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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2026-03-17合同验收-合同湖南 - 长沙市 - 宁乡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宁乡市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项目
省份/直辖市 湖南 所属地区 长沙市 - 宁乡市
采购单位 宁乡市人民医院 项目联系方式
更多联系方式 150****0098 198****3935 李倩 137****6157 更多联系方式(5个)

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 深圳惠和技术运行维护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见正文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安保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NXCG-GK-202601270010-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宁乡市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址: ****路****号
供应商(乙方): 深圳惠和技术运行维护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路**** ****大厦、410(一照多址企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安保服务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安保服务 保安服务 服务期二年 1 4530462
合计金额小写: 4530462 元
合计金额大写:肆佰伍拾叁万零肆佰陆拾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本合同服务期为2年,两年期满后重新招标。

本合同服务期自2026年3月16日起至2028年3月15日止。服务金额为:小写:¥4530462.00元,大写:肆佰伍拾叁万零肆佰陆拾贰元整。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1服务质量要求:

1.1.1整体目标: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院人、财、物的安全;确保控制和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医院零责任刑事案件、零重大治安案件、零火灾事故发生。

1.1.2 定期对医疗区、医院公共区域所有消防设备进行巡查,保证消防设施完好使用率100%。

1.1.3 发生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维持秩序,确保医务人员人身安全,防止不法侵害事件发生。

1.1.4 接到报警信息,迅速赶到现场参与处置并报告有关部门。

1.1.5 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采取措施制止,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1.1.6 乙方不得在合同期限内将本项目的管理权转包或分包。

1.1.7 乙方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服务协议中的质量保证体系做好院内的承包服务工作。确保在岗在位,各尽其职,保证符合各项服务基本频次要求和各项质量标准。

1.1.8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对乙方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的不足,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甲方,有责任配合甲方接受上级领导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必需的资料。

1.1.9 乙方须严格按照标准化的操作程序、完善的培训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完成本项目服务,以保证整个服务系统安全、高效、有序和有计划地运转。

1.1.10 执勤场所要做到整洁、卫生、有序,负责门前“三包”:即包安全、包卫生、包秩序;上岗人员做到“六不”:即不擅离岗位,不打瞌睡,不闲聊嬉闹,不玩手机与电脑,不干私活会客,不得饮酒上岗。

1.1.11 根据行业标准和医院安全管理规定,落实保安服务方案,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消防、暴力恐怖等应急预案,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

1.1.12 与公安机关加强合作交流,协作联动,开展一体化安全防范,形成群防群治体系。

1.1.13 每天须向甲方保卫部门汇报当天工作,每月书面汇报工作情况及信息反馈,重要情况须及时报告。

1.1.14 对院区发生的案件或突发事件,要做到及时发现、迅速报告、妥善处置,视情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取证。

1.1.15 门卫执勤、消防管理、值班值守、事故处理等要做好执勤登记,原始记录保存完好,以备核查;日常换班手续完备,交接清楚。

1.2保安服务基本要求:

1.2.1 乙方必须具备较丰富的保安服务实践管理经验,拥有一支素质良好的保安队伍,有一套完善的医院保安管理工作方法以及严格的操作规程,具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质量标准,按照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要求,建立医院保安人员党组织。乙方应对突发事件能够调派30人以上应急处突队员,确保60分钟以内赶赴现场,听从甲方指挥。

1.2.2 保安队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对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家属能文明执勤,礼貌待人,着装统一,整洁,装备齐全,动作规范,形象良好。

1.2.3 服从医院领导和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接受医院的监督和检查,医院有权要求更换态度不好、工作能力差的保安队员。

