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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应用技术学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机电一体化、工业机器人实训室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三次)(重新)二标包更正公告

16小时前招标变更-变更安徽 - 滁州市 - 全椒县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滁州市应用技术学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机电一体化
省份/直辖市 安徽 所属地区 滁州市 - 全椒县
采购单位 滁州市应用技术学校 项目联系方式 石玉国 0550-***7805
更多联系方式 宋主任 156****5813 147****9330 王老师 139****4050 更多联系方式(8个)
代理机构 安徽汇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滁州市应用技术学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机电一体化、工业机器人实训室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三次)(重新)二标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qjcg202609-025-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滁州市应用技术学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机电一体化、工业机器人实训室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三次)(重新)二标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9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质疑事项1:评分规则设计本末倒置,脱离教学设备采购核心需求,招标定位偏差,招标对象界定错位,不符合采购招标基本逻辑。

质疑事项2:技术评分条款设置违法违规,分值配置极不合理。

关于质疑事项1、2的回复:

招标文件已明确规定:“对于标注‘▲’的技术参数和要求,每满足一项得1.5分,本项满分57分”。这表明评分是基于“技术参数的满足程度”,而非单纯评价证书本身。对于未标注“▲”的参数均作为实质性响应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标注‘▲’的参数为技术标打分项,投标人须提供采购需求中要求的证明材料以示响应”。这说明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是用于佐证“▲”参数真实达标的依据。

评分逻辑是“参数满足得分”,而证明材料是“证明参数满足的手段”。质疑人混淆了“评分对象”(参数)与“评审依据”(证明材料)的概念。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是为了确保评审专家能够客观判断参数真伪,防止虚假应标,这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关于评审因素细化、量化的规定,不存在“唯证书论”。

质疑事项3:评分规则具有明显排他性、量身定制性,涉嫌为特定供应商量身设标、操纵招标结果。

关于质疑事项3的回复:

本项目设置的38项“▲”评分参数,均源自行业通用技术标准及教学大纲要求,并非指向特定品牌。评分规则明确“每满足一项得1.5分”,这意味着所有投标人均处于同一起跑线。只要投标产品性能达标,任何供应商均可通过提供相应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等证明材料获得分数。这种设置鼓励供应商提升产品性能以获取高分,属于正当的竞争机制,不构成对特定供应商的倾向性或排斥性。

质疑事项4:评审与合规认定规则矛盾,加重投标人不合理义务,存在程序瑕疵。

关于质疑事项4的回复:

招标文件对技术参数进行了科学的分类管理,不存在逻辑矛盾。

作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及无“▲”参数),仅需承诺满足,降低了投标文件的编制难度和门槛,保证了广泛的参与度。作为核心性能指标(“▲”参数),要求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如检测报告),是为了在众多投标人中筛选出真正高质量的产品。

这种“基础参数宽进(承诺),核心参数严选(证明+评分)”的机制,既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中关于“客观但不可量化的指标作为实质性要求,量化指标作为评分项”的规定,也体现了采购人对核心设备质量的严格把控,程序正当,逻辑合理。

质疑事项5:招标文件评标标准中,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制造商综合服务能力评分项,两项条款仅依据特定证书、高级职称人员数量机械打分,脱离教学设备采购核心需求,单纯以资质证书作为主要打分依据,不能客观评价服务与教学保障能力,属于不合理商务评审条件,变相资质控标,构成差别待遇,排斥、限制多数供应商。

关于质疑事项5的回复:

本项目所要求的内容为采购人依据教学需要,面向院校教育场景的实训专业设备采购,项目交付包含设备安装、课程配套、教学落地、长期运维等完整教育配套服务,教育服务类第三方认证证书可客观反映投标人面向院校的综合服务标准化能力,与本项目交付服务质量直接相关,不属于无关评审因素。

教育服务类证书为自愿性认证,是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推行的认证类目。该认证未设置强制性门槛,任何供应商都可以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获取,多家企业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因此不存在差别待遇、排斥、限制多数供应商的情形。

质疑函提及“高级工程师”人员要求过高,该条要求的内容为采购人依据机电一体化技术设备特点(涵盖工业机器人、PLC技术、传感器技术、机械设计及制造、电气控制、***网络等多种技术门类),为确保设备能达到预期的设计目标、使用功能、及教学目的,针对设备跨专业的技术特性,所提出的合理要求。

质疑事项6: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规格章节,大量技术指标、尺寸、材质、硬件规格、性能数值均采用唯一固定数值表述,未采用区间、最低/最高限值、允许误差等通用开放式参数写法,大量固定值组合形成排他性技术壁垒,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关于质疑事项6的回复:

