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博锐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屋顶1.99 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澄清与答疑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湖南博锐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屋顶1.99 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潜在投标人提问的回复如下:
问题1:1.招标公告提到:承包人“负责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取得电力接入批复文件(***网接入黄区)”。2.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提到: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取得电力接入批复文件“的时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对此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针对以上两项,这个项目投标前,发包方和承包方都知道“***网接入黄区”,***网政策影响,属于第三方行政审批,时间上招标方和投标方都不能单方决定。另外,即便是绿区,10天期限也与实际光伏接入手续办理时间有出入,何况是黄区。因此,“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取得电力接入批复文件“,是否不适应实际情况和大部分潜在投标人?
回复:根据《湖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湘发改能源规〔2025〕843号),“电网企业在受理接入系统设计方案后应及时组织接入系统设计研究,并根据《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等规定向项目投资主体出具书面回复意见,***网连接点电压等级为35千伏及以下的,电网企业应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答复意见,***网连接点电压等级为110千伏的,电网企业应在20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答复意见。”***网连接点电压等级为35千伏以下,电网企业应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答复意见。
问题2:未按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取得电力接入批复文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对此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关于赔偿,招标文件没有具体说明赔偿标准,请明确?接入手续审批的程序、***网公司决定的,客观情况下承包人无法保证10天一定会完成,要承包人承担此责任的要求是否可以取消,***网实际审批通过为准?
回复:①按招标文件执行;②详见问题1回复。
湖南发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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