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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江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食堂膳食承包服务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9小时前招标公告-公告竞争性谈判四川 - 成都市 - 蒲江县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蒲江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食堂膳食承包服务目
省份/直辖市 四川 所属地区 成都市 - 蒲江县
采购单位 蒲江县人民医院 项目联系方式 028-****4455
更多联系方式 136****9516 182****0601 028-****4455 更多联系方式(11个)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为满足病员及职工就餐需求,医院拟采购新院区食堂膳食承包服务,确定1名承包商。为体现公正、公开和公平的原则,欢迎有资质、能力的单位前来参加竞争性谈判,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购主要内容:

序号

类别

具体内容

1

项目编号

PJFW-2026-18-01

2

项目名称

新院区食堂膳食承包服务采购项目

3

项目地点

蒲江县人民医院新院区

4

采购方咨询电话

采购办028-****4455

后勤保障部028-****0280

5

采购报名时间

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9月17日14:00截止

6

采购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报名资料必须齐全、清晰明了,所有资料须加盖报名单位鲜公章;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以PDF扫描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pj****@****.com),请在邮件上备注公司名称、报名项目及所报产品包号(若有),报名情况通过邮箱回复,不需要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

报名联系人:审计部 韩老师

报名联系电话:028-****5710

7

院内谈判时间(如有变化,会电话另行通知)

2026年9月18日17:00 开始

8

谈判地点(如有变化,会电话另行通知)

地点:****楼会议室(****路****号

二、报名资料要求:

1、填写投标报名文件接收登记表(附件1)。

2、投标方需提供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如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及公司法人对业务员的委托授权书、公司法人及业务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本次采购不接受以他人名义或挂靠参与。

三、报价资料要求:

1、报价文件按医院提供模板(详见附件2)制作,报价文件于谈判当日带到现场,一式三份(一正两副),三份一起密封并加盖鲜章。(注意:报价文件在谈判当天带到会场即可,不用提前交)。

2、报价文件中报价单按医院提供表格格式填写,不得随意改变报价单的格式,按照报价单序号分包逐一进行报价,若一包中有多个产品,请汇总报价合计。

3、报价单中的各项内容的报价必须计算准确。若投标方未考虑周全或对采购书的误解而造成的少计费用等,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采购方式和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院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投标供应商现场进行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最高的公司中选。

五、召开现场竞争性谈判会议条件:

根据院内制度,采购公告公示第一次和第二次投标公司需达到3家才能召开现场竞争性谈判会议,采购公告公示第三次投标公司无需达到3家可以召开现场竞争性谈判会议。

六、项目概况

1.医院现有在岗职工769名,门诊量约1500人次/天,医院编制床位590张。医院计划配置职工餐卡(全勤人员每月300元,需在小卖部或食堂刷卡消费)(餐卡配置预计2027年1月实行,以具体实施时间为准)。中标承包商需面向蒲江县人民医院职工及就诊群众提供全天膳食服务(至少包括:早餐、午餐、晚餐、工作餐、体检餐、营养餐等)。我院新院区食堂面积(含就餐厅)约800平方米,已配置部分餐饮设施,详细清单见附件3,其余短缺设施设备由供应商自行补齐。

2.本项目服务期为3年(合同起始时间以双方约定进场时间起计算),最低限价16万元/年。承包费用按年转入医院指定对公账户,进场前缴纳第一年承包费用,一年期满前30日内缴齐第二年度承包费用,二年期满前30内缴齐第三年承包费用)。

3.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10万元。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在项目服务期满后退还,采用非保函形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后 10 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采用保函形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在担保有效期后担保责任终止。

★七、具体服务要求(以下服务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中按最小项写明响应情况,要求提供材料的,按要求提供并标注材料页码)

(一)供餐标准:

1.早餐:稀饭(白米粥、小米粥、菜稀饭、豆浆等品种每天轮流供应至少2种)。蛋类:鸡蛋(水煮蛋、卤鸡蛋、煎鸡蛋、荷包蛋等品种每天轮流供应至少2种)。 面食类:包子、馒头、花卷、面条、抄手、水饺、汤圆、米线、酸辣粉等每天轮流供应至少3种。菜品类:榨菜、泡菜、拌菜等每天轮流供应至少1种。

