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示范区绿色化工拓展区智慧化综合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名称)
通州湾示范区绿色化工拓展区智慧化综合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蓝海****城连接通道工程(大桥部分)监理(一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B3206910318000095014001(一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湾示范区绿色化工拓展区智慧化综合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通州湾示范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绿色化工拓展区智慧化综合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通州湾行审批【2024】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国开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通州湾示范区绿色化工拓展区智慧化综合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蓝海****城连接通道工程(大桥部分)监理、(道路部分)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本项目分两个标段,一标段:通州湾示范区绿色化工拓展区智慧化综合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蓝海****城连接通道工程(大桥部分)监理,二标段:通州湾示范区绿色化工拓展区智慧化综合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蓝海****城连接通道工程(道路部分)监理。投标人可参加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每个单位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通州湾示范区。
2.3 工程类型:市政公用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标段:
跨海大桥段AK0-AK2+545.74,包括:
①遥望港大桥(***平台),桥长1324.3米;
②跨海大桥段道路:大型土石方、道路、排水、交通设施、堤内河桥 AK0+602.4、护坡及配套、照明、监控、信号灯等内容。
二标段:
海堤段(AK2+545.74--AK7+235.539),乐海大道北延段(BK0-BK2+245.088),长江路西延段(CK0-CK0+365.013),包括:
①海堤段(AK2+545.74--AK7+235.539):大型土石方、道路、排水、交通设施、遥望港景观新闸 AK2+573.9、护坡及配套、圆管涵、箱涵、绿化、照明、监控、信号灯、杆线迁移等内容;
②乐海大道北延段(BK0-BK2+245.088):大型土石方、道路、排水、交通设施、凤鸣河桥 BK1+498.5、圆管涵BK2+040、照明、监控、信号灯、杆线迁移等内容。
③长江路西延段(CK0-CK0+365.013):土方工程、道路、排水、交通设施、照明等内容。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一标段:320,二标段:200。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及环境保护监理。协助业主办理图纸审查和各项报批工作,人员考勤,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以及工程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资料初审等。
2.7 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为2年)。施工阶段以实际工期为准。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一标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标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有在投标人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3.3.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3.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一标段:
投标人自2021年9月1日(时间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中单座桥梁总长780m及以上跨水域(如跨海、跨江、跨河、跨湖、跨水库等)桥梁施工监理项目(城市高架桥、立交桥施工监理项目不予认可)。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
①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交工或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②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上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为分批验收的,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上验收日期在后的为准。
桥梁规模以监理合同为准(如监理合同中未体现,则以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③若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证明业绩要求的,则须另外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指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二标段:
投标人自2021年9月1日(时间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个合同施工造价不少于84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
①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交工或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②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上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为分批验收的,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上验收日期在后的为准。
施工造价金额以监理合同为准(如监理合同中未体现,则以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③若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证明业绩要求的,则须另外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指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3.4.2其他: /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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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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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 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随机抽签方式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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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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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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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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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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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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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按照招标要求格式要求填写(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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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
按照招标要求格式要求填写(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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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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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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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
须具有在投标人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提供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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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 |
提供有效的无在监工程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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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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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21年9月1日(时间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中单座桥梁总长780m及以上跨水域(如跨海、跨江、跨河、跨湖、跨水库等)桥梁施工监理项目(城市高架桥、立交桥施工监理项目不予认可)。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 ①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交工或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②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上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为分批验收的,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上验收日期在后的为准。 桥梁规模以监理合同为准(如监理合同中未体现,则以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③若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证明业绩要求的,则须另外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指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④业绩材料须扫描上传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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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1)提供有效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提供有效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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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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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禁止性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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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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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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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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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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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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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提供有效的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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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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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5.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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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68分 监理方案:24分(含总监理工程师答辩:2分) 项目监理机构:6分 类似工程业绩:2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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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四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从以下方法×、方法×(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100%。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当所有有效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5%时,评标基准价=A(0元)×Q1+B×Q2。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中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注:①被否决投标的、未参与总监答辩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均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②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的95%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③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95%的投标报价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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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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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1) |
投标报价评审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下浮1%扣0.2分,每上浮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差率(以“%”形式)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6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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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 |
