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博白县九洲江流域乡镇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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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 |
4726560.52元 |
100.0% |
国有资金 |
0.0万元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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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资金 |
0.0万元 |
0.0% |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
0.0万元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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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私人投资 |
0.0万元 |
0.0% |
其他 |
0.0万元 |
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编号:FZJT2026-G2-001
建设地点:玉林市博白县
建设规模:博白县九洲江流域乡镇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项目界牌、交通警示牌、宣传牌、***网、摄像头、***平台。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为准。
合同估算价:4726560.52元
要求工期: 210日历天,定额工期 210日历天。
招标范围: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为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设计单位: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 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 (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5诚信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或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通过“***网”(https://****.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不得参与投标。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以通过“信用中国”(https://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不得参与投标。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平台(http://****.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不得参与投标。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通过“***网”网站(https://****.gov.cn)查询结果为准),不得参与投标。
投标人因生产安全事故处于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状态的(***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s://****.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不得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及方式: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17日止(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每日早上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前来购买招标文件,资料有效方可购买。在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玉林市玉东新区玉东大道与大同路交叉口北侧尚东·****苑房)进行现场报名。
4.2获取地点: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玉林市玉东新区玉东大道与大同路交叉口北侧尚东·****苑房);
4.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不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6年10月8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玉林市玉东新区玉东大道与大同路交叉口北侧尚东·****苑房)。
5.4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玉林市玉东新区玉东大道与大同路交叉口北侧尚东·****苑房)递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6.评标方式
本次招标博白县九洲江流域乡镇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30%(注: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进度款支付方式:工程款按工程进度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比例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80%,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比例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60%;工程竣工验收达到质量标准要求付至工程量的 90%,结算经业主及合同约定的财政或审计部门(如有)、或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返还。
发包人每次付款前,承包人需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延期付款至收到发票为止。
8. 发布媒介
***平台、***网、***网。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城东新区大观路 地址:玉林市玉东新区玉东大道与大同路交
****大楼叉口北侧尚东·****苑房
邮 编:537600 邮 编:537000
联 系 人:覃永互 联 系 人:李琳
电 话:0775-***1283 电 话:0775-***7528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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