2.午餐、晚餐(主营盒饭+小碗菜):每餐至少提供6种荤菜(包含1种营养炖汤)、3种素菜、1个汤菜供职工、患者自由选择。用餐人员可按照荤素搭配自由选择,按照供应商公示的餐费单价支付就餐费用。

3、点餐(小炒):职工和患者提前一小时向供应商提供点餐菜品,供应商按季节和就餐人员需求提供各类菜品,职工和患者按照供应商公示的菜品单价向供应商支付。如涉及特殊菜品,职工和患者需提前1天向供应商提供点餐菜品。

4、体检餐:包含稀饭、包子、馒头、水煮蛋、榨菜(或拌菜),次月根据体检部核实数量金额后由医院向供应商进行据实结算。

5、血透室病员馒头以及各科室业务加班用餐费用均采用记账方式,次月根据各科室核实金额由医院向供应商进行据实结算。

(二)供餐时间

1、全年365天不得停业;

2、供餐原则上开放时间(如因特殊情况变动,需预先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调整就餐时间):

早餐:06:30-08:30

午餐:11:00-13:00

晚餐:17:00-19:00

(三)订餐、送餐要求

1、供应商需配置点餐系统,同时满足膳食处方需求,配置满足送餐需求数量的送餐车(静音轮)和送餐人员,及时给订餐职工、患者送餐。

2、每天上午07:30-12:00安排1****中心餐厅售卖体检餐。

(四)供应商需落实《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有关规定,按照省、市脱贫采购工作要求,在“832平台”上采购农副产品,采购额不低于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总额的10%(每年8月份前完成任务采购)。如相关政策调整,按照新政策执行。

(五)食材采购及质量管理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食材、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生产安全标准和规定,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卫生和安全 。不允许提供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不得提供预制菜。

2、米

2.1所使用的米质量等级为一级米。

2.2符合国家大米《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准,食品安全标准符合《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有最新标准时按最新标准执行。

2.3包装:无破损、无污染、未受潮。

3.面粉及面制品

3.1面粉色泽呈乳白色或淡黄色,不发暗,无杂质,无粗粒感,流散性好,不结块,有自然的麦香味。

3.2面粉及面制品均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准,食品安全标准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如有最新标准时按最新标准执行。

3.3质量等级:精制粉。

3.4包装:无破损、无污染、未受潮。

4.食用油

4.1非转基因压榨菜籽油,质量等级:二级及以上。

4.2符合菜籽油质量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及《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国家相关标准,有最新标准时按最新标准执行。

4.3包装:无污染、无破损。

5.猪肉须为屠宰厂当日屠宰的活鲜肉,应符合成都市生猪溯源体系的要求并有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屠宰厂的有效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禽肉类制品要求屠宰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牛、羊、兔、鸡、鸭等家畜/禽肉类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按压无水迹、纹理清晰、肉质细腻。水产品类须为活鲜保持活体状态固有本色,无异味。

6.经过“预包装”处理蛋类,蛋上面应有生产日期等喷码标志,无破损、色泽光滑。

7.蔬菜须为时令新鲜、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水果类应为当季各种水果,无虫、无杂质,新鲜、无破损、大小均匀、色泽本样、不得过熟或欠熟。

8.冻品须外包装完整,无破损、无不封口现象、有生产日期。

9.豆制品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化学物质。

10.调料、干杂及副食品等。调料:外包装无污物、 无泄漏、无胀袋或胖听或鼓盖现象,无变质发霉;色泽正常,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滋味无异味,油酱均匀的酱体或无结块的粉状固体,封口平整、无破包、夹包 、漏包、无污染。干杂及副食品:须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调料、干杂及副食品均具有产品检验报告。每批次配送时提供。预包装食品都需要取得SC认证,其食品外包装必须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SC”编号。

11.供应商不得提供伪劣假冒食材及过期食品,如出现伪劣假冒食材及过期食品而引发的相关责任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全部负责,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12.供应商在食材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13.供应商若违反食品安全有关要求,受到上级部门处罚,按照上级部门处罚执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采购人全部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4.供应商采买食材须在溯源体系内,并保证所提供的食品可被追溯。

(六)菜肴质量及品种管理:

供应商在菜肴质量及品种管理上须达到以下要求:

1.保证原材料新鲜,严禁使用过期、发黄、腐烂变质的食材制作菜肴。

2.保证食材卫生操作,严禁使用未经过消毒处理或清洗干净的食材。

3.食品应烧熟煮透,熟制品在10℃到40℃之间的温度存放时间应小于3小时。

4.坚持做好每日留样管理,每个菜品留样克数不低于125g,保存时间不低于48h。

5.供应商每逢具有中国特色节日或相关庆典时应制定具有节日特色或庆典特色餐食。

6.保证营养,油和调味料使用要适量,菜品齐全,做到菜品荤素搭配合理。

7.推陈出新:变换菜品,菜肴品种要常更换更新,做到每月推出新菜,一周内不出现2次及以上完全相同品种菜肴。若采购人对菜品提出相应要求的,供应商须满足。根据季节变换调整食材,使用时令蔬菜及水果,少用或不用反季节蔬菜。

(七)食品卫生管理:

1.厨房及餐厅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原则,分片包干,做到保持清洁,无垃圾污物。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监管要求做好餐厨垃圾移交处置。

2.按照《四川省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标准(试行)》开展明厨亮灶工作,主动接受就餐人员监督 ,实现阳光操作、透明化管理。

3.餐饮具使用前须洗净、消毒,符合GB3165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规范》标准,未经消毒不得使用。

4.生熟用具分开,不得混用,保持炊具、灶具清洁卫生。餐具消毒严格执行一冲、二洗、三消毒、四保洁制度,坚持公用餐具每餐消毒。

5.供应商至少每2周一次进行灭“四害”处置,至少每季度组织对油烟机进行清洗1次,并做好登记。

6.食堂仓库落实专库专用,食品与非食品分开保管。原料分类存放,食品生熟分开保管,并有四防(防蝇、防尘、防鼠、防潮)措施,防止食品污染。

7.对腐烂变质的食品(由原料到成品)做到“四不” :即不采购,不接收,不保存,不加工。

8.供应商提供清洁卫生的就餐餐具,不定期对餐具进行消毒、更换,保证餐具随时抽检达标。

(八)应急、安全管理要求:

1.供应商应承诺若餐厅出现停水、停电、停气或设备故障时,供应商须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正常开餐,满足采购人工作餐就餐需求。

2.供应商应积极做好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教育,按采购人要求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供应商委派的服务人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或遇到其他事故伤害时,所产生的责任及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和解决。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包含但不限于食品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等),由供应商承担由此导致的所有责任及采购人或第三方的全部损失,且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

3.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服从卫生、消防、治安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按卫生、消防、治安部门和采购方的规定组织供应商的服务人员进行学习与培训,每个季度不低于1次。

4.为保障食品安全,供应商自行在区域售卖窗口、操作间、库房等重点区域搭建视频监控系统,视频存储周期不少于90天,以便事后追溯。

(九)服务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同类食堂管理经验。配备1名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须持有效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书;供应商派驻厨师人员数不少于4人(持证上岗),其中至少2人持国家职业技能餐饮相关中级及以上技能证书。健康体检部售卖人员、配餐、送餐、洗碗工等其他服务人员数满足项目运行且不少于8人。(提供项目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派驻厨师人员的持证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保证拟派的服务人员的身体条件符合食品卫生工作要求,并持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服务时穿工作服。建立从业人员每日晨检制度:上岗前核查健康状况,发现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咽部炎症等病症的,立即调离岗位,治愈后方可返岗。(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十)食堂已具备实现供餐功能的基础设施、设备所有权归采购人,现有设施、设备将移交供应商使用(清洗、维护由供应商负责,履约期满后如数完好交由采购人,若有损坏照价赔偿)。若有短缺设施、设备供应商自行添置的,所有权属于供应商,履约期满后,供应商自行处理。食堂设施、设备维修费,燃气报警装置定期年检费均由供应商承担。

(十一)本项目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现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明其具备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法定资质。供应商在中标后,根据实际的经营地点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供应商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及现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十二)食堂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水(包含区域直饮水)、电、气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按用量支付(对缺少的区域能耗计量设施由供应商负责安装)。

(十三)供应商所提供菜品份量、单价均不得高于市场价。

(十四)供应商针对患者、职工现场就餐餐具需进行颜色区分,不得混用;提供加热设备,免费为特殊患者加热自带餐食。

★八、投标供应商应逐项提供以下方案

1、本项目整体服务方案,包括人员配置;

