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JD-20260401100631-21334
二、合同名称:JD-20260401100631-21334
三、项目编号:DD26032416249220
四、项目名称:七台河市公安局茄子河分局健身设备电子卖场直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七台河市公安局茄子河分局
地址:****街****号****楼
联系方式:180****7688
供应商(乙方):沈阳雄狮警用装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路****号
联系方式:186****157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铁竞多功能约束叉 | 15(套) | ¥540.00 | ¥8,100.00 | 1.多功能防暴叉是一种可快速拆装的约束装置,既能作为约束叉使用,又能拆卸叉头作为防暴长警棍或者短棍使用,同时还能与同类型长警棍或救援设备首尾相连,可无限延长,从而实现救援功能。实现一叉多用的目的。\n2.产品由叉头与两节叉杆组合构成,叉杆为碳纤维构件,末端装有弧形插头,可通过触碰方式约束对象,多功能警用约束叉可快速拆卸组合为长警棍、短警棍、救援棍使用。\n3.警用约束叉的工作长度2050mm±10mm,警用约束叉的单根组合机构携行长度应小于或等于1300mm,未组装携行长度:应小于或等于800mm,组合防暴棍材质:高强度碳纤维.组合长度1.5米。叉子长\n度:45cm,重量:0.5kg。\n4.警用约束叉的质量应小于或等于1.2kg。\n5.快速约束功能:通过触碰方式叉套被约束对象,当叉头触碰约束部位时,叉头应能迅速叉套并闭合.自锁功能:警用约束叉叉头闭合后,叉头自内向外应不能自由开启。\n6.状态转换时间:警用约束叉的携行状态与工作状态应能快速有效的转换,转换时间应小于或等于\n10s。 |
合同金额: 8,1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壹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4月01日至2026年05月31日
履约地点:七台河市公安局茄子河分局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4月0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0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e4880dae8cc66756d8908a6159f6b41.pdf
七台河市公安局茄子河分局
2026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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