1.2.4 制定培训方案,不断提高保安队员的素质,要求经常对保安队员进行岗位培训,同时对保安队员的工作进行考核,提高工作质量。

1.2.5 7*24小时安排保安队员值班,保证满员上岗。

1.2.6 合理安排机动人员,以应对节假日和保安队员休假时出现的人员不足问题,并协调好在岗队员就餐、上卫生间等特殊安排,以保证不空岗。

1.2.7 负责医院的消防:保安队员要定期组织消防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对医院消防安全的认识和实际技能的操作,一旦出现火情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能有效正确实施灭火。

1.2.8 负责医院的防盗:24小时监控,定时巡查(白天2小时一次,晚上1小时一次),重点监控门诊区域、****中心****大楼****大楼****大楼****楼****楼、停车场、药库、****楼等区域。

1.2.9 负责医院工作人员工作时间的人身安全,一旦发生医患纠纷,保安队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维持秩序,并有效制止在院区内烧纸、燃放鞭炮、摆花圈、设灵堂、拉横幅等影响医院形象干扰医疗秩序的非法行为,必要时乙方可请求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并有效配合。

1.2.10 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协助公安机关打击不法分子在医院的干扰,特别是对医托、医闹、黑陪护的打击。

1.2.11 乙方要安排专门的管理人员,每天对医院进行巡查,经常与临床科室沟通,对临床科室提出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

1.2.12 甲方提供乙方的办公地点,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自行承担。

1.2.13 乙方不按照合同开展工作,不符合医院规定要求的,医院有权依法依规处理直至终止合同。

2.人员配置要求

2.1保安人员配置要求:

2.1.1 质量要求及国家标准按相关要求和有关规定实施。

2.1.2 项目负责人(保安队长)1人,其余44名保安人员备有由相关行政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资格证书》,原件在签订合同时提供并由甲方审查,提供虚假材料的,甲方有权拒签合同并报监管部门取消其中标资格。

2.1.3 乙方按招标文件要求如数配齐,其中曾任军警人员比率应占保安人员数的15%及以上,并保证保安应急队伍随时待命,以保证突发性任务的处置。挑选保安人员组建警务室应急队(高标准巡逻分队),队员不少于20名。

2.2保安人员素质要求

2.2.1 身体条件:男性身高原则在165cm以上,年龄18~50岁之间;女性身高160cm以上,年龄18-45岁之间,双眼裸视5.0,身体健康,相貌端正,仪表大方,无传染疾病;巡逻分队队员要求招聘退伍人员,男性身高原则在168cm以上,年龄18~45岁之间,以上年龄条件,根据队员工作能力和履职尽责情况可适当放宽。

2.2.2 政治素质: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组织安排,听从指挥,无违法犯罪记录;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遵纪守法,文明执勤,礼貌待人,敢于同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

2.2.3 业务技能要求: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安保知识和消防知识,具备一定的安保业务能力。收费员具备一定的电脑操作技能。

2.2.4 文化条件: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协调能力。

2.2.5 项目负责人(保安队长)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且上岗前需经甲方面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2.6 曾任军警人员优先录用。

2.3保安人员管理要求:

2.3.1 保安人员应服从甲方及乙方的双重管理。保安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安全保卫部根据工作需要做出的统一安排调配,遇紧急突发事件发生,必须积极作为。医院由安全保卫部、财务部、监察内审部、纪委办等科室对保安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并按《宁乡市人民医院保安考核奖惩管理办法》对保安人员进行管理,对不称职的保安提出批评、教育及经济处罚,屡教不改者,医院有权随时提出更换保安人员。

2.3.2 乙方全部服务人员劳动合同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3.3 依法聘用保安人员,在组织、安排工作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维护保安人员的正当权益。

2.3.4 内部管理体制健全,责任明确,措施到位,防止保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和安全事故。

2.3.5 乙方需全面负责保安队伍的日常规范化管理和保安工作的组织实施,做好保安考勤工作,不得虚假考勤。

2.3.6 甲方对在服务过程中不满意的人员有权要求更换,乙方应立即更换。

2.3.7 保安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相关资料必须报甲方备案,禁止已辞退保安再次录用。

