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巨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度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竞争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哈尔滨巨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度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哈产委采(2026)第0605号
采 购 人:哈尔滨巨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组织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磋商文件审查表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响应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部分 服务要求...................................................23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24
第一部分 竞争磋商公告
(哈尔滨巨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入哈尔滨产权***平台,对(哈尔滨巨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度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采用竞争磋商采购方式面向社会发布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1.1 项目名称:哈尔滨巨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度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哈产委采(2026)第0605号
1.3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4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44万元(含税)。
1.5服务内容:哈尔滨巨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区域内装修建筑垃圾、施工现场残土和绿化修剪树叶的清运服务。
1.6 分包情况及采购供应商家数:不分包、1家
1.8服务期限:一年(如果出现企业经营情况改变、资质情况改变、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如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服务商负责。)
1.9控制价:
480元/车(含税价)(承载≥7立方)含人工、车辆及税金等费用。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通用条款: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均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网站(****.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活动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采购活动; 2.2专用条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竞争磋商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www.****.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我要参与后,***网站下进行项目操作。注:操作手册下载方式:点击****.gov.cn、www.****.com,到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文档下载”中根据项目类型下载对应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我要参与、缴纳文件费用后购买竞争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下载而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供应商需在2026年7月28日09时至2026年7月31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期间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进行清晰原件扫描,在注册完账号点击我要参与后,填写信息时上传到对应位置,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3、竞争磋商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通过哈尔滨产权***平台交纳账号在线支付、下载文件。未按要求购买竞争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评审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供应商在缴纳完标书款/保证金后,需在参与截止时间前,自行进入系统缴费页面进行查询,如因未查询而导致的标书款/保证金交纳无效,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磋商时间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地点:2026年8月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街****号,****楼标书受理处;联系人:弭女士,联系电话:0451-****5888-转3095
4.2 请各供应商代表在前款(4.1)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前半个小时内递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4.3 磋商时间:同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地点:****街****号评审会议室。
5、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哈尔滨产权交易所(www.****.com)、****中心(****.gov.cn)上发布。
6、其他
潜在供应商对竞争磋商文件有异议的,认为竞争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在文件售卖/获取截止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超出本条规定的有效异议时间,或未一次性提出异议的,将被视为供应商无异议或异议无效,将不再受理。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哈尔滨巨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街****号****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451-****5299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街****号****楼
联 系 人:尚女士、弭女士
电 话:0451-****5888-转3095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451-****2034
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451-****0005
招标/采购监督部门:哈尔滨巨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
地 址:****街****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157****5000
第二部分 响应供应商须知
本文件所称采购人,是指进行采购的单位。
本文件所称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工程、货物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等。
本项目磋商有效期:90天
本文件的解释:本项目采用竞争磋商的方法进行采购,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本文件各条款由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A 说 明
一、合格供应商
详见资格审查一览表
二、委托
参加竞争磋商的供应商代表不是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统一格式)及有效的身份证明。
三、费用及其他
1、无论竞争磋商结果如何,参加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项目有关的全部费用。
2、无论竞争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向供应商解释其成交或未成交原因的义务。
3、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成交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12964.00元。
3.1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服务费按时足额汇入哈尔滨产权***平台系统生成的银行账户。***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成交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请成交供应商仔细核对账户,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上述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考虑进综合单价及应答总价中(不得单独列项),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3.2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按照每包预算金额为计费基数定额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
3.3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要求,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
4、成交供应商在缴纳成交服务费,并在组织机构确认到账后,方可领取成交通知书。
5、成交人如未按第3条规定办理,将没收其保证金。
四、竞争磋商保证金
1、竞争磋商保证金
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保证金金额:5000.00元整。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4日17:00,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缴纳方式:
(1)响应保证金的形式:电汇、电子保函方式。
(2)电子保函方式:供应商(如为联合体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在平台中选择以电子保函方式提交响应保证金,并在线申请电子保函。系统以开具的电子保函为准。
注:因电子保函的申请、评估、保单签发、***平台系统发放需要一定的时间,请选择电子保函方式的供应商及时完成申请资料填写等工作,注意各开函机构开函时间,以免因为未完成后续流程,无法正常参与项目。
(3)响应保证金电汇方式:***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企业基本户支付,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账户,以系统内查询到账为准。潜在供应商在缴纳完保证金后,需在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进入系统缴费页面进行查询,如因未查询而导致的保证金交纳无效,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网上银行支付的方式,将响应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平台提供账户为准,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响应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参与该项目。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
(5)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日内全额退还。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1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
2.2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成交资格,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2.3供应商有串通报价、以他人名义参与项目或者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