招标文件中的固定数值(如材质厚度、尺寸等)是基于实训室场地限制、安全规范及教学演示精度确定的。所列参数(如“1.2mm厚钢板”、“25mm厚桌面”)均为行业内成熟、通用的配置标准。质疑人所称的“参数指纹”不成立,因为这些是保证设备强度和耐用性的基础工业标准,市面上有多家主流供应商的产品均可满足,不存在排斥竞争的情形。

质疑事项7:***平台共采购4套,设备预算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合理区间,预算编制市场调研不足、定价依据不充分。恳请采购单位全面复核该设备预算,规范预算编制后,再开展本次招标采购。

关于质疑事项7的回复:

本项目预算经过了严格的市场调研和专家论证,并已获得财政部门的审批。质疑人仅对比了硬件外观,忽略了本项目预算中包含的具体配置、实训室文化装修、电路改造、维保、培训等费用。本项目预算是基于“优质优价”原则设定的,旨在采购一套完整的、能长期稳定运行的实训解决方案,而非单纯的硬件堆砌,预算编制科学合理。此外,采购预算并非可质疑的招标文件内容部分,根据质疑投诉办法的规定,质疑的前提是使供应商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采购预算的设置是采购程序的前置程序,并非招标文件设置内容,供应商可根据自身产品市场报价。

质疑事项8:本项目以硬件采购为载体,硬件为通用常规配置,技术门槛偏低;项目核心及资金占比主要为软件及配套技术服务,实质属信息技术服务,与招标文件工业类行业标准不符。项目软硬件捆绑采购,软件多为核心参数,行业归类错位,参数设置不合理,存在量身定制、影响公平竞争嫌疑。建议拆分软件单独招标,匹配采购需求与行业分类。

质疑事项9: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所列传感器技术AR仿真实训APP、生产线虚拟车间仿真教学软件等多款实训软件,技术描述、产品形态及功能定义高度专属,存在明显供应商指

向性,整套软件体系仅浙江天煌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可完整响应。该采购需求变相锁定单一厂商,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违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

质疑事项10: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软件测评报告、软件功能截图、省级及以上软件测评报告、软件产品评估证书等材料。上述材料不能作为判定投标产品质量合法有效的检验依据,该条款设置缺乏科学性、合规性与合理性,违背招投标公平公正原则。

关于质疑事项8、9、10的回复:

本项目采购的是“实训室整体解决方案”,软件(如MES系统、数字孪生软件)是实现设备智能化教学的核心,与硬件不可分割。招标文件中列出的软件功能(如AR仿真、虚拟车间)是当前工业4.0实训的通用教学需求。虽然具体软件名称可能不同,但功能描述是开放的,允许供应商提供功能等效的产品,并未限定软件名称,只需要供应商提供满足要求的产品即可。

针对软件产品,软件著作权证书证明了产品的合法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功能截图及测评报告是直观展示软件功能、界面及稳定性的最有效方式。在缺乏实体硬件检测手段的情况下,这些材料是评审专家判断软件是否满足“▲”标注功能要求的唯一客观依据。这不仅合规,而且是防止供应商“有图无物”或“虚假宣传”的必要风控手段。

质疑事项11:大量▲评审参数强制投标阶段提交软件截图,截图数量做硬性量化指标,截图极易伪造,无客观核验手段,参数存在指向特定产品嫌疑,限制潜在投标人。

关于质疑事项11的回复:本次采购的内容为采购人教学需要,经调查,要求提供的为该软件的常规功能,市场通用的版本,都能够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即可,本次采购要求提供的所有软件截图均未限定厂商、品牌、界面样式、格式,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提供自身产品材料响应,不存在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形。

质疑事项12:多套教学类软件强制要求投标方提供自有软件著作权、软件测评报告,未允许原厂授权 + 原厂著作权的响应模式,排斥系统集成类投标人,参数具有指向性。

关于质疑事项12的回复:本次采购的内容为采购人教学需要,经调查,要求提供的为该软件的常规功能,市场通用的版本,都能够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即可。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软件著作权、测评报告,目的是核实所投软件知识产权权属、软件质量稳定性,防范使用盗版、未经授权软件造成项目交付后知识产权纠纷风险。供应商均可提供自身产品材料响应,不存在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形。

质疑事项13:***平台整套工艺流程、仿真案例完全限定 “饮料灌装生产线”“锤头加工装配生产线” 特定场景案例,非中职机电一体化专业通用刚需,参数存在指向特定厂家预制案例库嫌疑。

关于质疑事项13的回复:本项目设置相关案例要求,目的在于考察潜在供应商是否能够提供覆盖完整***平台,包括但不限于供料、输送、加工、装配、检测、分拣、控制、仿真、调试与运行等环节。该要求关注的是生产线流程完整性、仿真功能完整性以及与中职机电一体化专业教学实训的匹配性,而非案例名称本身。

