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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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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港路以西、东迹大道以北老旧居住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小区室外配套及零星工程改造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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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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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8-330803-04-01-67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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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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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衢州市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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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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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浙江九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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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省/衢州市/****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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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省/衢州市/****道****号3幢402室、405室、406室、4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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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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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景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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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0-***8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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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0-***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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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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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港路以西、东迹大道以北老旧居住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小区室外配套及零星工程改造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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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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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0000090007744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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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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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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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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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通知内容: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投标限价为16540955元。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澄清文件正文已重新生成,具体内容以本次生成的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更新。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调整为:1.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233354.46元(不含税)。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严格按照《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2018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浙建建函〔2025〕320号)规定费率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属于不可竞争费,投标人不得下浮、删减。安全文明施工费已包含应急救援准备费、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三项费用,该部分费用由承包人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相关投入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不另行计量支付。2.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应按《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渣土消纳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填报建筑垃圾运输费用。处置费按40元/t(含税)计算。 3、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21.补充条款增加:21.20承包人应严格执行《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2018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浙建建函〔2025〕320号),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费内包含的三项费用对应的工作:(1)应急救援准备:编制专项应急预案,配齐应急物资、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保障应急救援相关投入;(2)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建立施工现场隐患内部上报奖励制度,建立奖励发放台账,落实隐患上报奖励;(3)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为本项目足额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单覆盖整个施工周期,保单报送监理、发包人核验。监理单位、发包人对应急救援准备费、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使用情况全过程监督核查。承包人按月提交三项费用使用台账、支付凭证、落实资料,接受发包人、监理核查。承包人未按要求落实上述三项费用对应的工作内容、资金未专款专用,存在投入不到位、资料造假的,发包人有权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发包人有权扣除对应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同时每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由此造成主管部门处罚、安全事故等全部损失由承包人承担。21.21承包人须按照浙江省及项目属地住建主管部门现行智慧工地建设标准,完成本项目智慧工地软硬件建设、***平台接入,实现人员、机械设备、环境、视频等施工现场数字化管控。承包人未按期完成智慧工地建设、***平台,或智慧工地系统运行不满足属地住建主管部门检查要求,发包人有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仍不达标的,每次支付违约金2000元;若因智慧工地不达标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行政处罚的,全部责任与罚款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同步扣减文明施工相关费用。 4、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增加:(7)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建安质发【2022】44号)和市建设局关于印发《衢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衢住建办【2022】33号),投标单位应根据上述文件合理填报相关的施工技术措施费用。 5、本次补充说明不改变招标文件内容,不影响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截止时间不变。;招标文件修改内容: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投标限价为16540955元。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澄清文件正文已重新生成,具体内容以本次生成的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更新。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调整为:1.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233354.46元(不含税)。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严格按照《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2018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浙建建函〔2025〕320号)规定费率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属于不可竞争费,投标人不得下浮、删减。安全文明施工费已包含应急救援准备费、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三项费用,该部分费用由承包人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相关投入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不另行计量支付。2.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应按《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渣土消纳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填报建筑垃圾运输费用。处置费按40元/t(含税)计算。 3、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21.补充条款增加:21.20承包人应严格执行《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2018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浙建建函〔2025〕320号),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费内包含的三项费用对应的工作:(1)应急救援准备:编制专项应急预案,配齐应急物资、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保障应急救援相关投入;(2)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建立施工现场隐患内部上报奖励制度,建立奖励发放台账,落实隐患上报奖励;(3)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为本项目足额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单覆盖整个施工周期,保单报送监理、发包人核验。监理单位、发包人对应急救援准备费、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使用情况全过程监督核查。承包人按月提交三项费用使用台账、支付凭证、落实资料,接受发包人、监理核查。承包人未按要求落实上述三项费用对应的工作内容、资金未专款专用,存在投入不到位、资料造假的,发包人有权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发包人有权扣除对应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同时每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由此造成主管部门处罚、安全事故等全部损失由承包人承担。21.21承包人须按照浙江省及项目属地住建主管部门现行智慧工地建设标准,完成本项目智慧工地软硬件建设、***平台接入,实现人员、机械设备、环境、视频等施工现场数字化管控。承包人未按期完成智慧工地建设、***平台,或智慧工地系统运行不满足属地住建主管部门检查要求,发包人有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仍不达标的,每次支付违约金2000元;若因智慧工地不达标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行政处罚的,全部责任与罚款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同步扣减文明施工相关费用。 4、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增加:(7)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建安质发【2022】44号)和市建设局关于印发《衢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衢住建办【2022】33号),投标单位应根据上述文件合理填报相关的施工技术措施费用。 5、本次补充说明不改变招标文件内容,不影响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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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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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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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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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0-***8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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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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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点击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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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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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6 08:4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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