2.4供应商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有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提出异议以及无理缠诉、阻挠采购工作顺利进行等行为的;
2.5未按照文件规定时间缴纳服务费的。
五、竞争磋商文件的澄清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当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疑问的WORD版本和需要澄清的问题加盖公章,以PDF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gg****@****.com。
(2)竞争磋商文件的澄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竞争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1日的,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适当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澄清内容到达供应商指定邮箱后,视为供应商已经收到该澄清内容。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须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回复确认。
六、竞争磋商文件的修改
(1)采购组织机构修改竞争磋商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竞争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修改竞争磋商文件的时间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1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修改内容到达供应商指定邮箱后,视为供应商已经收到该修改内容。供应商须及时回复电子邮件并通知采购组织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B 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计量单位
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报价最小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响应文件的组成
1、响应文件(统一格式),包括:
1.1 报价书
1.2 初始报价一览表
1.3 资格证明文件
1.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5 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1.6 技术偏离表
1.7 商务偏离表
1.8 竞争磋商保证金
1.9 承诺书
1.10 其他资料
2、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详见资格性审查一览表
三、响应文件附件的编制及编目
1、响应文件附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编码装订。
2、响应文件附件可以包含以下内容:
供应商认为对报价所有辅助性材(资)料。
四、报价
1、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只接受整包报价,报价不完全响应无效,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其包括人工费、辅材费、损耗、乙方保护措施、材料装卸、二次倒运、相关服务、保险、包装、标记、供应商保护措施、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等供应商完全履行本项目的所有费用。所有施工过程所需全部小型机具设备及辅料由供应商提供,供应商为自有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2、供应商报价时需填含税单价,评审时按照含税价格进行评审。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报价限价(不得超过含税单价)。
3、竞争磋商报价分两次,即初始报价(供应商递交的竞争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及竞争磋商结束后的最后报价(该报价将作为最终的成交价格);经评审后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才有资格进行最后报价。
4、具备初始报价,方有资格做最后报价。
5、如合格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间递交最后报价,该供应商提交的竞争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初始报价将作为其最后报价;且超出采购预算的最后报价无效;最终单项商品报价超过该单项商品的采购预算的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
6、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唯一保证。
五、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2、响应文件应按规范格式(A4纸)编制,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
3、响应文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且页码连续。
4、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用复印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如果正本与副本响应内容不符,以正本为准。
5、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竞争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6、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竞争磋商供应商自行负责。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六、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及标记
1、响应文件应采用左侧胶粘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
2、响应文件按以下方法封装:
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全部一起封装,封套上标明: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联系人、电话
在规定的竞争磋商时间: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得开启
3、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外包封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未按要求进行密封包装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派人送到指定的递交地点。
2、供应商的保证金,须在规定时间前递交。
3、采购人推迟递交截止时间时,将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八、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提出书面修改和撤回要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者,采购人可以接受,并退还响应文件。
2、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采购人,同时应在封袋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开启时启封”字样。
3、撤回响应文件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采购人。如采取电报或传真形式撤回响应文件,随后必须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要求撤回响应文件的正式文件。撤回响应文件的时间以送达采购人时间为准。
九、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在规定时间递交的)。
2、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报价、应答的),采购人将形成书面报告依法处理。
3、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竞争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评审公平、公正的。
5、应文件未完全满足谈判文件中条款和指标的。若不允许负偏离的项目,若响应文件中存在负偏离的,响应无效。
6、响应技术参数填写情况与填表要求不符的。
7、响应文件正、副本未按竞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盖章的。
8、提交的技术参数与所提供的技术证明文件不一致的。
9、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没有加盖公章的。
10、磋商小组认为候选供应商的单价或总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竞争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
11、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效响应的条款。
12、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无效响应的。
C 磋商及评审方法
一、竞争磋商
1、开启
1.1 采购代理机构在竞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受理初始响应文件;在竞争磋商采购文件约定的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或不按照竞争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组织方拒收。
1.2 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竞争磋商不举行磋商开始仪式,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依照竞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直接进入磋商程序;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满足2家(含)以上即可启动磋商程序。
1.3 将供应商响应文件送竞争磋商小组评审,竞争磋商小组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可进入符合性审查,审核结果不合格者不能进入符合性审查。与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竞争磋商(磋商小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分别集中与供应商单独磋商,并给予所有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平等的机会);
1.4磋商过程中响应文件的澄清:
磋商过程中,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澄清通知由磋商小组以纸质材料书面发送给供应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须以书面形式回复,并将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所有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有责任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之外,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不得接收来自磋商现场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文件资料。
1.5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根据竞争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6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1.7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在磋商轮次结束后,合格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最佳报价或最后报价;只有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査合格的供应商做为磋商供应商,有资格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将做为磋商小组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的价格;供应商若有影响磋商结果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最后报价被拒绝。供应商应在组织机构规定时间内做出最后报价。在最后报价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报价将被拒收。如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间递交最后报价,将以该供应商提交的初始报价作为其最后报价 ;