潜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产品特点、仿真案例库和实现方式编制响应文件,提供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完整生产线流程及仿真案例。评审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功能要求和评审标准进行,不会仅因案例名称不同而排斥供应商。供应商均可提供自身产品材料响应,不存在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形。

质疑事项14:对配套教学资源设置海量硬性交付清单,课件、微课、仿真动画、模型库做完整内容条目强制,条目清单高度定制化,疑似照搬某厂家产品资料,存在参数复制指向特定产品。

关于质疑事项14的回复:配套教学资源是采购人结合本校课程体系,明确项目需要交付的教学资源覆盖范围,目的保障实训设备到货后可直接开展课堂教学,避免出现设备到位但配套教学资源缺失无法开课的问题。评审评判核心为供应商承诺交付资源可以完整覆盖全部实训教学单元,并非强制要求课件、微课、模型文件名称一字不差完全匹配清单条目。供应商均可提供自身产品材料响应,不存在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形。

质疑事项15:三维工业自动化设计软件、数字孪生软件设置大量细化功能指标,部分指标属于行业软件高阶增值功能,并非中职实训教学必不可少,指标堆砌抬高门槛,指向特定商业软件产品。

关于质疑事项15的回复:本项目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除基础实训教学外,还承担学生技能提升、技能竞赛训练、拓展实训任务,招标文件设置的全部软件功能指标均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综合设定,兼顾基础教学与拓展提升需求。相关功能指标为功能描述,未限定软件品牌型号,国内多家工业仿真、数字孪生教学软件产品均可实现全部指标要求,并非只有某一款商用软件可以响应。软件实际功能将在项目验收阶段样机演示核验,不存在堆砌非刚需功能、设置技术壁垒指向特定软件的情形。供应商均可提供自身产品材料响应,不存在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形。

质疑事项16:3D 视觉模块指标参数全部为精确数值,包含视场、净距离、Z 轴重复精度、VDI/VDE 精度、分辨率、采集时间等精密数值,指标精准度高,容易对应特定型号3D相机,存在指向硬件型号嫌疑。

关于质疑事项16的回复:该组性能参数属于工业3D视觉教学模块行业通用性能区间,市场多个品牌3D相机产品均可以达到该性能水平,并非某一相机独有出厂参数。招标文件评判的是产品能否达到对应性能,不是限定具体元器件型号,设备整机实训效果以验收阶段实物实训演示为准,不存在指向特定硬件型号、排斥其他品牌方案情形。供应商均可提供自身产品材料响应,不存在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形。

质疑事项17:颗粒上料、加盖拧盖、检测分拣、机器人搬运、智能仓储整套实训台,设备外形尺寸、板厚、型材规格全部写死固定数值,不允许等效尺寸,设置不合理壁垒。

关于质疑事项17的回复:实训台外形尺寸、板材厚度、型材规格,是采购人结合实训室场地空间、设备排布、设备承重、操作安全、长期使用耐用性确定。采购文件并未将外形尺寸列为实质性响应的条款,且允许了相应的误差空间,并非限定参数,市场多个品牌的产品均可以达到该要求,并非某一厂家独有出厂参数。潜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产品特点进行响应。

质疑事项18:AR类软件(传感器AR、机器人AR仿真),限定必须同时具备安卓端+ PC端,且功能完全同步,该多终端同步要求并非中职实训必须,指标倾向性强。

关于质疑事项18的回复:设置PC端与安卓移动端功能同步,是为满足课堂多样化教学场景,既支持教师机房PC端集中授课,也支持学生手持移动设备现场对着实训设备开展 AR虚实对照实训,丰富教学手段,市场多个品牌 的产品均可以达到该要求,并非某一厂家独有出厂参数。潜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产品特点进行响应。

质疑事项19:采购需求▲项大量将第三方测评报告、评估证书设置为投标得分门槛,未明确:国内同等效力的其他第三方机构出具报告是否予以认可,评审自由裁量空间大。

关于质疑事项19的回复:要求提供的第三方测评报告、评估证书,是为了在众多投标人中筛选出真正高质量的产品。主要在于验证软件产品的功能、性能安全性等问题,采购文件并未限定测评机构,设置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产品的质量,并非指向特定厂家的产品,潜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产品特点进行响应。以此推定评审时将只认可特定机构证书,属于主观推测。采购文件未限制其他合法有效证明材料的竞争效力。

质疑事项20:工业机器人直接写明特定控制器型号IRC5紧凑型、IO板DSQC652,完整摘抄特定品牌机器人全套专属硬件参数,指向特定品牌机器人,排斥其他等效性能产品。