2、食品安全管理方案;

3、停电、停气、停水应急供餐保障方案;

4、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5、突发消防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九、业绩要求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2个类似项目承包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十、考核要求

1.满意度调查考核

医院每季度向就餐人员发放不少于30份的满意度调查表,将满意度调查表的结果作为质控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单季度平均满意度在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供应商对提出的建议进行整改;单季度平均满意度在80分以下(不含80分)-70分(含70分),扣除供应商500元服务履约保证金;平均满意度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扣除供应商1000元服务履约保证金。一年内有2个季度平均满意度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考核表如下:

满意度调查表

为使****楼,提高医院食堂的服务质量,更好地为职工、患者提供服务,请您根据以下内容对我院食堂给予客观的评价,并提出宝贵意见。谢谢协作!

(说明:总分 100 分,满意 9-10 分,基本满意 7-8 分,不满意 6 分或者自评分)

1.对食堂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评价如何?

满意 (10 分、9 分) 基本满意 (8 分、7 分) 不满意 (6 分、 分)

2.对食堂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评价如何?

满意 (10 分、9 分) 基本满意 (8 分、7 分) 不满意 (6 分、 分)

3.对食堂的菜品价格评价如何?

满意 (10 分、9 分) 基本满意 (8 分、7 分) 不满意 (6 分、 分)

4.对食堂的餐具餐盘卫生评价如何?

满意 (10 分、9 分) 基本满意 (8 分、7 分) 不满意 (6 分、 分)

5.对食堂的卫生情况评价如何?

满意 (10 分、9 分) 基本满意 (8 分、7 分) 不满意 (6 分、 分)

6.对食堂的菜品新鲜程度评价如何?

满意 (10 分、9 分) 基本满意 (8 分、7 分) 不满意 (6 分、 分)

7.对食堂的食材原材料新鲜程度评价如何?

满意 (10 分、9 分) 基本满意 (8 分、7 分) 不满意 (6 分、 分)

8.对食堂的饭菜种类评价如何?

满意 (10 分、9 分) 基本满意 (8 分、7 分) 不满意 (6 分、 分)

9.对食堂的饭菜供应量评价如何?

满意 (10 分、9 分) 基本满意 (8 分、7 分) 不满意 (6 分、 分)

10.对食堂的饭菜味道评价如何?

满意 (10 分、9 分) 基本满意 (8 分、7 分) 不满意 (6分、 分)

备注:总分低于 80 分为不合格; 总分:

2.月度考核

每月医院对供应商服务进行考核打分,考核结果:每月考核一次,满分为100分,当月得95分(含95分)至100分为优秀;当月得90分(含90分)至95分为良好,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当月得70分(含70分)至90分为合格,以90分为标准扣除当月服务履约保证金,每少一分扣除50元;当月得70分以下,为不合格,扣除当月服务履约保证金2000元,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考核表如下:

月度考核评分表

评分项目

对下述问题,请在对应项框后打分

分值

单项得分

对应问题简述

卫生状况

个人卫生

5

饭菜、餐具卫生

5

食堂环境卫生

5

全员健康证持证情况

5

饭菜质量

饭菜新鲜程度

5

饭菜有无异物出现

5

是否按规定留样

5

原材料管理

有无过期食材

10

购买票据是否建立台账,可溯源

5

是否分类存放、四害防治措施到位

5

安全管理

油烟机是否按要求定期清洗,记录完备

5

燃气报警装置是否定期检验、有无私拉乱接用电线路

10

消防器材有无损坏、遮挡、岗位人员是否全员掌握使用方法,有无其他隐患

10

服务态度

服务态度

5

饭菜量是否供应充足

5

人员持证

厨师团队、食品安全管理员按要求持证上岗

10

总得分

100

3.投诉纠纷考核

凡是因供应商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问题发生的投诉且被医院投诉管理委员会认定为有效投诉的,每发生1次有效投诉扣除当月服务履约保证金500元。发生就餐人员食物中毒的,扣除当月服务履约保证金5000元,涉及所有赔偿责任、法律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十一、附件和本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其他事项:

1、未尽事项另行协商

附件1:投标报名文件接收登记表.doc

附件2:报价文件模板(食堂膳食承包服务).docx

附件3:新院区食堂已配置餐饮设施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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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6282/yJf_naABMqitpwL56i3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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