2.3.8 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保安队伍稳定,合同期限内轮换岗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合同岗位总人数的20%。原则上不得更换保安骨干,确因个人原因需离开原岗位的骨干,应提前1月通知医院,更换其他人员要提前告知。

2.3.9 严格管理,不得随意抽减人员。

2.3.10 若遇有重大活动或应急事件,保安力量不足,应按甲方要求积极增派援助。

2.3.11 定期组织保安进行学习教育,开展业务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做到业务熟练、预案熟悉、反应迅速、处置有力。

2.3.12 保安工作期间,严禁离岗、缺岗、寻衅滋事、吵闹。

2.3.13 加强对保安人员的管理和督察,及时处理和更换失职保安人员。

2.4安保人员岗位分布情况

序号

岗位

人数

具体编制

工作时间

1

项目负责人

1

1

7:30-19:00

2

警务室应急队(兼双岗双哨)

20

白班:10

晚班:10

7:30-17:00

17:00-7:30

3

固定岗

****楼前坪

1

1

7:30-17:00

门诊前坪

1

1

7:30-17:00

急诊前坪

2

白班:1

晚班:1

7:30-17:00

17:00-7:30

干职工停车场

1

1

7:30-17:00

****楼前坪

3

3

7:30-17:00

急诊儿科

2

白班:1

晚班:1

7:30-17:00

17:00-7:30

急诊科

2

白班:1

晚班:1

7:30-17:00

17:00-7:30

4

收费岗

一号岗

2

白班:1

晚班:1

7:30-17:00

17:00-7:30

二号岗

2

白班:1

晚班:1

7:30-17:00

17:00-7:30

四号岗

2

白班:1

晚班:1

7:30-17:00

17:00-7:30

5

特殊岗(尸体暂存间)

2

白班:1

晚班:1

7:30-17:00

17:00-7:30

6

消防监控室

2

白班:1

晚班:1

7:30-17:00

17:00-7:30

7

****中心

2

白班:1

晚班:1

7:30-17:00

17:00-7:30

合计

45人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4.其他要求

安保人员岗位职责要求

4.1 项目负责人:

4.1.1 掌握国家及省市保安管理、治安、消防等相关政策法规,并能熟悉应用。

4.1.2 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医院基本概况。

4.1.3 以身作则,带头做好各项工作,细心观察每一位保安员的心态,合理安排保安岗位轮换,使其时刻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投入到工作。

4.1.4 负责对保安员岗前和岗后的各项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和考核,全面负责保安员队伍的发展、建设与管理。

4.1.5 每周、每月工作执行情况做好检查考核记录存档。

4.1.6 每周召开例会1次,对一周的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

4.1.7 带领保安员配合安全保卫部的全面工作,制止、纠正各类医疗纠纷行为,服从、执行、落实安全保卫部各项工作措施。

4.1.8 积极主动接受安全保卫部的整改要求,提升队伍服务意识及不良现象。

4.1.9 及时疏导保安心态,合理安排保安岗位轮换,使其时刻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投入到工作,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争执。

4.1.10 特殊车辆入院时及时通知相关领导,做好接待准备。

4.1.11 负责处理治安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和突发事件,不能解决的及时向安全保卫部和公司领导汇报,并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做好医院内的治安管理工作。

4.1.12 每月组织队员进行消防、治安培训,并拍照记录入档。

4.1.13 每季度组织队员进行消防、反恐演练,并拍照记录入档。

4.1.14 做好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

4.2 警务室应急队(巡逻组)

4.2.1 严格按照职责巡查,做到看、听、闻,做好防火、防盗、治安等巡查工作。

4.2.2 熟悉医院各重点部位、人少的死角,对其进行详细巡查。

4.2.3 处理问题时,力度要做到容忍宽大,用词要恰当,以理服人。

4.2.4 在巡逻签到时不得弄虚作假,切实做好记录。

4.2.5 巡逻过程中要注意各设备、设施及门窗水电是否关好,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