关于质疑事项20的回复:招标文件中相关参数为性能参考描述,评审核心评判负载、重复定位精度、运动范围、实训适配性等教学核心性能,不以控制器、IO板具体型号作为负偏离判定依据。供应商可提供其它品牌机器人,只要整机性能参数满足教学使用要求即可参与竞争。不存在锁定特定品牌硬件型号的情况,机器人整机实训效果以项目验收阶段样机演示为准,未设置排他壁垒。

质疑事项21:大量传感器、谐波减速器、电机、驱动器直接照搬元器件原厂手册精确物理参数,固定外壳尺寸、光点尺寸、机座号、背隙等非教学核心指标,参数指向特定元器件型号。

关于质疑事项21的回复:招标文件列明的产品参数,是为保障实训设备整机的运行情况,并非简单照搬某元器件厂商手册。评判对象为整机能否达到性能效果,不是要求元器件外壳外观完全一致。市场多家元器件厂商产品均可以满足相关性能指标,并未指定元器件品牌型号,项目验收以整机实训功能实现作为核心判定,不存在指向特定元器件、排斥潜在供应商情形。

质疑事项22:MES、AI控制系统多处▲项硬性要求投标阶段提交指定数量软件截图;截图极易篡改伪造,投标阶段无法核验截图真实性,偏向已有预制截图素材的特定厂商。

关于质疑事项22的回复:本次采购的内容为采购人教学需要,经调查,要求提供的为该软件的常规功能,市场通用的版本,都能够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即可,本次采购要求提供的所有软件截图均未限定厂商、品牌、界面样式、格式,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提供自身产品材料响应,不存在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形。

质疑事项23:AI控制系统堆砌大量非中职实训刚需高阶AI能力,指标偏向特定自研AI方案厂商,抬高投标门槛。

关于质疑事项23的回复:本项目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除基础示教、PLC 编程教学,同时开展人工智能+机电一体化的拓展教学,招标文件设置的AI相关指标服务于学校拓展课程建设,属于本项目实际教学需要。全部指标为功能化要求,未限定AI技术实现路径,多家厂商均可通过自研或集成方式实现相关功能,不存在堆砌非刚需指标、排除普通集成方案的情形。供应商均可提供自身产品材料响应,不存在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形。

质疑事项24:三维工业自动化设计软件直接点名“Solid Design”软件名称,大段摘抄该软件产品手册,指向特定软件,限制其他同类国产三维仿真软件。

关于质疑事项24的回复:招标文件中出现的软件名称仅为技术参考示例,评审时以全部功能指标作为评判标准,不会因软件产品名称不一致直接判定负偏离。供应商可以提供其他正版、功能等效的三维工业仿真软件进行响应,只要满足全部功能指标即可得分,不存在指定、暗示特定软件限制其他国产软件参与竞争。供应商均可提供自身产品材料响应,不存在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形。

质疑事项25:停电应急处置、传感器 AR、PLC- AR、数字孪生软件,强制要求投标提供省级及以上软件测评、软件产品评估证书,未开放原厂授权+原厂证书响应路径,排斥系统集成商。

关于质疑事项25的回复:本次采购的软件为采购人教学需要,经调查,要求提供的为该软件的常规功能,市场通用的版本,都能够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招标文件中停电应急处置、传感器 AR、PLC- AR、数字孪生软件等均为市场通用的版本,完全能够提供相关的软件测评、软件产品评估证书,本次采购项目未限定特定技术或供应商,也没有限定产品的名称,各潜在投标人可以提供自身产品材料响应。

质疑事项26:数字孪生软件堆砌大量工业级高阶功能,大量不属于中职机电教学刚需,照搬特定软件手册,抬高投标门槛。

关于质疑事项26的回复:采购文件对数字孪生软件提出的功能要求,包括组件库模型数量、三维可视化、虚拟仿真、虚实联动、脚本开发、产线运行分析、机器人协议连接等,均系从本项目实训教学功能需求出发作出的通用性、功能性描述。采购文件未指定软件品牌、著作权人、特定版本或特定厂家手册,也未将某一商用软件的产品名称、界面、专有模块名称作为响应条件。质疑人关于“照搬特定软件手册”“只有某款软件可以全部满足”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

质疑事项27:硬性限定数字孪生软件必须完整实现“锤头加工装配生产线”整套固定业务流程案例,特定业务场景不属于中职通用教学刚需,存在指向预制案例库厂商嫌疑。

关于质疑事项27的回复:该要求关注的是生产线流程完整性、仿真功能完整性以及与中职机电一体化专业教学实训的匹配性,而非案例名称本身。潜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产品特点、仿真案例库和实现方式编制响应文件,提供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完整生产线流程及仿真案例。评审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功能要求和评审标准进行,不会仅因案例名称不同而排斥供应商。供应商均可提供自身产品材料响应,不存在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形。

