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安检大厅及门岗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安检大厅及门岗改造项目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工程概况:该工程位于邯山区兴华路。
2.1.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1.3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安检大厅及门岗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程内容。
2.1.4 工期: 20 日历天。
2.1.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并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标准。
2.2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信誉要求: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3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9-01 00:00:00 至 2023-09-07 23:59: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9-21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平台(http://www.****.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平台、***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昌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邯山区兴华路 | 地址: | 邯郸市****小区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李书涛 | 联系人: | 叶士达 |
| 电话: | 0310-***0808 | 电话: | 153****7333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帐号: | / | 帐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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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579/rkvySooBJ3YTPXrjYD_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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