1.8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并对磋商的过程形成书面磋商报告;
1.9竞争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1.10 竞争磋商程序结束。
2、竞争磋商小组。
2.1 竞争磋商小组由采购人负责组建,具体竞争磋商事宜由依法组建的竞争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竞争磋商小组应推举一名组长主持现场竞争磋商和采购活动;
2.2 本次竞争磋商小组由3人单数的专家组成,评审前一日或当日***平台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组建评审小组。
2.3 磋商小组只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磋商;磋商小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分别集中与供应商单独磋商,并给予所有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平等的机会;
2.4 竞争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应以供应商提供的竞争磋商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不得接受竞争磋商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文件资料等外部的证据;
2.5 竞争磋商小组应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综合评价,并对磋商的过程形成书面磋商报告,其报告内容应包含各供应商最后报价经评审后由低到高的排序情况以及磋商小组最终评定成交供应商的理由依据。
2.6 竞争磋商小组发现竞争磋商文件存在错误、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竞争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
二、评审方法和原则
1、评审原则
1.1 据法律规定,评审原则如下:
(1)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2)严格保密
(3)独立评审
(4)严格遵守评审方法
1.2 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评审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所有供应商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为了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原则,评审过程将进行全程电子监控。
1.3初步评审
1)资格审查
评审小组依据《资格审查表》,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如供应商不满足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2)响应性审查
评审小组依据《符合性审查表》,对响应文件进行响应性审查,如供应商不满足条件,响应性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采用评审方式。
(4)澄清
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评审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做出必要澄清、说明的,有权要求供应商做出澄清、说明。供应商的澄清、说明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将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5)详细评审
1)评审小组仅对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依据评审办法进行详细评审。
2)本项目采用竞争磋商采购方式,评审小组对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分后,依据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报价和技术得分都相等时,由采购人自行确定。
资格性审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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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程序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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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格性检查 |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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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若参与本项目的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若参与本项目的负责人为授权经办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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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查询 |
1.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均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网站(****.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查询内容截图,如评审小组对信用查询截图存在异议,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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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承诺书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活动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采购活动。 注:按竞争磋商文件格式提供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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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注:本次采购活动中,凡参与响应的单位若为联合体形式,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未提供联合体协议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响应,将视为非联合体参与,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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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符合性检查 |
响应内容 |
1、响应文件存在下列任一情形的,响应性审查不合格: (1)任意一条不满足竞争磋商文件条款要求的。 (2)报价函未按竞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未按照竞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 (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供应商存在下列任一情形的,响应性审查不合格: (1)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的。 (3)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的,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应当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其响应文件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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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计划工期/工期 |
符合竞争磋商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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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施工地点/工程地点 |
符合竞争磋商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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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有效期 |
符合竞争磋商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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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保证金 |
符合竞争磋商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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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有效 |
报价唯一且满足竞争磋商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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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
符合竞争磋商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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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竞争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
注:1、上述条件之一不满足者,将被视为其资格或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步的评审程序。2、资格审查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载明的相关佐证材料为准。
三、评分方法和评分细则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
2、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满足2家(含)以上即可启动磋商程序。
3、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按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在第一位的即为成交供应商。
4、磋商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最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
5、详细评审(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
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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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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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供应商综合得分=磋商报价得分+技术标得分,其中: 磋商报价得分: 满分30分,价格权值为30%; 技术标得分: 满分70分,技术权值为70%;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磋商报价评分(满分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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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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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