质疑事项28:一体化可编程控制器对壳体尺寸、CNC一体加工外壳、截屏上位机、屏保图片轮播、无人操作自动降频等非核心细节设置硬性指标,参数指向特定硬件产品。

关于质疑事项28的回复:采购文件对一体化可编程控制器提出的壳体尺寸、外壳加工工艺及上位机软件功能等要求,均系从本项目实训教学功能需求出发作出的功能性、通用性描述。采购文件未指定控制器品牌、型号、生产厂家、专利或著作权人,也未将某一产品的专有名称、特有型号或专属技术方案作为响应条件。质疑人关于“整套参数高度匹配市面某一款特定型号一体机PLC”的主张,缺乏有效证据证明。

质疑事项29:***平台(1)传感器技术AR仿真实训教学APP软件▲条款▲配套传感器技术 AR 仿真实训教学 APP 软件:…… 投标时要提供软件测评报告及软件产品评估证书。(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与软件测评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

质疑事项30:***平台(1)生产线虚拟车间仿真教学软件▲条款▲须配套有生产线虚拟车间仿真教学软件……(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与软件测评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

质疑事项34:***平台(2)停电应急处置模拟演练系统软件▲条款▲停电应急处置模拟演练系统软件……(提供省级及以上部门出具的软件测评报告及软件产品评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质疑事项35:***平台(2)PLC 技术 AR 仿真实训教学 APP 软件▲条款▲PLC 技术 AR 仿真实训教学 APP 软件……(为增强实训效果及确保软件产品的性能可靠性,投标时提供省级及以上部门出具的软件测评报告及软件产品评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关于质疑事项29、30、34、35的回复:本次采购的内容为采购人教学需要,经调查,要求提供的为该软件的常规功能,市场通用的版本,都能够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即可。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软件著作权、测评报告,目的是核实所投软件知识产权权属、软件质量稳定性,防范使用盗版、未经授权软件造成项目交付后知识产权纠纷风险。供应商均可提供自身产品材料响应,不存在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形。招标文件中停电应急处置、传感器 AR、生产线虚拟车间仿真教学软件、PLC 技术 AR 仿真实训教学 APP 软件等均为市场通用的版本,完全能够提供相关的软件测评、软件产品评估证书,本次采购项目未限定特定技术或供应商,也没有限定产品的名称,各潜在投标人可以提供自身产品材料响应。

质疑事项31:数字孪生软件多处▲条款强制要求提供固定数量截图1. ▲***平台一致的数字孪生场景(提供截图不少于 10 张)2. ▲软件具有标准 Modbus 协议及专有协议……(提供软件功能截图不少于10 张)3. ▲软件具有机器视觉接口……(提供软件功能截图不少于 10 张)4.▲数字化生产制造应用实践系统数字孪生资源案例▲须满足以下作业流程,并且提供相 3D 虚拟模型工作流程截图(提供截图不少于10张);

质疑事项32:***平台(2)MES 系统▲条款▲投标时提供以上三个模块功能菜单截图(提供不少于 5 张功能截图)

质疑事项33:***平台(2)AI 控制系统多处▲截图要求▲AI 核心处理与决策(提供不少于 6 张功能截图) ▲机器人运动控制(提供不少于 2 张功能截图) ▲多模态感知与交互(提供不少于 3 张功能截图)

质疑事项39:数字教学系统大量功能要求提供截图佐证招标文件原文:教师端、学生端多处▲标记,每处均要求提供对应功能截图佐证(签到、作业批阅、抢答、笔记、加入班级等,多处提供满足功能截图作为▲佐证)。

关于质疑事项31、32、33、39的回复:本次采购的内容为采购人教学需要,经调查,要求提供的为该软件的常规功能,市场通用的版本,都能够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即可,本次采购要求提供的所有软件截图均未限定厂商、品牌、界面样式、格式,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提供自身产品材料响应,不存在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形。

质疑事项36:多媒体讲台▲检测报告条款▲6、多媒体讲台需满足有害物质限量…… 力学性能强度和耐久性、稳定性检验合格;……(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 ▲(2)***平台管理软件检测内容包含:完备性、正确性、一致性、易理解性、可操作性、易用性、功能性(故障报修、资产管理、****中心)。(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

质疑事项37:教学课桌椅(双人位)多处▲第三方检测报告、认证证书条款▲3、供所投产品具有第三方机构出具的 “浸渍胶膜纸饰面刨花板” 检测报告扫描件…… ▲8、提供所投产品具有第三方机构出具的 “钢管” 检测报告扫描件…… ▲12、提供所投产品具有认证范围包含阅览桌的低甲醛家具产品认证证书和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

质疑事项38:移动可视化实训教学系统▲第三方检测报告▲配套≥1 个无线笔式话筒……(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 ▲教师示范系统软件多处截图佐证条款(多项功能需要提供截图作为▲佐证);

