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问时间:2026年09月07日 回复时间:2026年09月09日 |
| 异议内容 | 1、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和智能化图纸中要求的厂家证明资料是需要放在投标文件中还是标后设备进场前提供即可。 2、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中HUS集成接口模块、视频分析接口模块、防盗报警许可模块、门禁控制许可模块、***平台***平台造商出具加盖公章的对接说明文件原件,***平台制造商,且违反《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七)项;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
| 答复 | 1、中标后设备进场前提供。2、本项目清单重新上传,详见补遗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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