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JSCG2026023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第二初级中学人民路校区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宿州君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人民路与****小区一层
中标金额:贰拾贰万肆仟陆佰捌拾捌元整(224688.00元)/年
评审金额:贰拾贰万肆仟陆佰捌拾捌元整(224688.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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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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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宿州市第二初级中学人民路校区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宿州市第二初级中学人民路校区位于宿州高新区,****楼、****公寓等教学及生活配套设施。供应商需为学校提供专业、规范、全天候的校园后勤物业服务,包含校园安保值守、全域环境卫生保洁、日常垃圾清运处置、校园水电设施日常维修及应急保障等服务。服务人员需持证上岗、着装统一、文明履职,严格遵守校方及物业管理制度,全力保障校园教学、办公、师生生活秩序稳定,营造安全、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 服务时间:365日历天。采取1+1+1模式,服务期满后,成交供应商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单晓东(组长)、谷妮娜、郭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采购文件约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建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宿****城,联系方式:189****363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第二初级中学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第二初级中学
地 址:安****大道****号
联系方式:赵校长 155****1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建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城
联系方式:张工 189****36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校长 张工
电 话:155****1022 18955723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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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538/9Y5EVaABMqitpwL5DQC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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