关于质疑事项36、37、38的回复:要求提供的第三方测评报告、评估证书,是为了在众多投标人中筛选出真正高质量的产品。主要在于验证软件产品的功能、性能安全性等问题,采购文件并未限定测评机构,设置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产品的质量,并非指向特定厂家的产品,潜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产品特点进行响应。以此推定评审时将只认可特定机构证书,属于主观推测。采购文件未限制其他合法有效证明材料的竞争效力。

质疑事项39:第三章采购需求二标包1.***平台(1)▲配套传感器技术 AR 仿真实训教学 APP 软件、▲须配套有生产线虚拟车间仿真教学软件、六、三维工业自动化设计软件、七、数字孪生软件、八、数字化生产制造应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用实践系统数字孪生资源案例、八、需提供课程资源 2.***平台(2)MES 系统、AI 控制系统、六、配套软件包(一)三维工业自动化设计软件▲(二)停电应急处置模拟演练系统软件(三)传感器技术 AR 仿真实训教学APP 软件▲(四)PLC 技术 AR 仿真实训教学 APP 软件(五)数字孪生系统软件▲(21)提供数字化生产制造应用实践系统数字孪生资源案例▲(22)提供机电一体化实训系统数字孪生资源案例机电一体化总共分为五个单元,分别是颗粒上料单元、加盖拧盖单元、检测分拣单元、机器人搬运单元、智能仓储单元。▲(23)提供数字化生产单元应用实践系统数字孪生资源案例。以及为了增强实训效果及确保软件产品的性能可靠性,投标时要提供软件测评报告及软件产品评估证书。软件须提供可持续开发服务。(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与软件测评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以上要求不合理,明显具有倾向性、排他性。

关于质疑事项39的回复:本次采购系根据采购人实际教学需求设置相关软件参数。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软件著作权、软件测评报告,目的为核实投标软件知识产权权属及质量稳定性,防范项目交付后因盗版、非授权软件引发知识产权纠纷风险,各潜在投标人均可提交自有产品相关材料进行响应,该要求不存在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招标文件所要求提供的停电应急处置、传感器 AR、生产线虚拟车间仿真教学、PLC 技术 AR 仿真实训教学 APP 等均为市场通用软件功能,市场可提供对应软件测评、软件产品评估证书。本项目采购文件仅明确软件应实现的教学功能、实训效果与性能指标,未限定特定技术、供应商以及软件产品名称,潜在投标人可使用自有合规产品予以响应。贵司用以***平台查询截图,***平台,仅归集展示已公示的软件著作权登记信息,截图不具备法定排他性证明效力,仅能证明浙江天煌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登记有近似名称软件著作权,并不能证明市场上不存在其他厂商可开发、生产满足招标文件同等功能要求的同类软件,不足以证实参数指向特定供应商。

质疑事项40:本项目采购标的为机电一体化实训室硬件实训设备,序号1和2 两项产品全部▲打分参数均集中设置在软件及功能截图,硬件本体没有▲约束,以软件细碎功能作为主要控标、得分条件,大量核心评审权重落在工业信息化仿真软件业上,与项目采购核心标的不相适应,变相排斥潜在供应商。建议重新划分行业归属,本包是否为工业信息化软件业。

关于质疑事项40的回复:本次采购的内容为采购人教学需要且符合当前职业教育机电一体化专业教学的需要,并非单纯的单纯采购硬件设备,硬件实训台配合仿真、数字孪生、AR 软件开展混合式教学是行业主流教学模式,软件是整套实训系统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符合现在教学任务的需要。且经调查,要求提供的为该软件的常规功能,市场通用的版本,都能够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即可,本次采购要求提供的所有软件截图均未限定厂商、品牌、界面样式、格式,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提供自身产品材料响应,不存在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形。

本项目立项、采购需求编制均围绕机电一体化实训室完整教学系统开展,项目行业归属按照采购项目整体教学目标确定,不存在将项目变相归为工业信息化软件业的情形。

质疑事项41:本项目多媒体讲台、教学课桌椅、编程终端设备、移动可视化实训教学系统、数字教学系统均属于实训室配套附属非核心产品,却设置★废标(实质性否决)条款合计1项(内设13条参数)、▲评分条款合计19条,要求提供大量第三方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功能截图,项目真正核心的机电一体化工业实训台硬件约束偏少,本末倒置,对非核心附属产品过度设置实质性否决、大量▲得分条款,不合理限制潜在供应商。