4.2.6 检查院区内门窗等是否锁闭及有无损坏,外墙、玻璃等设施是否完好,及时关闭门窗及门禁设施,如有损坏,上报班长或主管,及时维修。

4.2.7 巡查病房时注意观察,发现可疑人员要进行询问和跟踪,发现问题立即上报请求支援。

4.2.8 检查院区内有无盲流人员滞留,发现及时驱赶并通报班长。

4.2.9 做好陪客管控及医院代表等巡查工作,随手关闭常闭式防火门及门禁。

4.2.10 对院区内重点部位,要有针对性、不定时地巡查。

4.2.11 在院区辖区内巡查,如发现可疑人员,应前往盘问,属三无人员的,应立即责成其离开,属推销人员,应劝其离开医院。

4.2.12 巡逻时发现辖区内杂物,在力所能及且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应及时清理,如不能即刻自行处理的,应通知班长前来协助处理。

4.2.13 巡逻时发现本院职工或病患有困难的,要提供及时帮助。如果帮助所需的时间影响到正常巡逻工作开展时,应通知班长,班长将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可以调度。巡逻保安员须在征得班长同意后实施帮助。如因实际情况不能进行帮助的,应向外来人员合理解释。

4.2.14 巡逻时发现有违规装修及用火、用电行为,应立即通知班长;如有动火,检查是否已办理动火许可证书。

4.2.15 执勤时遇到疑难问题时,班长应立即到场,按有关规定处理,不能解决时立即报告科室领导或医院行政总值班。

4.2.16 巡逻保安员在巡逻时发现任何异常情况,****中心

4.2.17 各岗位保安员必须熟知后勤一站式、设备科、****中心的24小时联系方式及其责任区域,遇有病患咨询查询或投诉等相关事务时,不要随意答复或承诺,应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处理。

4.2.18 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合理关灯。

4.2.19 值勤时担任治安、反恐防暴、消防救援灭火工作,一切行动听指挥。

4.2.20 劝阻住院病人及陪护人员外出,做好医院财产物品外出管控,发现可疑人员主动询问,禁止可疑人员在门诊及大厅区域出入。

4.2.21 做好体检住院部人员夜间门禁开放工作。

4.2.22 做好门诊区域的门禁管控工作,各诊区下班后核查门禁有无关闭,有无人员逗留。

4.2.23 做好区域控烟管理工作。

4.2.24 值勤时担任治安、反恐防暴、消防救援灭火工作,一切行动听指挥。

4.2.25 ****楼巡逻打点工作(2小时/次),巡逻途中需查看有无治安、消防隐患及消防设施损坏,并及时拍照上报。

4.2.26 做好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3 固定岗

3.3.1 基本职责

4.3.1.1 固定组须穿戴整齐,着装上岗,配带通讯工具,保持通讯畅通,严禁擅离职守。

4.3.1.2 执勤时不得群集闲聊、脱岗、窜岗、睡岗、玩手机、吃零食、酗酒和吸烟,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

4.3.1.3 文明执勤,须注意举止大方,不亢不卑,避免与群众发生争执或冲突,不准向他人索取小费。

4.3.1.4 执勤时应站在明显位置,指挥车辆动作手势要标准规范,正确引导车辆安全泊车。

4.3.1.5 指挥车辆泊车须注意自身安全,尤其是醉酒司机,防止撞伤、擦伤。

4.3.1.6 执勤时应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车辆有无损坏、门窗是否上锁,车辆停放排列整齐,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3.1.7 协助好院内突发事件的安全协调工作,维护好现场秩序,积极主动配合好相关部门平息事态。

4.3.1.8 负责停车场车辆的安全管理,维护车场秩序和院内交通畅通。

4.3.1.9 完成医院、科室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4.3.2 ****楼前坪岗:

