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固定监测站设备挂载铁塔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2026年10月13日 21:1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心固定监测站设备挂载铁塔租赁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伊犁哈****中心 |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13日 21:18 |
| 预算金额 | ¥20.2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潘永华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3****1876 | ||
| 采购单位 | 伊犁哈****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伊宁****路****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99-***871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鼎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路****号****大厦****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3****1876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伊犁哈****中心
项目名称:****中心固定监测站设备挂载铁塔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中心固定监测站设备挂载铁塔租赁 数量:1预算金额(元):202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细需求见附件项目需求清单。租赁铁塔(含配套的机房租赁及电费等),铁塔需能承重监测站的监测、测向天线等设施,还需具备相应的机房场地、天线挂位、电力保障、通信线路等条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02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自建塔造价成本巨大,且不便于维护保养及折旧,此项目不仅能节约国家资源,更为我单位设备将来拆装换址提供有利条件。同时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15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通〔2014〕586号)文件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原则上不再自建铁塔等基地配套设施”“各级基础电信企业2015年内必须完成2014年底前已实施共建共享设施的结算工作”。因此,中国移动、联通、电信已于2015年11月将全部铁塔基站移交给中国铁塔,且自2015年起不再新建铁塔基站,所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目前只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具有铁塔建设、营运资质。其他单位的监控设备非该公司同意,不能借助铁塔进行任何使用和运营,此项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具有站址资源和挂高资源的唯一性。同时只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可以最快地整合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降低投资,具有唯一的资源优势。只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具备提供整体服务的能力。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
地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路****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刘博宇
联系电话:0999-***8713
联系地址:伊宁****路****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李正勇
联系电话:0991-***9482
联系地址: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潘永华
联系电话:133****1876
联系地址:****路****号****大厦****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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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pdf (1.7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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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固定监测站设备挂载铁塔租赁需求.docx (15.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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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537/7qjlNaEBMqitpwL5S8i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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