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及《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内部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楼破损玻璃拆除及新装项目进行采购,择优选择供应商,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昆明市****大楼破损玻璃拆除及新装项目。
(二)预算资金:22000.00元(大写:贰万贰仟元整)以内,通过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费用最终以实际产生为准。
(三)服务地址: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路****号)。
(四)服务内容:****大楼部分玻璃出现裂痕,经排查,共计8块,总面积为26.32㎡。分别是:3号门出口4块雨棚玻璃、电单车停放处1块雨棚玻璃、****楼女****楼食堂2块玻璃,供应商需对上述破损玻璃进行拆除及新装。新装玻璃规格标准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玻璃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安装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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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6+6夹胶钢化玻璃 |
23.92 |
㎡ |
****楼、****楼、****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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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6+12A+6中空玻璃 |
2.4 |
㎡ |
****楼 |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二)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合伙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自行声明)。
四、报名所需材料
(一)提供具备该项目经营资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项目方案。至少包含报价方案、服务方案、安全责任书、文明施工责任书等。
(三)授权情况相关材料。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邮箱等);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参加此项目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上述材料需准备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纸质材料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供(邮件封面注明报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报送时间与地址
(一)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5日17时前
(二)报名地址:****路****号(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窗口管理科),联系人:桂老师,联系电话:0871-****8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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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4532/rBoqJKEBLRKCxEZfkgL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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