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 2026年01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 1 | 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小微企业,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4.本项目采购内容: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充分利用专业运维公司的技术、智力、人力等资源,保障司法审判业务工作平稳、有序、高效的开展。主要可分为两类:一是IT基础设施运维,***网络系统,监控系统,主机系统,存储系统,机房环境,终端设备等几个部分,其基本目标是设备完好可用。二是应用系统运维,包括审判业务系统维护,开庭支持,信息维护,数据支撑,项目配合和运维管理,其基本目标是确保应用可用。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标的数量:1家 10.地点:****道****号 | 160 | 2026-10 | |
| 2 | 审判执行辅助社会化管理项目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5.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提高审判质效工作需要,拟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执行辅助社会化管理项目采购。 6.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持续提升审判质效为目标,将法院纯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剥离出来,实现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社会化服务。 7.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按照我单位要求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软件。按照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交付。 8.采购标的数量:一家 9、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10、地点:****道****号。 | 495 | 202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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