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计划编号: | 2026NCZ(YC)005016 | 项目名称: | ****中心村(财)***平台服务采购项目 |
|---|---|---|---|
| 分包名称: | ****中心村(财)***平台服务采购项目 | 分包类型: | 服务类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延续性项目总概算 | 2280000.00 |
| 延续性项目本年预算(元): | 760000.00 | 延续性项目第二年预算(元): | 760000.00 |
| 延续性项目第三年预算(元): | 760000.00 | ||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否 |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三)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 不面小情况说明.pdf |
| 报价扣除优惠: | 10 | ||
| 是否远程异地评审: | 否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 1 | 无 |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延续性项目,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交付标准和方法所提供服务应符合国家(企业)相关标准要求;如合同中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这些标准必须是国家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 标的清单(服务类) | ||||||||
|---|---|---|---|---|---|---|---|---|
| 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 服务期限 | 备注 |
| 1 | C17990000-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 ****中心村(财)***平台服务采购项目 | ****中心村(财)***平台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1 | 760000.00 | 标的1-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中心村(财)***平台服务,完成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所有内容。 | ||
采购需求附件:
| 采购需求附件 | |||||||
|---|---|---|---|---|---|---|---|
| 附件1:采购需求.docx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服务类
****城****中心村(财)***平台服务
履约保证金无
甲方责任按双方约定执行
乙方责任按双方约定执行
违约责任按双方约定执行
不可抗力按双方约定执行
服务期限延续性项目,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详见验收方案 (验收方案附件):履约验收方案.docx
服务地点(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按双方约定执行
交付标准和方法所提供服务应符合国家(企业)相关标准要求;如合同中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这些标准必须是国家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 服务类细则类别 | |||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 1 | 投标报价 | 15.00 |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15分。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 |
| 2 | 技术标响应情况 | 22.00 | 一、技术响应情况(技术指标、参数)(22分) 技术参数要求中标识“★”的参数为重要技术参数、指标要求,其它为一般技术参数、指标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所有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22分;投标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设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2分;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1分;两项减分减完为止。 注:重要技术参数、指标满足招标文件参数要求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在技术偏离表中注明页码),未提供证明材料不予认可,予以减分(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官网截图、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等相关资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评标时发现投标参数与实际参数不符时视为无效标书;对通过虚假材料中标者,验收时技术参数、指标与投标文件不符时,中标无效,采购方可以拒付款,并且供货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3 | 服务方案 | 24.00 | 供应商需根据项目及自身工作经验,编制切实可行的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项目的概述; 2.项目设计思路; 3.项目总体框架设计; 4.数据设计; 5.***平台对接设计; 6.安全保密设计; 7.运行管理设计; 8.进度设计; 以上八项每项3分,服务方案方案详细完善,内容具体,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且优于其他供应商的得3分;服务方案较为完善,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2分;服务方案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4 | 企业实力 | 14.00 | 1.投标人自有或可合法使用工信部1069/1065码号资源,提供码号证书或授权使用证明材料,得2分。 2.投标单位具有售后服务管理系统相关证明材料的得2分,证明材料附(***网站截图),不提供的不得分。 3.***平台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4.投标文件能够提供短信发送自动监管、发送状态监控、异常告警功能技术方案,方案内容完整可行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5.投标文件中能提供本项目完整技术支持、运维保障、故障响应承诺,承诺内容完整、响应时限明确,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6.***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保二级得2分;等保三级及以上得4分。***平台的等保认定证书及最近一期测评报告扫描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 5 | 类似业绩 | 4.00 | 投标单位需要提供2023年8月至今以来承担过的类似业绩每提供一项的1分,最高得4分。 备注: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否则不得分。 |
| 6 | 售后服务 | 16.00 | 1.售后服务承诺详细具体、满足用户要求、服务团队、必须是生产厂家认定的售后服务机构、明确项目技术支持人员、联系电话、故障处理时限、现场服务措施及到位时间等完全响应的得16分; 2.售后服务承诺详细具体、满足用户要求、服务团队、必须是生产厂家认定的售后服务机构、明确项目技术支持人员、联系电话、故障处理时限、现场服务措施及到位时间等基本响应的得12分; 3.后服务承诺详细具体、满足用户要求、服务团队、必须是生产厂家认定的售后服务机构、明确项目技术支持人员、联系电话、故障处理时限、现场服务措施及到位时间等服务措施欠缺,故障处理时限拖拉,响应一般的得8分; 4.售后服务承诺详细具体、满足用户要求、服务团队、必须是生产厂家认定的售后服务机构、明确项目技术支持人员、联系电话、故障处理时限、现场服务措施及到位时间等售后服务承诺不够详细,缺少故常响应时限、现场服务措施较差的得4分。 5.售后服务承诺详细具体、满足用户要求、服务团队、必须是生产厂家认定的售后服务机构、明确项目技术支持人员、联系电话、故障处理时限、现场服务措施及到位时间等内容不全,缺少关键时间关键内容的得1分。不提供售后服务的不得分。 |
| 7 | 商务标响应情况 | 5.00 |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得3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1分,两项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 |
| 合计: | 100.00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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