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就“2026年中国联通安徽省分公司某客户IDC机房及配套设施运维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CMX-AHLT-2026TP-059)”采用直接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于2026年09月22日进行了直接采购,现就评审结果公布如下:一、谈判项目名称:2026年中国联通安徽省分公司某客户IDC机房及配套设施运维服务项目
二、直接采购需求公示发布时间:2026年06月24日至2026年06月29日。
三、成交候选人如下:
采购包一:安徽沐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包二:安徽省典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四、成交候选人公示期:2026年09月23日至2026年09月24日,如对成交候选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接受异议的联系单位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地址:安****路****号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0551-****1631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铭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路****号****广场
联系人:尹明山 电话:186****5172 电子邮件:sc****@****.com
六、采购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纪委
七、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应答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纳入重点关注应答人或失信名单。
采购人:***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铭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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