4.3.2.1 ****楼道路车辆引导及停放工作。

4.3.2.2 ****楼前坪车辆交通秩序,禁止车辆违规停放。

4.3.2.3 高峰期间,需引导车辆分流,保持道路通畅。

4.3.2.4 做好车辆安全宣教,泊车时请检查车辆门窗是否关闭,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4.3.2.5 做好岗位卫生、控烟工作。

4.3.2.6 发现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并处理。

4.3.3 门诊前坪岗:

4.3.3.1 维护好门诊入口前交通秩序,保证道路畅通。

4.3.3.2 发现不便人员及急诊患者要主动帮助,做好医院形象窗口服务工作。

4.3.3.3 做好病患解答与引导。

4.3.3.4 做好岗位卫生、控烟工作。

4.3.3.5 做好院内交通岗位的衔接,有序灵活机动放行车辆,在院内没有车位时,每辆车主都要口头告知,并做好周边停车场的指引。

4.3.3.6 发现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并处理。

4.3.4 急诊前坪岗:

4.3.4.1 禁止车辆在急诊前坪长时间停靠,防止绿色通道占用,人行道上禁止停车,做好车辆引导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遇到没找到车位的车主要耐心做好解释,积极主动引导至周边停车场,遇到特殊车辆进入,及时做好车辆节流工作。

4.3.4.2 维护所管理区域内的交通秩序,做好车辆有效分流工作,保持交通安全畅通,做好周边区域内的卫生、控烟工作。

4.3.4.3 维护好急诊前坪交通秩序,保障120及急诊车辆绿色通道畅通。

4.3.4.4 发现不便人员及急诊患者要主动帮助,做好医院形象窗口服务工作。

4.3.4.5 发现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并处理。

4.3.5 干职工停车场岗:

4.3.5.1 负责干职工停车场道路车辆引导及停放工作。

4.3.5.2 管理干职工停车场车辆交通秩序,禁止车辆违规停放。

4.3.5.3 高峰期间,需引导车辆分流,保持道路通畅。

4.3.5.4 做好车辆安全宣教,泊车时请检查车辆门窗是否关闭,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4.3.5.5 做好岗位卫生、控烟工作。

4.3.5.6 发现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并处理。

4.3.6 ****楼前坪岗:

4.3.6.1 ****楼道路车辆引导及停放工作。

4.3.6.2 ****楼前坪车辆交通秩序,禁止车辆违规停放。

4.3.6.3 高峰期间,需引导车辆分流,保持道路通畅。

4.3.6.4 做好车辆安全宣教,泊车时请检查车辆门窗是否关闭,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4.3.6.5 做好岗位卫生、控烟工作。

4.3.6.6 发现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并处理。

4.3.7 急诊儿科岗:

4.3.7.1 维护门诊、急诊儿科治安秩序,严格执行岗位职责。

4.3.7.2 接待病人要热情、耐心,提供帮助做好引导工作。

4.3.7.3 对行动不便的家属或残疾人,应主动上前为其服务,做到耐心、周到。

4.3.7.4 对家属的提问,回答要简介明了。

4.3.7.5 在岗位区域内,如有推销人员,要及时驱赶并汇报。

4.3.7.6 做好夜间的防护工作,仔细核对室内人员信息,不能有闲杂人员入内睡觉。

4.3.7.7 认真做好消防安全排查工作,发现消防隐患及时处理并汇报,保持高度警惕,严防安全事故。

4.3.8 急诊科岗:

4.3.8.1 管理ICU门口家属、闲杂人员,无探视时间禁止入内。

4.3.8.2 配合抢救室医生呼叫手术家属签字引导至窗口。

4.3.8.3 探视时间,协助医务人员做好探视工作(穿好防护服)。

4.3.8.4 做好医院患者及家属的向导服务工作,熟悉院内各科室位置。

4.3.8.5 值勤时担任治安、反恐防暴、消防救援灭火工作,一切行动听指挥。

4.4 收费组

4.4.1 收费执勤中应保持良好的岗位形象和注意自身的言行举止及仪容仪表,文明执勤,微笑服务,按照医院规章制度严格落实每日工作任务。

4.4.2 严格按照医院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用户的停车费,熟悉收费系统各种操作程序,快捷、准确无误地做好收费工作。