关于质疑事项41的回复:实训室是完整教学使用场景,多媒体讲台、课桌椅、编程终端、移动可视化实训教学系统、数字教学系统,是实训室能够正常开展课堂教学、实训授课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属于实训室成套建设的组成货物,不属于完全无关的外围附属产品。整套实训室只有实训台硬件,无教学终端、数字教学系统,则无法完整实现课堂教学、实训演示、集中授课,会直接影响实训室整体使用效果。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87 号令)第三十一条,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的界定,是结合技术构成、价格比重确定。本项目核心产***平台,设置★、▲参数不等同于将配套货物作为核心产品。对于编程终端等设备设置实质性及评分参数,是保障实训室配套设备的兼容性、稳定性、教学适配性,避免配套设备与实训系统软硬件无法对接,造成整套实训室不能投入教学使用。参数没有指向特定品牌、特定供应商,市场上多家厂商均可满足相关配套产品参数。供应商均可提供自身产品材料响应,不存在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形。

质疑事项42:项目验收完成后要求中标人继续免费完成2本产教融合新形态教材全流程编写、审稿、正规出版社出版、数字化资源开发全部工作,属于无偿附加大量额外劳务服务,商务条件设置不合理,与本设备采购项目标的边界混淆。

关于质疑事项42的回复:本次采购相关教材开发出版要求,是产教融合基地立项既定的整体建设目标,并非脱离采购标的的额外服务。本项目虽以实训设备供货安装为核心,但设备仅为教学载体,配套的产教融合新形态教材及数字化资源,是保障设备投入后正常开展专业教学的重要配套资料,相当于深度专业化的教学使用说明书,服务于学校实际教学任务。项目设备验收仅针对硬件供货、安装调试进行核验,不等同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项目从招标至整体履约阶段已预留充足时间用于教材编写、打磨及出版,并非设备验收完成后临时增加的工作。招标文件明确教材由学校专业团队和企业技术专家共同编制,学校师资同步参与编写、案例梳理,并非全部工作交由中标人独立完成。后续合同将进一步细化双方分工、交付节点、出版受阻处置机制,厘清各方权责。针对出版编审存在的客观不确定因素,中标供应商可依托职教项目实施经验,协同学校共同推进落实。

质疑事项43:招标文件设置依靠承诺函判定★、普通参数响应,评标阶段不核验佐证材料;将参数真实性全部后置至中标后、签合同前实物演示核验,中标后不满足直接认定虚假应标,该评审与后置处置规则设置违法,变相绕过评标委员会法定评审职责,存在重大程序风险。

关于质疑事项43的回复:招标文件设置★、普通参数提交承诺函响应,不代表评标委员会放弃评审义务。评标委员会评标阶段,将结合投标文件整体内容,包括技术说明、产品资料、授权材料、承诺内容,综合审查投标人对★、普通参数的响应是否合理,并非仅凭一纸承诺函直接判定全部响应;承诺函是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全部响应内容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投标阶段提供虚假承诺,本身就属于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当承担政府采购法对应的法律责任。签订合同前实物演示核验,目的是为了

更好的核查产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保障产品的质量。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虚假承诺、明知产品不满足参数依然作出响应,后续实物核验不达标,则属于投标阶段虚假应标,而非只要实物存在版本差异就一刀切认定虚假应标。

质疑事项44:二标包业绩评分项仅表述 “投标人具有教学设备类供货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4 分”,未限定业绩类型为本项目同类机电一体化/智能制造实训室项目。项目团队综合服务能力评分项设置第三方商业证书加分、项目负责人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加分,评审因素与投标货物本身质量关联性弱。评分办法无售后服务、供货安装调试、培训方案评审细则,技术打分分值集中于▲条款,合计高达57分,分值分配严重失衡,违背综合评分法量化、分值匹配法定要求。

关于质疑事项44的回复:业绩项设置 “教学设备类供货业绩”:职业院校机电一体化实训室项目,很多项目采购名称表述并不统一,若严格限定项目名称文字,反而容易造成不合理限制。教学设备类业绩可以反映投标人面向院校教学设备的供货实施经验;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会进一步甄别业绩项目实际内容,判断与本项目实训设备的相关性,不是任何课桌椅零星业绩均可得分。

教育服务类证书为自愿性认证,是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推行的认证类目。该认证未设置强制性门槛,任何供应商都可以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获取,多家企业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因此不存在差别待遇、排斥、限制多数供应商的情形。

质疑函提及“高级工程师”人员要求过高,该条要求的内容为采购人依据机电一体化技术设备特点(涵盖工业机器人、PLC技术、传感器技术、机械设计及制造、电气控制、***网络等多种技术门类),为确保设备能达到预期的设计目标、使用功能、及教学目的,针对设备跨专业的技术特性,所提出的合理要求。

