、服务、安全等:各平台稳定运行率100%;普通故障处理时间小于等于2小时;重大故障处理时间小于等于4小时。
7.采购标的数量:1家。
8.服务期限:1年
9.地点: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_#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4.本项目采购内容:保洁服务、绿化养护服务、秩序疏导服务、水电暖保障维修服务、消防维保服务、电梯维保服务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为廊坊市****楼提供日常保洁、绿化养护、秩序疏导、水电暖维修、消防以及电梯维保工作。确保工作环境整洁,办公水电暖稳定运行、保障单位日常工作顺利开展。
6.标的需满足的的质量、服务、安全等:《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7.采购标的数量:1家。
8.服务期限:一年
9.地点:****道****号#_#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4.本项目采购内容:提供32座市级水质自动监测站的站房、采水、所有仪器设备、辅助设施等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确保 32 座市级水质自动监测站正常运行 。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本项目需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参照(不限于)《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廊坊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修订)》《加快***网共享的通知》《关于***网共享和点位基础情况调查的通知》《关于印发<河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指标评分细则(修订)>的通知》《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常规五参数、CODMn、NH3?N、TP、TN)运行维护技术规范(HJ915.3-2024)》等文件。
7.采购标的数量:1家。
8.服务期限:1年
9.地点:廊坊市#_#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4.本项目采购内容:提供日常巡查、技术分析、预警及运行审核分析、卫星遥感综合分析等技术服务。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开展日常巡查、技术分析、预警及运行审核分析、卫星遥感综合分析等技术服务,提供必要配套工作,为全市水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撑,确保各项水污染防治工作达到考核目标要求。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本项目需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参照(不限于)《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廊坊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修订)》《关于印发<河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指标评分细则(修订)>的通知》《关于印发<“十五五”国家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断面设置方案>的通知》等文件。
7.采购标的数量:1家。
8.服务期限:1年
9.地点:廊坊市#_#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特定资格:须取得省级及以上计量认证资质认定 CMA 资质(有效期内),且 CMA 资质附表中包括服务内容所列各项水质、流量检测资质(不含水生态监测)。
4.本项目采购内容:开展廊坊市重点河流水质及流量监测、重点河流污染趋势分析水质监测、廊坊市国控考核断面水生态监测等工作。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对重点河流考核断面水质流量定期进行检测,对国控考核断面进行水生态检测,检测数据及监测成果作为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和日常管理依据。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本项目需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参照(不限于)《关于印发<河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指标评分细则(修订)>的通知》《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全国淡水生物物种资源调查技术规定(试行)》等文件。
7.采购标的数量:1家。
8.服务期限:1年
9.地点:廊坊市#_#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特定资格:供应商须取得计量认证资质认定CMA证书,详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采购内容:完成周边土壤和地下水检测的方案编制、现场勘查与采样、样品运输、实验室分析、质量控制与检测报告出具等工作。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通过项目实施,数据支撑和理论依据,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
6.标的需满足的的质量、服务、安全等:《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等相关标准
7.采购标的数量:1家。
8.服务期限:一年。
9.地点:廊坊市市域内#_#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4.本项目采购内容:完成2期遥感监测技术服务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对廊坊市农村水体进行定量遥感监测,开展现场人工核查并出具CMA监测报告及数据分析项目报告。项目监测频次为1年2次,每次提供200个风险隐患点位,其中100个点位提供CMA监测报告。
6.标的需满足的的质量、服务、安全等:本项目需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参照(不限于)《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廊坊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修订)》《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环办土壤〔2023〕23号、《卫星遥感图像产品质量控制规范》(DZ/T0143-1994)、《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91.2-2022)等文件。
7.采购标的数量:1家。
8.服务期限:一年。
9.地点:廊坊市市域内#_#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4.本项目采购内容:确保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平台软硬件长期稳定运行;对廊坊辖区内现有 98 条涉放射源单位通信专线和视频信息与 99 家放射源生产销售使用单位、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生产销售使用单位、重点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中涉及放射性***网运维。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平台软硬件稳定运行,***网运维,提升辐射安全监管效率,降低风险,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6.标的需满足的的质量、服务、安全等:按时完成接入,保证带宽;软硬件运维达标,数据准确;安排人员值守,及时响应;有效监管,防止辐射事故。
7.采购标的数量:1家。