4.4.3 在收费系统系统出现故障时,对缴费客人要礼貌解释,及时通知班组长并报告安全保卫部安排维护人员立即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4.4.4 严禁在收费电脑系统中更改数据资料、玩游戏,严禁挪用、贪污收费公款,违者予以辞退并扣罚当月薪水,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4.5 当有车主对所缴费用产生异议时,应向车主耐心解释,文明热情服务。

4.4.6 如遇有要求免费的车辆时,需经过安全保卫部同意,免费车辆要做好工作记录,供安全保卫部、财务部门查帐核对。

4.4.7 负责做好各种特殊票(免费)收缴、登记工作。

4.4.8 做好交接班记录和现金与发票的移交接收工作。

4.4.9 维护好岗亭室内外卫生,保持岗亭整洁有序。

4.4.10 对驾驶员进行安全宣教并引导车辆停入指定停车场。

4.5 特殊组(尸体暂存间)

4.5.1 着制服上岗,着装整洁,佩戴好通讯工具,保持通讯畅通,严禁擅离职守。

4.5.2 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酗酒、赌博、聚众闲聊等,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4.5.3 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尸体暂存间,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入尸体暂存间,严格把控好进出人员,确保尸体暂存期间安全、无误。

4.5.4 负责准确记录各科室死亡患者信息备查。

4.5.5 存放尸体不得超过24小时,如有逾期情况应及时报请上级领导批准并签署好《尸体暂存间延时申请》单。

4.5.6 尸体暂存间为免费临时尸体存放间,不得收取、索要家属的任何财物,不得与相关业务单位私通谋取小利,禁止一切形式的金钱、物资交易。

4.5.7 严禁燃放烟花、鞭炮,焚烧钱纸、香烛,严禁在尸体暂存间内进行一切迷信活动。

4.5.8 严禁在尸体暂存间内对尸体进行更换衣服、化妆等行为。

4.5.9 不得私自安排车辆转运尸体,须第一时间与家属沟通,通知殡仪馆统一安排转运车辆,如遇殡仪馆无回应及时报请示上级领导。

4.5.10 保持暂存间室内外清洁、卫生、通风,尸体运走后及时进行室内消毒。

4.6 消防监控室

4.6.1 消防控制室必须昼夜24小时设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

4.6.2 值班人员应在上岗前经过专门培训,熟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原理和操作规程,并经过职业资格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4.6.3 值班时间严禁睡觉、喝酒,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不在控制室会客,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监控室。

4.6.4 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要经常检查,定期做好系统功能试验,确保消防设施各系统状况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和其他联动控制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得将应处于自动状态的设在手动状态;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启动开关处于自动位置。

4.6.5 对各种消防控制设施的监视和运用,不得擅离职守,做好日常检查和操作等工作;值班人员对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检查、交接班时,应填写《消防监控室值班记录表》的相关内容。值班期间每2h记录一次消防监控室内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记录消防监控室内消防设备的火警或故障情况。

4.6.6 严密监视设备运行情况,遇有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备处理,做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4.6.7 保持个人仪容仪表整洁和室内清洁卫生。

4.6.8 未经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同意,值班人员不得擅自关闭火自动报警及自动灭火系统。

4.6.9 接受上级检查时,应主动起立,态度诚恳,礼貌相待,认真回答领导的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

4.6.10 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控制室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6.11 熟悉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及其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消防设施。

4.6.12 对各种消防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定期做好系统功能试验,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保证自动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