质疑事项45:团队人员资质要求设置严重超出合理范畴,项目负责人要求提供的证书非国家法定、行业通用或权威机构办法,与采购需求无实质性关联,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关于质疑事项45的回复:教育服务类证书为自愿性认证,是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推行的认证类目。该认证未设置强制性门槛,任何供应商都可以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获取,多家企业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因此不存在差别待遇、排斥、限制多数供应商的情形。

质疑函提及“高级工程师”人员要求过高,该条要求的内容为采购人依据机电一体化技术设备特点(涵盖工业机器人、PLC技术、传感器技术、机械设计及制造、电气控制、***网络等多种技术门类),为确保设备能达到预期的设计目标、使用功能、及教学目的,针对设备跨专业的技术特性,所提出的合理要求。

质疑事项46:技术参数中大量要求提供特定软件著作权证书测评报告及软件产品评估证书,涉嫌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软件著作权证书及测试报告与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关联性若,构成不合理门槛。其中更有将软件著作权证书作为资格审查,如未响应将被作无效投标处理。

关于质疑事项46的回复:本次采购系根据采购人实际教学需求设置相关软件参数。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软件著作权、软件测评报告,目的为核实投标软件知识产权权属及质量稳定性,防范项目交付后因盗版、非授权软件引发知识产权纠纷风险,各潜在投标人均可提交自有产品相关材料进行响应,该要求不存在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招标文件所要求提供的停电应急处置、传感器 AR、生产线虚拟车间仿真教学、PLC 技术 AR 仿真实训教学 APP 等均为市场通用软件功能,市场可提供对应软件测评、软件产品评估证书。本项目采购文件仅明确软件应实现的教学功能、实训效果与性能指标,未限定特定技术、供应商以及软件产品名称,潜在投标人可使用自有合规产品予以响应。

质疑事项47:招标文件(P79-P126)将38项履约验收材料前置投标评审,评审程序法定倒置,属于系统性程序违法、设置排他性竞争门槛。

关于质疑事项47的回复:本次采购系根据采购人实际教学需求设置相关软件参数。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软件著作权、软件测评报告,目的为核实投标软件知识产权权属及质量稳定性,防范项目交付后因盗版、非授权软件引发知识产权纠纷风险,各潜在投标人均可提交自有产品相关材料进行响应,该要求不存在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本项目采购文件仅明确软件应实现的教学功能、实训效果与性能指标,未限定特定技术、供应商以及软件产品名称,潜在投标人可使用自有合规产品予以响应。

本次采购要求提供的所有软件截图均未限定厂商、品牌、界面样式、格式,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提供自身产品材料响应,不存在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形。

要求提供的第三方测评报告、评估证书,是为了在众多投标人中筛选出真正高质量的产品。主要在于验证软件产品的功能、性能安全性等问题,采购文件并未限定测评机构,设置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产品的质量,并非指向特定厂家的产品,潜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产品特点进行响应。以此推定评审时将只认可特定机构证书,属于主观推测。采购文件未限制其他合法有效证明材料的竞争效力。

本项目虽以实训设备供货安装为核心,但设备仅为教学载体,配套的教材是是保障设备投入后正常开展专业教学的重要配套资料,相当于深度专业化的教学使用说明书,服务于学校实际教学任务。

另查贵司适用的法律有误,并未引用法条原文,是按照自己意思解释法律条款。

质疑事项48:招标文件评分标准(P180-P182)设置与履约无关的证书加分、差异化评分规则,构成差别待遇、限制市场竞争。

关于质疑事项48的回复:本项目设置的38项“▲”评分参数,均源自行业通用技术标准及教学大纲要求,并非指向特定品牌。评分规则明确“每满足一项得1.5分”,这意味着所有投标人均处于同一起跑线。只要投标产品性能达标,任何供应商均可通过提供相应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等证明材料获得分数。这种设置鼓励供应商提升产品性能以获取高分,属于正当的竞争机制,不构成对特定供应商的倾向性或排斥性。

质疑函提及“高级工程师”人员要求过高,该条要求的内容为采购人依据机电一体化技术设备特点(涵盖工业机器人、PLC技术、传感器技术、机械设计及制造、电气控制、***网络等多种技术门类),为确保设备能达到预期的设计目标、使用功能、及教学目的,针对设备跨专业的技术特性,所提出的合理要求。

另查贵司适用的法律有误,并未引用法条原文,是按照自己意思解释法律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相关规定,结合上述核查情况,对各潜在供应商的质疑事项答复如下:“质疑事项均不成立”,本项目招标文件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采购活动继续按原计划进行,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予以响应。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站查看。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滁州市应用技术学校

地 址:****路****号

联系人:石玉国

联系方式:0550-***780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汇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全椒****巷****号原检察院第四层办公用房

联系人:马岳

联系方式:139****7695

五、附件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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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538/DqlAOaEBMqitpwL5ITV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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