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师某单位业务技术用房新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第八师某单位业务技术用房新建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08004001260635) 已由 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发改投资发〔2026〕178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第八师某单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花园路交界处
3.项目工程规模:新建业务技术用房两栋,总建筑面积3222.4平方米。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08004001260635001001 第八师某单位业务技术用房新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标段工程规模】:新建业务技术用房两栋,总建筑面积3222.4平方米。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E6608004001260635001001 | 第八师某单位业务技术用房新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 本标段根据建设方项目方案和投资,对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及工程质量、安全、工期进 度和造价等全面负总责,为交钥匙工程。负责 设计、采购、工程施工、缺陷责任期工程修复工作,配合项目业主完成部门协调、项目审计 及竣工验收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本标段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及各阶段所有设计成果需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需要设计处理解决的问题,参与专项验收、阶段验收、竣工验收、测量放线、规划验线、规划公示牌、规划竣工测绘等设计所涵盖的配套服务。负责施工全过程的限额设计服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施工图正式出图前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出正式施工图。如果设计成果未通过审核,乙方无偿对原设计成果进行修改,直到通过审批为止。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本标段施工范围包括:本工程设计范围内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且包含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完成后须经招标人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核。(按照档案馆的要求收集整理装订整套工程竣工资料及电子版工程档案)。 3、本标段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 365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名。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共同的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由投标单位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 3.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中标后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 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人员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需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该负责人已在新***网诚信库中完成登记); (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允许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 (4)若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符合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 (5)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6)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8)投标人的企业相关***平台可查询。 3.4自 2023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有类似业绩1项,证明文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已签署的合同原件扫描件。上述项目业绩可以为已完、在建的项目业绩,意向性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如果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任何一方满足上述条件即可。(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指2023年度、2024 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尚未完成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可提供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年度;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如为联合体,财务要求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财务审计报告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6信誉要求:(1)信誉良好,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2)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 3.7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3)区外企业若中标应按自治区建筑厅 2018 年 4 月 24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8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手机移动CA数字证书或介质CA数字证书,通过APP扫码或插入介质CA数字证书后,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填报基本信息,信息审核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6年10月09日 00时00分至 2026年10月16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 年10月9日00时00分至 2026年10月16日00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新***网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9日 10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平台(https://****.gov.cn)上传完成。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标证通手机CA移动证书或实体CA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4.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平台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5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6年10月29日 10时30分
2.开标地点: 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ov.cn)
八、其他说明
受理异议的渠道及方式:①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网上提问”菜单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②以书面形式(盖单位公章)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 号)相关规定,各交易主体可通过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鼓励交易主体采用电子保函替代现金缴存各类保证金。 如在电子保函申请、使用、查询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撑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512-****8553、0991-***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网”和“***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993-***5570
十一、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第八师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翔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 址:
|
****路****号
|
地 址:
|
新疆石河子****路****B2号-1
|
|||||
|
联 系 人:
|
李晟源
|
联 系 人:
|
刘艳珍
|
|||||
|
电 话:
|
177****9652
|
电 话:
|
173****6728
|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517/CFHbG6EBni4p5U9XkDu2.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