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惠东县公安局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升级工程项目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 |
| 采购项目编码 | 4413230072016492609031312 |
| 项目业主名称 | 惠东县公安局 |
| 中选中介机构名称 | 惠州市德方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 合同名称 | 惠东县公安局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升级工程项目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 |
| 合同编号 | 4413230072016492609031312 |
| 合同总金额 | 146276.00 |
| 履约人员 | |
| 服务期限说明 | |
| 服务内容 | 1、委托监理的项目概况: 升级改造大岭、稔山、吉隆、黄埠、巽寮五镇(街道、度假区)共11个路口的交通信号灯,并进行电子警察监控系统建设。 2、服务内容 在监理服务期限内,按《信息技术服务监理》(GB/T 19668)、《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开展监理工作,提供四控三管一协调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及验收过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以及组织协调。 3、服务要求 (1)监理工作要求 1)监理单位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开展项目监理服务。 2)根据项目有关的质量验收标准,全程做好项目实施质量的监督检查,提供检查报告。 3)针对项目实施具体情况提供监理报告,并有义务向选取人提出合理、经济的具体方案和建议。 4)按照有关规定,在监理过程中及时做好相关资料收集、汇总、整理工作。 (2)监理人员要求 本项目要求中选人派驻项目现场的技术人员为监理单位正式员工,含总监理工程师在内所派技术人员的总数3人,提供资格证书及近3个月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1)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原信息产业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和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通信专业)。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名):至少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原信息产业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 3)监理工程师(1名):至少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原信息产业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687/tabII6EBMqitpwL5BUlE.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