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9.地点:廊坊市辖区内#_#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特定资格: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详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采购内容:对廊坊市内现有540家加油站、4座正常运行的储油库和域内自有油罐车开展油气回收装置安装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工作。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确保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稳定运行,为空气质量提升提供支撑。
6.标的需满足的的质量、服务、安全等:《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2020)、《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1-2007)、《HJ 733-2014 泄露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标准,加油站油气回收效率为每季度抽检率不低于成品油经营企业的25%。
7.采购标的数量:1家。
8.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满1年。
9.地点:甲方指定地点#_#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4.本项目采购内容:***平台提供为限1年软硬件运维,确保系统稳定运行状态,***网络专线数据稳定传输。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第三方提供专业化的运行和管理,确***平台一年期内稳定的运行,持续对重点涉危企业实施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
6.标的需满足的的质量、服务、安全等:需成立专门的运维工作小组,配备至少1位驻场运维人员,***平台各功能的使用;***平台的稳定运行,确保***平台,确保实时查看各企业的实时视频情况;做好硬件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密切关注设备运行状况,提供设备配置、调试、巡检等服务;***网络线路正常,提供IP地址分配、网络设备管理等工作,配合设备厂家处理问题;对以上内容形成运维记录,每月向采购人提供运维报告。
7.采购标的数量:1家
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9.地点:廊坊市#_#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4.本项目采购内容:针对廊坊市7个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工业园区)自动站提供运维服务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有效保障自动站设备正常运行
6.标的需满足的的质量、服务、安全等:必须遵守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工业园区)自动站管理的各项运维规范,提供完整的系统运行维护方案
7.采购标的数量: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
8.服务期限:服务周期为一年
9.地点:廊坊市域内#_#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4.本项目采购内容:运维内容:针对廊坊市10个县市区90个市控乡镇空气自动站开展第三方运维服务。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开展本项目主要保障90个空气自动站正常运行,为环境管理和考核提供数据支撑,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完成。
6.标的需满足的的质量、服务、安全等:
本项目运维服务周期为一年,供应商必须建立完善运维体系,根据项目需求配置相应运维人员、车辆等,供应商应遵守关于运维空气站管理的各项规定。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系统运行维护方案,包含日常运行维护方案、质控方案等。
7.采购标的数量: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8.服务期限:一年
9.地点:90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_#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4.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包括按照监测方案、标准规范等技术条件要求完成监测任务,负责现场采样、现场监测、样品运输、样品交接、样品管理、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报告编制、不确定度评定,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日常维护、保养、期间核查及简单维修,负责自动站每日数据审核、空气自动站和河流水质自动站巡检、参加重点时段24小时常态化值班值守,负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核检工作、内部审核、年度计划制定等工作;负责应急监测以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通过项目实施详见招标文件。
6.标的需满足的的质量、服务、安全等:提供7×24小时服务,法定上班期间要求驻场服务,周六、周日及节假日根据工作需要驻场服务,其他时间服务人员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备岗备勤,确保随叫随到,随时到场处理突发事件;
7.采购标的数量:1家。
8.服务期限:1年
9.地点:廊坊市生态环境局#_#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特定资格:供应商必须具有CMA计量认证资质,资质在有效期内,资质认定范围应包含环境类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噪声、土壤等类别相关标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采购内容:委托第三方监测服务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通过项目实施,解决环境质量监测、应急监测、执****中心认证能****中心无法按时序完成或不宜分割的水、气、土壤等各类污染因子监测问题,确保市局监测业务工作按照时效完成,完成当年生态环境监测体系考核指标。
6.标的需满足的的质量、服务、安全等:依据国家和生态环境部、地方发布的现行有效的环境监测方法开展具体监测工作,提供加盖CMA章监测报告。
7.采购标的数量:1家。
8.服务期限:1年
9.地点:甲方指定地点u#_@_@723600#_#468000#_#2474200#_#2430200#_#2379300#_#612600#_#605400#_#436300#_#530000#_#2159200#_#1995200#_#7021900#_#813700#_#407700#_@_@2026-04#_#2026-04#_#2026-04#_#2026-04#_#2026-04#_#2026-04#_#2026-04#_#2026-04#_#2026-04#_#2026-04#_#2026-04#_#2026-04#_#2026-04#_#2026-04#_@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_@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2026年01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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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35/isJFWpwBNh59eoulhov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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