4.6.13 熟练掌握《消防控制室火警应急处置程序》,火灾情况下能够按照程序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4.6.14 自觉保持消防控制室整洁,严禁在消防控制室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堆放杂物。

4.6.15 协调监控室各项工作,管理部门人员,协调处理突发事件。

4.6.16 确保监控设备正常工作并监测区域安全状态,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报告领导。

4.6.17 监控室资料应妥善保存,防止资料视频资料外泄。调取监控需凭调阅手续进行视频查阅,杜绝乱拍乱照和其他违规行为。

4.6.18 消防控制室实行每日24h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每班工作时间应不大于8h,每班人员应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对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日检查、接班、交班时、应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的相关内容。 值班期间每2h记录一次“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记录“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火警或故障情况。

4.7 ****中心

4.7.1 ****中心消防、治安保卫和公共秩序的管理工作。

4.7.2 值勤期间主动做好引导工作,维持体检人群有序进入候诊大厅。

4.7.3 协助接受体检者问询,有特殊情况与护理人员及时联系。

4.7.4 做好医院患者及家属的向导服务工作,熟悉院内各科室位置。

4.7.5 ****楼(重点消防门),及时劝离无关人员,劝阻吸烟,关注消防隐患,9点后开始,每小时1次。

4.7.6 及时协助护士处理医患不愉快事件/突发事件。

4.7.7 ****中心治安、反恐防暴、消防救援灭火工作,一切行动听指挥。

4.7.8 负责巡视区域内的车辆检查工作,包括:车辆冒烟、漏油、有无划伤、门窗是否关闭、车内有无贵重物品、有无被撬痕迹等,做好巡逻记录,必要时上报。

4.7.9 禁止任何人携带宠物入内。

4.7.10 认真填写值班记录、爱护值班用品,做好物品及值班事项的交接工作。

4.7.11 做好院内防火防盗工作,每天进行防范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

4.7.12 保持工作区域安静有序,及时劝阻不文明现象及劝离无关人员。

4.7.13 对可疑人员,要敢于主动进行询问。

4.7.14 做好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按实结算
2.付款方式:

2.1付款人:宁乡市人民医院

2.2付款方式:服务费用由甲方按月按实际人数考核进行结算向乙方支付,支付前按考核标准进行考核,乙方凭开具的正式发票申请付款。

甲方应当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服务费凭乙方开具的发票汇入乙方银行账户或支付转账支票。



收款账户: ****城支行(深圳惠和技术运行维护保安服务有限公司:000247706389)
3.预付款保函: 否

/

4.支付形式:单位自行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3-16 —— 2028-03-15
五、服务地点
宁乡市人民医院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6)履约验收标准:

1、考核要求:

1.1 考核者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方法、要求进行考核,以事实为依据,不得故意刁难、公报私仇。

1.2 被考核者应当遵守甲方和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着装标准、言行规范、举止得当、履职尽责,积极配合考核活动。

1.3 被考核者接到整改要求,应当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说明合理原因,经考核者同意可延长整改时间,整改完毕应当报告。

1.4 考核结果不得擅自更改,要求严格兑现奖惩。

1.5 保安人员集合交班时,医院主管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应当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和讲评,鞭策落后、表扬先进。

2、考核方式:

2.1 日考核:每月不定期考核次数不少于10日次,由安全保卫部组织实施,填写《保安考核细则表》,每月进行汇总,分值占比30%。

2.2 月考核:每月1次,次月上旬由安全保卫部组织实施,填写《保安工作考核汇总表》,每月进行汇总,分值占比70%。

2.3 满意度调查:每月1次,由安全保卫部组织实施,通过对临床医技科室(不少于20份),行政职能科室(不少于10份)发放《保安服务满意度调查表》对保安服务进行综合评价。

2.4 专项考核:1年组织不少于2次,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对全体保安人员的消防水平、应知应会、岗位职责、培训内容、队列及交通指挥等进行专项考核。

3、考核结果处理:

3.1 日考核、月考核:

3.1.1 90分以上,当月保安服务费足额发放。

3.1.2 90分以下,当月保安服务费扣除2000元。

3.1.3 80分以下,当月保安服务费扣除4000元。

3.1.4 70分以下当月保安服务费扣除6000元。

全年有三个月每月考核分值低于90分,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其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2 满意度调查:

3.2.1 95分到100分,当月保安服务费奖励1000元。

3.2.2 85分到95分,当月保安服务费扣除50元每分。

3.2.3 85分以下,当月保安服务费扣除2000元。

3.3 专项考核:

3.3.1 保安人员在医院组织的专项考核中,要求合格率达90%以上,低于90%的视情况予以扣保安服务费1000-3000元,高于95%的视情况予以奖励保安服务费1000-3000元。

3.3.2 乙方应当按时发放员工工资和福利并购买五险,因未按时发放而引发的劳动争议由乙方负责承担相应责任。如因此发生上访、投诉等事件,造成医院的不良社会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每次为1000元-5000元。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及时整改。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甲方应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门卫安全、警卫等有关甲方安全秩序的规章制度,也应对阶段性的具体工作作出明确指令,并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全体人员遵守,配合乙方保安员的工作。

5.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保安服务进行协调和检验,对其保安员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向乙方通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不称职的保安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并核实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更换符合条件的保安员。

6.甲方指定部门(办公室)协调、检验乙方的保安服务,乙方保安员应接受该部门的协调和检验。

7.甲方免费提供值班室一间、办公桌椅一套、电脑一台供乙方使用,但乙方保安员含工作餐在内的伙食费、集体宿舍的水电费和住宿生活用具由乙方负责。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消除事故和安全隐患等整改建议,甲方应及时给与答复。如对合理、可行的整改意见不采纳,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应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要求,贯彻“安全第一,优质服务,遵守合同,信誉至上”的服务宗旨,加强对合同责任区的安全管理。派遣身体健康,品行良好,经过严格的职业和业务技能培训,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从业条件的男性保安员到合同责任区上岗。并应将保安员个人档案复印一份交给甲方安保卫部存档。

5.乙方负责对保安员进行经常性政治教育、勤务检查、业务培训;负责对保安员统一领导、统一培训、统一服装、统一装备和工作证件;负责支付“六、服务费用及结算方法”中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6.乙方保安员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纪律和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以确保合同责任区安全。服务时必须着装整齐,认真维护工作秩序和治安秩序,预防刑事、治安案件发生;对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报警,协助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对刑事、治安案件现场和灾害现场,应当先行保护并协助维护现场秩序;依法妥善处理其他突发事件。

7.在合同责任区内工作的乙方保安员仍属于乙方员工,乙方和保安员的关系由乙方负责处理,如其违反甲方和乙方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甲方向乙方通报后由乙方纠正和处理。同一问题甲方通报三次后仍未改成,视为乙方违约。

8.乙方保安员如在合同履行期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申报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支付任何费用,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乙方保安员因个人或职务行为,对第三方造成损伤和损失,或被第三方造成损害和损失,由其个人或乙方负责处理。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4.除本合同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合同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5.如果乙方提供拒绝服务,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服务,乙方应对购买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在合同服务期限内,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形成书面协议后,方能变更或提前终止合同。但以下二种情况例外:

(1)乙方管理不善,派驻的保安员身份不真实、提供资料虚假;或保安员监守自盗或内外勾结作案及失职,致使甲方经济上受到贰万元以上损失,或信誉上受到重大损失,或受到行政、法律处理,甲方可提前中止合同履行且按乙方违约处理。

(2)在合同履行期内,如一方有其他重大违约行为,另一方可追究对方违约责任,并在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后单方面终止履行本合同。

2、国家政策调整或政府部门行为必须终止本合同时,双方无条件终止本合同。服务费按实际服务时间结算。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胡华 法定代表人: 于钢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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