a.有效报价供应商超过五家(含五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基准价=(所有有效报价-最低有效报价-最高有效报价)/(有效报价个数-2),有效报价供应商不足五家,则直接计算平均值为基准价,设定为基准分30分。 b.响应报价高于基准价的,每超过基准价1%,相应地从其基准分基础上扣减1分,最多扣5分。 c.响应报价低于基准价的,每低于基准价1%,在基准分基础上扣减0.5分;最多扣5分。 |
技术标评分(满分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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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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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方案(10分) |
根据供应商所提供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服务管理、服务制度,从方案的完整性、先进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评审:全面、合理、科学、针对性强得10分,不合理不全面的扣1-5分,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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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保障(10分) |
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突发应急保障措施,有应急预案处理原则及方法,从方案的完整性、先进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评审:全面、合理、科学、针对性强得10分,不合理不全面的扣1-5分,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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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10分) |
具备有效全面的服务质量控制方案、提出具体的控制措施,从方案的完整性、先进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评审:全面、合理、科学、针对性强得10分,不合理不全面的扣1-5分,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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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备(10分) |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①人员配备方案②人员管理方案,从方案的完整性、先进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评审:全面、合理、科学、针对性强得10分,不合理不全面的扣1-5分,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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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10分) |
服务承诺,有详尽的、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质量;2.标准;3.应急处理;4.人员配备;5.无拖欠工资;全部承诺得10分,每少一项承诺扣2分,成交后采购人将对此承诺进行监督,若发现与承诺不符,采购人有权利取消其成交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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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10分) |
供应商有健全的企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包含①岗位分工及职责;②财务管理制度;③考勤制度;④岗位培训制度(学习制度);⑤车辆与设备管理制度;全部提供得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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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经验(10分) |
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案例得2分,最多得10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供业主联系方式,以便于采购人核实,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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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立即上报相关监督部门,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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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确定成交供应商
1、确定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方法和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2、成交无效
凡发现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成交无效,并将追究法律责任。
2.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3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2.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5 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磋商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3、成交无效
凡发现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成交无效,并将追究法律责任。
2.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3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2.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5 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磋商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五、合同授予
1、发布成交公告和发放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示期不少于1日历日(含发布当日,遇节假日不顺延),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采购合同签订
2.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成交资格,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争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发生的费用和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2.2 如果建设项目因建设单位变更规划等原因导致建设项目取消,本次成交无效,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磋商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如果因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本项目取消,本次成交无效,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磋商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2.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违背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4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5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6 采购人负责合同的审核、签订、履约及验收工作,负责对合同签订、合同履约及验收进行监督检查。
六、异议
1、异议提起时间与受理
1.1 对竞争磋商文件的异议,潜在供应商对竞争磋商文件有异议的,认为竞争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在文件售卖/获取截止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超出本条规定的有效异议时间,或未一次性提出异议的,将被视为供应商无异议或异议无效,将不再受理。
1.2供应商对磋商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超出本条规定的有效异议时间,或未一次性提出异议的,将被视为供应商无异议或异议无效,将不再受理。
1.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的异议: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一次性书面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超出本条规定的有效异议时间,或未一次性书面提出异议的,将被视为供应商无异议或异议无效,将不再受理。如果成交供应商由于自身原因弃标成交资格,或者如果由于成交结果提出异议且异议成立的,采购人可以选择由排在第二位的候选供应商进行递补或者重新组织采购。
2、提起异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 参与成功并获取竞争磋商文件后,方有资格并提交异议材料;
②供应商逾期提出或未一次性提出的视为异议无效,不予受理;
③ 提出异议的内容要事实清楚,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事项不得超出竞争磋商文件的内容;
④异议须提交的材料:
异议函,以及提出异议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并注明联系方式,如委托代理人的同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如委托他人进行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异议函内容必须包括项目名称、编号,具体的异议事项、法律依据、事实依据、异议请求、以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详见⑤);
⑤异议供应商应当将上款④项下的所有材料,在“六、异议”中“1、异议提起时间与受理”中规定的期限内,将纸质材料送达至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相关联系方式及地址见公告。
⑥ 对虚假、恶意异议情形的认定及处理
对虚假异议和恶意异***网公示,同时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异议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异议和恶意异议:
A 主观臆造、无事实依据进行异议的;
B 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异议材料进行异议的;
C 恶意攻击、歪曲事实进行异议的;
D 存在其他虚假及恶意行为进行异议的。
七、付款方式及发票要求
合同签订后,按照实际发生金额,合同结束前至少支付发生金额的60%,第二年12月末前至少支付完全部金额的90%,第三年12月末前支付完全部货款;服务商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付款。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签订合同为准 第四部分 服务要求
