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160]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安全检查设备及单警装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安全检查设备及单警装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YZB2020-GK1056
三、采购人名称: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160]
地址:****街****号
联系人: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160]经办
电话:85****4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路****号利君V时代B座9F
联系人:张晶、王李杰、刘媚
电话:029-****0100转806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安全检查设备及单警装备采购项目1批
项目概况: 安全检查设备及单警装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 自用
采购预算: 6281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提供有效合格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6-29 09:00:00至2020-07-03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路****号利君V时代B座9F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7-20 09:30:00
2、投标地点:西安****路****号利君V时代B座9F第一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0-07-20 09:30:00
4、开标地点:西安****路****号利君V时代B座9F第一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0100转806
2、开户名称: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西安未央支行
4、账 号:3700023619200099989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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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464/1jQw-nIBI5zRFMWoaGL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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