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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6年10月13日 14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长顺县广顺镇安乐村产业配套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P5227292026000DA3
项目序列号:ZFCG20261008008
预算金额(元):1809420.43元
最高限价(元):1809420.43元
采购需求:修建聚氨酯砂浆地坪漆(食品级)1500㎡,地面拆除、硬化410㎡,循环烘干设备1套,屋面晾晒钢架棚1100㎡,晾晒架600个,叉车1台,电动托盘车2台,铲车1台,屋面护栏95m,***网40m,屋面钢架房160㎡,****道****m,全自动输送设备1套,蒸汽发生器1套,污水处理设施设备1套,AI视觉分选机1套。
标项一:
标项名称:长顺县广顺镇安乐村产业配套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809420.43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修建聚氨酯砂浆地坪漆(食品级)1500㎡,地面拆除、硬化410㎡,循环烘干设备1套,屋面晾晒钢架棚1100㎡,晾晒架600个,叉车1台,电动托盘车2台,铲车1台,屋面护栏95m,***网40m,屋面钢架房160㎡,****道****m,全自动输送设备1套,蒸汽发生器1套,污水处理设施设备1套,AI视觉分选机1套。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其他在建项目。
4.申请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或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采购公告发布后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必须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书面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自行书面声明,参考格式附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的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未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截图及信用记录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7、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8、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附后)。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分别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统一汇总提交。 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原则上由承担本项目主要工作(主要责任)的成员担任; 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由承担相应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分别具备;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协议书》应载明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作为资格证明材料一并提交。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09日 00时00分至 2026年10月12日 23时59分
地点:***网上交易大厅(https://****.gov.cn
方式:***网上交易大厅(https://****.gov.cn下载
售价: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 14时30分
投标地点(网址):***网上交易大厅(https://****.gov.cn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3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心****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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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顺县广顺镇人民政府
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长顺县广顺镇夜郎大道
传真:
项目联系人:华坤
联系方式:182****25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宏睿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长顺县长寨****城****城
传真:
联系人:王跃、郝田竟、郝玉莹
联系方式:133****3264
文件预览:
交易公告.pdf
招标文件压缩包.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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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461/SFELG6EBni4p5U9XESo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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