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静乐县1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4090000G3002133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忻州市静乐县
一、招标条件
本山西静乐县1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 E14090000G3002133001 ),已由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静乐县恒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建设容量100MW风电机组,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及附属配套设施。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西静乐县1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
标段(包)内容与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开工前手续办理及协调、风电场升压站、风机基础、集电线路、场区施工道路、检修道路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环保工程、水保工程的施工、监测,并取得政府相关部门验收批复或备案文件。
招标工作内容(含费用)具体如下包括但不仅限于:
(1)勘察、设计:风电项目场区地形图测绘、***平台地形图测绘、初步设计优化、地质详勘、施工图设计、技术规范书、竣工图编制等。
(2)土地和林地协调、征租用及手续办理等:包含土地、林业(含森林公园、景区、保护区等)手续办理及变更使用林草可行性报告(如有),采伐证的办理,临时用地、因使用当地道路所进行的所有协调及赔偿、永久用地的征租用补偿、复垦、林地恢复生产条件、土地使用的所有协调及补偿、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工程竣工前,因政府政策性变化增加的手续办理及相关费用事宜,包含在此范围内。投标人负责土地和林地所有协调、手续办理、补偿,直到取得不动产证。
(3)开工前手续办理及协调等:包含取得建设用地考古前置工作批复、临时土地批复文件、四证办理(如有)、接入系统报告、质监注册、开工报告、能监办备案等根据法规、规章及项目建设地相关部门要求开工前办理的一切手续,因政府政策性变化增加的手续办理及相关费用事宜,包含在此范围内。
(4)建安工程、设备材料采购供货、调试、试验等:含风电场、集电线路、进场道路、检修道路、变电站、电气工程等建筑安装、通讯、试验、调试、设备及材料采购、联合试运转、整套启动配合、水土保持(含税金)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等。项目所需全部设备包括风机、塔筒及附属设备、箱变、变电站设备等。
(5)验收(含专项验收报告及批准文件):负责完成各专项验收,包括但不仅限于质监、环保、水保、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等以及相关过程的监测及相关水保、环保费用交纳、档案达标、升压站站内一次、二次、通信、 自动化验收、电力系统二次防护验收、安防验收、关口计量表的验收、发电业务许可证办理及项目整体竣工验收等,因政府政策性变化增加的手续办理事宜,包含在此范围内。
(6)咨询服务、项目评审、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和各个监督检查阶段的检查及取证(包括首次、升压站受电前和风机启动前监督检查取证)、取得项目新设备投运批准书、能监办备案函、计量点通知、通信验收、计量验收、关口计量用 PT、CT 校验、地区局对站内设计图纸会审和验收、场内保护定值委托计算、等保测评、内外部流程、以及由于风电场接入省调、省备调、地调、地区备调通信、自动化保护扩容协调、***网试验等,***网要求进行的工作、协调、所有手续的服务等工作;验收(含专项验收报告及批准文件)等;
***网试验(电能质量测试、功率调节测试、无功补偿装置性能测试、 自动发电控制(AGC)系统试验、自动电压控制(AVC)、一次调频系统试验的办理和费用。
(7)保险:工程投保建安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及附加险。
(8)生产准备:配合升压站联合试运转以及相关的配合及协调工作及费用。
建设地点:山西省忻州市静乐县。
计划工期:260日历天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现有规程、规范的设计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合格标准:满足相关施工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总投资:60723.53万元;本次招标金额:54016.8059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山西静乐县1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资质要求:
3.2.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2.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3.2.3施工资质: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二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人员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B类),且项目期间未担任任何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项目勘察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的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
项目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设计类职称;
项目施工负责人1名,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B类);
以上人员及其他专业负责人均需提供人员在本单位(或其分支机构)投标截止前3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3.4财务要求:提供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5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在“***网”(****.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中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网查询为准)。
3.6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任意一方)近5年(自2021年09月0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风电项目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指:
投标人须独立同时承担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含风机、塔筒)任务的单项合同容量100MW及以上的风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双方盖章页、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 国家税务总局
***平台 ”(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 ”)查询结果】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7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3.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7.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8.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8.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各方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各方义务;
3.8.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
3.8.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此有关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8.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标段 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山西静乐县1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
获取时间: 2026-09-24 00:00 -- 2026-09-30 00:00
获取方法: 请通过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登录,获取地址为:(http://124.163.201.129:8090/gb-web/#/logi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001山西静乐县1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
递交截止时间: 2026-10-22 09:30:00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在忻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24.163.201.129:8090/gb-web/#/login)上传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须自行解密验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提前检测好电脑环境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山西静乐县1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
开标时间: 2026-10-22 09:3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
1.***平台 ( 山西省 · 忻州市 )(http://****.gov.cn)
2.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 招标人:程晓辉;招标代理机构:刘斌
电 话: 招标人:158****0297;招标代理机构:182****2738
九、其他公告内容
9.1本次***平台(山西省•忻州市)、***平台上发布。
9.2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gov.cn)“交易市场主体库”栏目进行注册,详情请查看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指南(网址:http://****.gov.cn)。
9.3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gov.cn)中“数字证书交叉互认”(网址:http://****.gov.cn)栏目。
9.4本项目采用“暗标盲评+远程异地评标”。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忻州市能源局。
电 话:0350-***2103。
电子邮件:xz****@****.com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静乐县恒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 山西省忻州市静乐县王村镇洞子头核心区1期1号
联 系 人: 程晓辉
电 话: 158****0297
电子邮件: 37****@****.com
招标代理机构: 山西安盛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大厦
联 系 人: 刘斌
电 话: 182****2738
电子邮件: sx****@****.com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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