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招标采购网
全国 切换省份
现在关注公众号,免费订阅安防招标关键词去订阅

江苏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防火设计导则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5-22招标公告-公告竞争性磋商江苏 - 南京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江苏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防火设计导则项目
省份/直辖市 江苏 所属地区 南京市
采购单位 南京市建设工程储备中心 项目联系方式 025-****3486
更多联系方式 朱工 137****8542 居浩 025-****8285 刘宝 025-****1227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项目概况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防火设计导则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江苏省 ****楼区清江南路 18 ****广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6 月 2 日 14 点 3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 ZB0660****1778

1.2 项目名称:****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防火设计导则项目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预算金额:人民币 60 万元;

1.5 最高限价:人民币 60 万元;

1.6 采购需求:现行《地铁设计防火标准》GB51298条款侧重于全域性、功能性及原则性,对目前江苏省轨道交通行业内关注度较高的超大车站或多线换乘车站共用同一站厅公共区的消防设计、车站与商业连通的消防设计、深埋车站安全疏散、地下和上盖车辆基地的消防设计、站城融合背景下的一体化车站综合体的消防设计、市域铁路消防设计等相关内容缺少系统化或实施细节规定。针对此类问题,研究技术解决路径,探索补偿性加强技术措施,在确保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开展防火性能设计,为指导我市乃至全省轨道交通项目消防设计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产生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7 行业划分: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8 合同履行期限: 2023 年 12 月下旬完成。

1.9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1.10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对于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项目:

1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 )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的 财务报表 ,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 1 )供应商具有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有效。(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4 第 2.1 ( 5 )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时间: 2023 年 5 月 22 日 17 时至 2023 年 5 月 29 日 17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楼区清江南路 18 ****广场

具体方式:

( 1 )供应商获取招***平台 www.****.com.cn***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 2 )***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务必在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服务费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平台(网址: www.****.com.cn

( 3 )***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档(招标文件电子档与纸质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文件为准)及获取招标文件服务费发票,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供应商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 3 日内登录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开标时在开标现场领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 4 )***网站首页“****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 010-****7110 ,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 时到 6 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 5 )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平台办理注册、招标文件服务费支付等手续,***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3 纸质采购文件服务费每套 1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截止时间: 2023 年 6 月 2 日 14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4.2 地点:江苏省 ****楼区清江南路 18 ****广场开标室

4.3 供应商应提供 纸质版响应文件 3 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及电子版响应文件 1 份 (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 PDF 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 U 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开启

5.1 时间: 2023 年 6 月 2 日 14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5.2 地点:江苏省 ****楼区清江南路 18 ****广场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本项目在 ***平台 网站发布公告。

7.2 本次招标请按“包”购买采购文件,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并按“包”开启、评标。

7.3 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

7.4 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7.5 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 〔 2018 〕 10 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网”( ****.jfh.com )或“信用南京”( www.****.gov.cn )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 2 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 1 )登录“***网”或“信用南京”网站,点击“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 2 )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 025-****8366 ;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7.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 〔 2021 〕 5 号)的规定,本项目 竞争性磋商 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条”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7 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条”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7 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 “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 的违法行为。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心

地 址:****楼区广州路 183-1 号 4 楼

联 系 人:丛斯林

联系电话: 025-****3486

8.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褚晶晶 唐大维

电 话: 025-****4167 025-****9285

传 真: 025-****4727

电子邮箱: chujj @****.cn

地址: 江苏省 ****楼区清江南路 18 ****广场

8.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褚晶晶 唐大维

电话: 025-****4167 025-****9285

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573/7hIAQogBLds-kyXzSy_T.html

江苏安防招标
南京市安防招标
无锡市安防招标
徐州市安防招标
常州市安防招标
苏州市安防招标
南通市安防招标
连云港市安防招标
淮安市安防招标
盐城市安防招标
扬州市安防招标
镇江市安防招标
泰州市安防招标
宿迁市安防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