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该项目已关联政府采购计划,属于政府采购范畴,适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供应商在参加电子卖场政府采购活动时,认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照《黑龙江省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提出质疑、投诉。具体流程详见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质疑、投诉流程。
项目基本信息
- 采购单位:伊春市公安局美溪森林分局
- 报价截止时间:2026-10-20 09:00:00
- 项目预算(元):80040.00
- 联系人:单位经办人
- 送货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美溪镇建设委1号
- 到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到货
- 签约时间: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仅面向中小企业:是
- 小微企业优惠率(%): 无
售后服务要求
- 免费维修质保期: 1年
- 电话支持响应要求: 7*24小时
- 售后上门服务年限: 1年
- 售后上门服务时限: 接到报修后24小时
踏勘需求
- 踏勘地点:伊春市公安局美溪森林分局
- 踏勘时间:2026-10-15 09:00:00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 1 | 视频监控设备 | ***平台 |
海康
|
海康威视
|
台 | 1 | 否 | 是 | 是 | ★★2U***平台 CPU:配置2颗 C86架构HYGON 3350处理器,单处理器物理核心数≥8核,主频≥3.0 GHz,末级缓存容量≥16 MB,线程数≥16线程,支持内存的最高速率≥3200 MHz,通道数≥2,位宽≥64,热设计功耗≥65W; 内存:配置32G DDR4,8根内存插槽,最大可支持扩展至1TB; 硬盘:配置2块600G 10K SAS HDD硬盘 (RAID 1),前置最大可选支持12块3.5寸(兼容2.5寸)热插拔SATA/SAS硬盘,后置最大可选支持2块2.5寸热插拔SATA/SAS硬盘,内置最大可选支持2块2.5寸非热插拔SATA SSD硬盘,板载最大可选支持1个SATA M.2硬盘; 阵列卡:配置SAS_HBA卡(支持RAID 0/1/10); PCIE扩展:最大支持4个标准PCIE插槽; 网口:标配板载2个千兆电口,支持选配10GbE/25GbE SFP+***网络接口; ★★★其他接口:标配1个IPMI RJ-45管理接口,位于机箱后部;7个USB 3.0接口 4个位于机箱后部,2个位于机箱前部,1个位于机箱内部;2个VGA接口 1个位于机箱前部,1个位于机箱后部; 电源:配置550W(1+1)高效铂金CRPS冗余电源 机箱规格:87.5mm(高)x 446.6mm(宽)x700mm(深) 不含箱耳 ★安全能力:BMC管理软件通过安全渗透测试,包含信息泄露安全,提供由具备CMA或CNAS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安全渗透性测试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商公章; 1.售后服务:设备生产厂商提供免费3年上门保修服务(制造商出具售后服务承诺函);为保障产品质量,由制造厂商直接发到用户指定地点,中途不得私自拆箱,***网400电话提供产品序列号可查询到产品出厂批次及满足3年服务期。限; 2、报价须认真核实附件文件中设备技术参数并逐条响应,供应商需按照系统流程要求在附件中上传满足技术要求的功能性佐证材料,中标供应商须提供参数表中重要参数证明文件(检测报告)原件备查,技术参数未逐条响应的视为无效报价,中标后采购单位将按照文件要求逐条验收。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将提交主管部门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为保证设备产品质量,验收参照询价公告、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验收达不到相应要求的,无条件退换不合格产品,涉及风险由供货商全部承担。验收的标准为:成交供应商所供应商品均须满足产品的详细参数。保修信息必须与采购要求一致,如查验异常,则为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4、因季节限制,中标3日内即签订采购合同,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所有货物须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未提供准时到货承诺书或不能满足交货时间视为无效报价。超出供货日期要求甲方不予接收,且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 5、成交供应商如因缺货断货等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无法按时、按需、按质供货交付的,采购人报相关部门,根据《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 6、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报价中含安装、运输及设备调式培训、维保等,设备安装地位于伊春市伊美区,为确保设备稳定安全运行,在安装验收完成90日内,中标方需提供一位专业技术人员免费驻场保障,提供技术支持及培训服务,提供驻场人员信息一经中标不得更换。 |
供应商报价详情
| 排名 | 是否成交 | 供应商名称 | 特殊标识 | 排名价(元) | 实际报价(元) | 小微企业生产 | 报价清单 |
终止理由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gov.cn)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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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530/mql5OKEBMqitpwL5Jwu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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