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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那曲支队色尼区消防救援大队(附属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06679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 一、招标条件 本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那曲支队色尼区消防救援大队(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06679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那曲市消防救援支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新建党建阅览室 420.58 ㎡、值班室28.09 ㎡,柴油发电机房 59.37 ㎡;总平附属工程:混凝土硬化工程1753.94 ㎡,车行道路 1700 ㎡,混凝土道牙375m,毛石混凝土挡土墙 64.19m,旗台1座,石材护栏64.19m,台阶207 ㎡,电动伸缩门1座,小车停车位8个,电气工程1项,给排水工程1项,暖通工程1项。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那曲支队色尼区消防救援大队(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1、项目性质:新建; 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项目为一个标段,新建党建阅览室 420.58 ㎡、值班室28.09 ㎡,柴油发电机房 59.37 ㎡;总平附属工程:混凝土硬化工程1753.94 ㎡,车行道路 1700 ㎡,混凝土道牙375m,毛石混凝土挡土墙 64.19m,旗台1座,石材护栏64.19m,台阶207 ㎡,电动伸缩门1座,小车停车位8个,电气工程1项,给排水工程1项,暖通工程1项。(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3、建设地点:****城南路南侧、罗布热地南路东侧、外环南路北侧; 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中央投资及自筹资金,已落实; 5、工期:6个月(不含冬季休眠期); 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那曲支队色尼区消防救援大队(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1、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2、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不得报名。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根据《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信息化考勤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函【2021】26号)的要求本项目实行关键岗位考勤。 7、根据《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藏建市管〔2022〕155号)文件的要求,在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企业诚信评价结果公示结果中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那曲支队色尼区消防救援大队(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获取时间: 2023-08-17 00:00 -- 2023-08-23 23:59,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网登录,网址:http://****.gov.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那曲支队色尼区消防救援大队(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23-09-07 09:3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系统中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那曲支队色尼区消防救援大队(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开标时间: 2023-09-07 09:3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时用企业CA锁开启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该项目投标无效。 2、根据《****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3、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4、本项目执行藏公共资源专班[2021]20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9月20日起,***平台各类电子系统进行交易的项目,电子招标 (采购) 文件均免费提供,不再收费。 5、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6、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按《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 (藏建市函【2021】4号) 文件执行。 7、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那委办〔2019〕9号) 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单位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单位“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单位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 (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 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 (藏建市管【2019】38号) 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本项目执行自治区建****中心年3月12日下发的《关于调整***网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9、****城乡建设厅2020年5月6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藏建招〔2020〕58号) 文件的规定,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 相关规定,从5月10日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 10、本项目****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藏建市管[2022]155号文)的规定要求。 11 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那曲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 ****路****号 联 系 人: 余曦林 电 话: 177****9511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路****号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180****4672 电子邮件: 21****@****.com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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