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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巴县AAA景区曲登尼玛生态保护红线与边境管控区游客擅自闯入行为举报奖励机制(试行)

2026-07-01招标公告-公告其他西藏 - 日喀则市 - 岗巴县 关注

基本信息

省份/直辖市 西藏 所属地区 日喀则市 - 岗巴县
代理机构 边境管理大队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为落实整改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筑牢边境安全防线,规范边境旅游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边境旅游管理办法》(2025年6月1日施行)及《西藏自治区冰川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县景区(含生态敏感区、冰川、边境线)实际,制定本举报奖励机制。

一、总则

本机制适用于本县AAA景区曲登尼玛范围内,游客及无关人员擅自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冰川冰湖核心区、生态敏感区、边境管控区、封闭禁入区域行为的举报、核查与奖励。

举报奖励坚持依法依规、实名优先、查实即奖、分级奖励、严格保密、谁查处谁奖励原则,奖励资金由县财政专项保障,专款专用、公开透明。

二、举报范围

(一)未经审批擅自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冰川冰湖核心区、生态敏感区、边境管控区开展旅游、探险、徒步、拍摄、露营等活动;

(二)擅自翻越、损毁、移动边境封控设施、生态保护界桩、警示标识、隔离护栏、监控设备

(三)组织、招募、引导他人违规进入禁止区域,提供带路、补给、运输等便利;

(四)***平台发布违规穿越路线、攻略,煽动擅自闯入禁入区域;

(五)边境旅游团队游客擅自脱团、非法滞留,进入禁止区域;

(六)其他危害生态安全、违反边境管理规定的擅自闯入行为。

三、举报条件与方式

(一)举报条件。举报内容真实具体,提供时间、地点、人员、行为、照片或视频等关键线索;举报线索未被执法部门先期掌握;举报人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配合核查取证;不属于恶意举报、虚假举报、重复举报;

(二)举报渠道。在县文化和旅游局设立举报电话(8232832),由该单位统一受理后按照职责分工移交相关部门核实举报内容。

四、奖励标准

(一)一般情形。发现单人擅自闯入,未造成生态破坏与边境隐患,给予奖励50至100元;

(二)较重情形。发现多人结伙闯入、破坏防护设施、扰乱管控秩序、游客擅自脱团进入禁入区,给予奖励200至500元;

(三)重大情形。发现引发生态损毁、冰川破坏、边境安全风险,或涉及组织团伙、违法经营,给予奖励600至1000元;

(四)特别重大情形。发现避免重大生态灾害、重大边境安全事件,或协助侦破刑事案件,给予奖励1000至2000元,并可通报表扬、授予荣誉证书;

同一线索多人举报,奖励第一举报人,联名举报的均分奖金,不重复奖励。

五、核查与发放

(一)多部门联合核查。由日喀则市生态环境局岗巴分局、边境管理大队、文化和旅游局、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公安局(曲登尼玛警务站)按职责分工核查,1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反馈;

(二)奖励发放。核查认定后,通知举报人凭有效身份信息领取,可采用现场领取、银行转账等便捷方式。举报人匿名且无法核实身份的,不予发放;

(三)不予奖励情形。举报人系公职人员履职发现的;虚假举报、恶意诬告的;举报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奖励的其他情形。

六、保密与责任

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严禁泄露、打击报复举报人,违者依法追责。举报人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

本机制由岗巴县人民政府授权日喀则市生态环境局岗巴分局、边境管理大队、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公安局共同解释。本机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岗巴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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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4766/HBr1HJ8Bni4p5U9XEPK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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