1、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清运装修建筑垃圾、施工现场残土、绿化修剪树叶、杂物、积雪等。
2、服务商自行提供清运人员、工具、清运车辆、倾卸地点。服务商相关工作人员及车辆在工作中发生疾病或损伤以及一切安全责任、意外事故等各项问题,由服务商负责。
3、垃圾清理装车后,要清根见底,漏出地面本色,确保垃圾所在位置及周围无碎石散沙及残渣等。
4、要保证实际装车量,每车须满载满荷,清运过程中无扬尘撒漏。
5、清运单价含人工费、装卸费、二次倒运费、垃圾清运费、各种保险费、税金等。
6、采购人除清运单价外,无需向服务商支付任何费用。
7、其他具体事项以合同为主。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
《响应文件格式》是参加竞争磋商供应商的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请根据竞争磋商文件内要求参照这些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如格式未提供但竞争磋商文件中要求的请供应商格式自拟。响应文件外包封格式
(项目名称)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联系人、电话
在规定的竞争磋商时间: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得开启
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正/副本
**项目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供应商全称:(公章)
授权代表:
电 话:
竞争磋商日期:
一、报价书
采购人全称 :
(供应商全称)授权 (授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竞争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 项目名称 进行报价。为此:
1、报价为: 元/车(含税价)(承载≥7立方)含人工、车辆及税金等费用。
2、供货/服务时间/工期: 。
供货/服务地点/工程地点: 。
3、保证遵守竞争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专业规范的合格标准。
5、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
6、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竞争磋商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7、将按《竞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8、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9、我方同意提供采购人与评审小组要求的有关评审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10、我方同意如在本项目文件开启后、有效期之内撤销响应文件,贵方将不退还响应保证金。
11、我方如果成交,保证履行竞争磋商文件中承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12、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全称(公章):
日 期
二、初始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序号 |
初始报价 |
备注 |
|
1 |
元/车(含税价)(承载≥7立方)含人工、车辆及税金等费用。 |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 应 商: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 (姓名、身份证号)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身份证号)为我的授权委托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采购人)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授权委托人在磋商、评审、合同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们均予以承认。
授权代理人无权再委托。特此委托。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 期:
附: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正反面)。
2、 若无授权委托代理人,须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证明。
五、资质及证明材料
六、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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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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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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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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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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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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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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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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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及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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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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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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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号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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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七、承诺书
(本项目如需提供,请自拟承诺函格式)
八、竞争磋商保证金
附系统查询到账的保证金缴纳凭证九、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本承诺书作为我方(供应商单位名称) 对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做出以下承诺。
1、承诺按照公告内容及《项目名称》开展相关工作,认同并接受竞争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
2、承诺能保证完成采购人服务需求。
3、承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4、承诺我单位为非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5、承诺我单位不存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活动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的情形。
6、其他(如有):
本表所列内容及上述承诺事项均为本企业真实意见表达,愿承担一切责任。若有任何弄虚作假、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参与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项目保证金等有关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如已成交的,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十、其他资料
其它竞争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
十一、技术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磋判文件的参数和要求 |
响应文件参数和要求 |
偏离情况 |
填表要求:
1.此表照本竞争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中服务要求认真填报;
2.“符合”指与竞争磋商文件要求一致,“正偏离”指性能指标高于竞争磋商文件的要求;“负偏离”指性能指标低于竞争磋商文件的要求,负偏离视为无效响应;
3.如响应文件对采购服务技术要求无任何偏差,供应商无需点对点应答,仅需在本偏离表中填写“无偏离”即可,但需加盖公章。
供应商全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十二、商务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序号 |
竞争磋商文件要求条款 |
响应文件响应条款 |
偏离情况 |
|
1 |
|||
|
2 |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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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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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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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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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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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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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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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填表要求:
1.供应商按竞争磋商文件中商务要求,就响应文件对商务要求存在的偏差与例外逐条做出说明;
2.如响应文件对采购服务技术要求无任何偏差,供应商无需点对点应答,仅需在本偏离表中填写“无偏离”即可,但需加盖公章。
3.如适用于本项目,请自行填写。
供应商全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十三、最后报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序号 |
最后报价 |
备注 |
|
1 |
元/车(含税价)(承载≥7立方)含人工、车辆及税金等费用。 |
最后报价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前
附件:
1.最后报价明细(如有)
2.最后报价调整说明(如有)
供应商全称:
法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最后报价需单独密封开标当日上交至代理机构,如最后报价开标当日没递交至代理机构则以初始报价为最后报价。
附件 开具发票所需信息
请供应商自行扫码填写开票信息。发票开具为一次一填,需明确邮箱/电话任一发票收取方式自行下载电子发票。如因未完善填写信息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
1、开票类型(专票/普票 择一选填):请扫码后在‘给商家留言’中进行备注。
2、请务必填写邮箱/电话信息,发票开具后会发送到相应邮箱,工作人员不再另行发放。
3、发票可以通过电子税务软件自助下载(详见下图)
电子税务软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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