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河北银行安全有效性验证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河北银行安全有效性验证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HBZC-2024-214 供货安装期:在接到正式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派驻工程师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开始实施安装部署安全有效性验证系统。整体实施时间控制在4个月内。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内容为安全有效性验证系统,***网络安全纵深防御体系的有效性进行验证,***网络安全管理水平。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1个银行案例,并提供案例证明。(要求合同中甲方为银行或合同中明确注明供某家银行使用,合同的乙方应为投标人,合同中的甲方名称、采购内容、签约日期、双方签章等要素清晰,齐全,以上合同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11月1日至今)无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未处于投标禁止期;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查询记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1.4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关联企业参加投标的,将只接受最先报名的企业;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与河北银行各级行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2-19 09:00:00 至 2024-12-25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 ***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文件发售方式:将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组合成pdf***平台: 1)营业执照、一般纳税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具备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1个银行案例,并提供案例证明。(要求合同中甲方为银行或合同中明确注明供某家银行使用,合同的乙方应为投标人,合同中的甲方名称、采购内容、签约日期、双方签章等要素清晰,齐全,以上合同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 3)投标人近3年(2021年11月1日至今)无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未处于投标禁止期承诺书(格式自拟); 4)投标人近3年(2021年11月1日至今)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网页截图; 5)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与河北银行各级行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7)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公告附件1);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无需携带授权委托书,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 注:潜在投标人上传资料后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及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电话: 0311-****0768 ,未联系或逾期联系招标代理公司的后果自负)对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潜在投标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只有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提交的资料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2)投标人须根据标段(如有)进行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投标段选择错误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1-10 09:00 ,地点为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河北CA 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若供应商/投***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系统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616。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平台、***平台、***网、***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同时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受理单位为河北中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范雅萌,联系方式:0311-****076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机关纪委 电话: 0311-****7210
电子邮箱: 13****@****.com
标段名称:河北银行安全有效性验证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付费主体:投标人/供应商 收费金额(元):500
|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 河北银行安全有效性验证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 投标人/供应商 | 500 |
| 招标人: |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大街****号 | 地址: | 河北****路****号****楼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郑经理 | 联系人: | 杨锷、范雅萌、赵影 |
| 电话: | 0311-****7022 | 电话: | 0311-****0768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com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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