监理方案 |
(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分别明确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的得分。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和总监理工程师陈述及答辩)。 (2)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监理方案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1分。 ?监理方案(不含总监理工程师答辩)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的,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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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页数要求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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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方案 |
制定合理质量控制方法和措施的,监理方案详细可行、有针对性,符合监理规范要求、责任落实到人、具备有效管控措施得4.2(含)-5分(含); 质量控制方案基本满足要求的,得3.5(含)-4.2(不含); 最高得5分。 |
不超过20页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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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控制方案 |
制定合理进度控制方法和措施的,措施详细可行的,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得4.2(含)-5分(含); 进度控制方案基本满足要求,得3.5(含)-4.2分(不含); 最高得5分。 |
不超过20页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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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控制方案 |
制定合理造价控制方法和措施的,且监理措施详细可行、有针对性,得3.4(含)-4分(含); 投资控制方案基本满足要求,得2.8(含)-3.4分(不含); 最高得4分。 |
不超过15页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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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控制方案 |
制定合理安全控制方法和措施的,监理方案详细可行、有针对性,具备有效管控措施,得3.4(含)-4分(含); 安全控制方案基本满足要求,得2.8(含)-3.4分(不含); 最高得4分。 |
不超过15页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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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
制定合理合同及信息管理控制方法和措施的,方案详细可行、有针对性,具备有效管控措施,得1.6(含)-2分(含);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基本满足要求,得1.4(含)-1.6分(不含); 最高得2分。 |
不超过15页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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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从对本项目的技术建议、组织协调方案、工作制度、针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的处理措施及合理化建议等方面进行评分。 方案详细可行、有针对性的,得1.6(含)-2分(含); 方案基本满足要求,得1.4(含)-1.6分(不含); 最高得2分。 |
不超过15页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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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答辩 |
根据本项目特点,评标委员会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专业技术能力及管理水平采用现场书面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答辩题目由评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每位技术标评委出1道题,随机抽取1道题目),并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现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 注: 1、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中心****楼第二开标室(地址:****道****号)签到参加现场答辩。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未按上述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签到、答辩的,则总监理工程师答辩不得分,其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拟派项目总监答辩统一使用黑色墨水笔进行答题,总监答辩的内容不得出现或暗示可以识别投标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任何标识。否则,答辩不得分。 3、拟派项目总监现场答辩可以与资格审查评审同步进行,若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其拟派总监现场答辩将按无效处理;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将不再进入后续的评审阶段。一标段、二标段拟派项目总监现场答辩同步进行(即:一标段答辩后,可以立即进行二标段答辩,无需等待一标段评审完成)。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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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3) |
项目监理机构 |
总监理工程师 |
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必须在投标监理单位注册且满足招标公告总监基本要求的方能加分,满分4分) ①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专业)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得2分,最高得2分(执业资格必须在投标单位注册的方能加分,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 ②拟派项目总监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满5年且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拟派项目总监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满10年且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投标时执业资格必须在投标单位注册的方能加分。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期限,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并以执业资格证书中批准日期计算)。 注:提供对应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 特别提醒:①注册证书须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处在有效期内,如证书上未体现注册单位名称、注册有效期及其他有效信息的,***网站注册查询截图(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截图(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中需反映相关有效信息。所有证书均需从诚信库中获取,否则不得分。 ②加分项提供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不予加分。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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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监理工程师 |
(1)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1分, (2)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专业)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1分。 注:①提供职称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 ②以上两项加分项中,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无需为同一人员,各项分别满足对应加分条件即可计分。 特别提醒:加分项提供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不予加分。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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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4) |
类似工程业绩 |
投标人自2021年9月1日(时间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个合同中单座桥梁总长1000m及以上跨水域(如跨海、跨江、跨河、跨湖、跨水库等)桥梁施工监理项目(城市高架桥、立交桥施工监理项目不予认可),每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2分。 本项最高得2分。 注:资格条件审查业绩满足上述得分要求的,予以计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要求: ①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交工或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②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上竣工验收为准,如为分批验收的,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上验收日期在后的为准。 施工造价金额以监理合同为准(如监理合同中未体现,则以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③若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证明业绩要求的,则须另外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指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④业绩材料须扫描上传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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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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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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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随机抽签方式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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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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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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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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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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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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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按照招标要求格式要求填写(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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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
按照招标要求格式要求填写(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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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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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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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
须具有在投标人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提供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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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 |
提供有效的无在监工程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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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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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21年9月1日(时间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个合同施工造价不少于84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 ①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交工或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②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上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为分批验收的,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上验收日期在后的为准。 施工造价金额以监理合同为准(如监理合同中未体现,则以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③若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证明业绩要求的,则须另外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指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④业绩材料须扫描上传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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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1)提供有效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提供有效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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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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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禁止性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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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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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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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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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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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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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提供有效的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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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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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5.