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城区道路空洞探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蓝田县青灞****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0月22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CC-[2026]-ZB166
项目名称:****城区道路空洞探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1,3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城区道路空洞探测):
合同包预算金额:291,3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1,3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城区道路空洞探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91,3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城区道路空洞探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基本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或“营业执照 ”;②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③如供应商是为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④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⑤如供应商为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 四表一注” 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城区道路空洞探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企业资质:(1)供应商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或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资质范围须包含摄影测量与遥感和工程测量)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专项检测类:道路工程)、(2)供应商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3)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10日 至 2026年10月15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蓝田县青灞****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22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蓝田县青灞路白鹿原管委会对面301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10月22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蓝田县青灞路白鹿原管委会对面3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的身份证复印件,谢绝邮寄。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网(http://www.****.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根据《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 2021〕431号)供应商免费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代理机构可向财政部门反映相关情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况,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4)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下: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10号);7)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04]185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 〕51 号);9) 《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10)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1)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2)《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13)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 2018 〕23号);14)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 (陕财办釆[2020]15号);15)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 (陕财办采〔2023〕3号);1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蓝田县市政建设管理站
地址:蓝田县蓝金路中口
联系方式:187****1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城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蓝田县白鹿原管委会对面
联系方式:029-****22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茹
电话:029-****2200
****城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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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464/7lIdIKEBni4p5U9Xcws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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