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
3.2 投标产品应符合《 GA38-2021 银行安全防范要求》、《 GA165-2016 防弹透明材料》,提供公安部安全与****中心或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中心出具的投标产品检验合格的型式检验报告。
3.3 提供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首次发布公告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至少 1 份玻璃防爆膜(玻璃安全膜)的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
3.4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工商登记注册的投标产品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函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
3.5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自行承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
3.6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3.7 信誉要求,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自行承诺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提供书面承诺函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三张查询结果截图,承诺函与截图均需加盖投标人法人章)。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 招标人: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 代理机构: |
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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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附一号麒麟座A****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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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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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艺凡、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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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7116 | 联系电话: | 150****8784、152****5786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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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玻璃防爆膜(玻璃安全膜)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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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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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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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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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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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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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2813760000648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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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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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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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123003402000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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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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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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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200176421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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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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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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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90480871063001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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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120220412025060101].CQ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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