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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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68分 监理方案:24分(含总监理工程师答辩:2分) 项目监理机构:6分 类似工程业绩:2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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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四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从以下方法×、方法×(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100%。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当所有有效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5%时,评标基准价=A(0元)×Q1+B×Q2。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中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注:①被否决投标的、未参与总监答辩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均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②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的95%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③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95%的投标报价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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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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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1) |
投标报价评审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下浮1%扣0.2分,每上浮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差率(以“%”形式)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6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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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 |
监理方案 |
(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分别明确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的得分。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和总监理工程师陈述及答辩)。 (2)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监理方案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1分。 ?监理方案(不含总监理工程师答辩)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的,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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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页数要求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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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方案 |
制定合理质量控制方法和措施的,监理方案详细可行、有针对性,符合监理规范要求、责任落实到人、具备有效管控措施得4.2(含)-5分(含); 质量控制方案基本满足要求的,得3.5(含)-4.2(不含); 最高得5分。 |
不超过20页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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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控制方案 |
制定合理进度控制方法和措施的,措施详细可行的,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得4.2(含)-5分(含); 进度控制方案基本满足要求,得3.5(含)-4.2分(不含); 最高得5分。 |
不超过20页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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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控制方案 |
制定合理造价控制方法和措施的,且监理措施详细可行、有针对性,得3.4(含)-4分(含); 投资控制方案基本满足要求,得2.8(含)-3.4分(不含); 最高得4分。 |
不超过15页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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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控制方案 |
制定合理安全控制方法和措施的,监理方案详细可行、有针对性,具备有效管控措施,得3.4(含)-4分(含); 安全控制方案基本满足要求,得2.8(含)-3.4分(不含); 最高得4分。 |
不超过15页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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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
制定合理合同及信息管理控制方法和措施的,监理方案详细可行、有针对性,具备有效管控措施,得1.6(含)-2分(含);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基本满足要求,得1.4(含)-1.6分(不含); 最高得2分。 |
不超过15页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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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从对本项目的技术建议、组织协调方案、工作制度、针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的处理措施及合理化建议等方面进行评分。 方案详细可行、有针对性的,得1.6(含)-2分(含); 方案基本满足要求,得1.4(含)-1.6分(不含); 最高得2分。 |
不超过15页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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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答辩 |
根据本项目特点,评标委员会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专业技术能力及管理水平采用现场书面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答辩题目由评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每位技术标评委出1道题,随机抽取1道题目),并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现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 注: 1、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中心****楼第二开标室(地址:****道****号)签到参加现场答辩。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未按上述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签到、答辩的,则总监理工程师答辩不得分,其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拟派项目总监答辩统一使用黑色墨水笔进行答题,总监答辩的内容不得出现或暗示可以识别投标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任何标识。否则,答辩不得分。 3、拟派项目总监现场答辩可以与资格审查评审同步进行,若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其拟派总监现场答辩将按无效处理;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将不再进入后续的评审阶段。一标段、二标段拟派项目总监现场答辩同步进行(即:一标段答辩后,可以立即进行二标段答辩,无需等待一标段评审完成)。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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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3) |
项目监理机构 |
总监理工程师 |
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必须在投标监理单位注册且满足招标公告总监基本要求的方能加分,满分4分) ①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专业)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得2分,最高得2分(执业资格必须在投标单位注册的方能加分,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 ②拟派项目总监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满5年且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拟派项目总监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满10年且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投标时执业资格必须在投标单位注册的方能加分。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期限,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并以执业资格证书中批准日期计算)。 注:提供对应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 特别提醒:①注册证书须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处在有效期内,如证书上未体现注册单位名称、注册有效期及其他有效信息的,***网站注册查询截图(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截图(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中需反映相关有效信息。所有证书均需从诚信库中获取,否则不得分。 ②加分项提供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不予加分。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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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监理工程师 |
(1)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1分, (2)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专业)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1分。 注: 注:①提供职称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 ②以上两项加分项中,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无需为同一人员,各项分别满足对应加分条件即可计分。 特别提醒:加分项提供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不予加分。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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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4) |
类似工程业绩 |
投标人自2021年9月1日(时间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个合同施工造价不少于84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每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2分。 本项最高得2分。 注:资格条件审查业绩满足上述得分要求的,不予计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要求: ①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交工或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②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上竣工验收为准,如为分批验收的,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上验收日期在后的为准。 施工造价金额以监理合同为准(如监理合同中未体现,则以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③若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证明业绩要求的,则须另外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指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④业绩材料须扫描上传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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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 9 月 14 日至2026年 10 月 21 日9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平台”是指:***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 10 月 21 日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投标人同步的诚信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平台、***平台、***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一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南通国开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通市滨海园区东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路****号创
大道88号 ****楼
联系人:邱工 联系人:朱圣杰、朱一仁
电话:0513****2715 电话:188****3262、180****6360
传真: / 项目负责人:朱一仁
邮编:226331 传真:0513-****2292
电子邮箱: / 邮编:226000
电子邮箱:94****@****.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通州湾示范区建设交通局
联系电话:0513-****0047
10.3异议渠道
***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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