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医疗消费创新园区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城社区安置房一期项目北地块项目总平、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中心医疗消费创新园区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城社区安置房一期项目北地块项目总平、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标段作如下补遗,按招标文件规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专用合同条款“3.6履约担保(1)承包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提交)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20个工作日内按发包人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签约合同价的10%,即人民币(¥元)”更正为“3.6履约担保(1)承包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提交)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20个工作日内按发包人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暂列金额)的10%,即人民币(¥元)”。
二、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作相应修改。
三、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延期至“2026年10月10日09时30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四、其他不变。
特此补遗。
招标人: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都东部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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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452/i0b2raABni4p5U9XKw5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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