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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江门(新会)校区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2026-09-16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广东 - 深圳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江门(新会)校区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省份/直辖市 广东 所属地区 深圳市
采购单位 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 项目联系方式 王老师 0755-****9522
更多联系方式 136****2963 150****6484 134****2182 更多联系方式(12个)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校就 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江门(新会)校区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江门(新会)校区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上述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若报名之日,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未出,则最少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5个月内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参与本项目前不存在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串通投标、无盗版各种版权行为、无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根据《****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的要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照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开展业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 50 万元,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具备相应人员配置,投标截止日前连续 3 个月为本单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本单位参保缴纳社保人数不少于 20 人,须提供社保参保人员明细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参保证明或官方系统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得将分公司、子公司人员纳入本单位参保人数计算。

7.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相关业务;企业信用状况良好,近三年未受到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无重大造价质量事故、不存在不良执业记录。

8.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全职在岗、本单位注册在岗人员,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土建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2)持有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3)土建工程造价从业工作年限不少于20年,从业年限可结合执业证书取得时间、社保缴纳记录综合核查认定。

(5)2020年后承担过建安费用不低于1亿的同类型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二)投标人信誉要求: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网”网站(http://****.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可提供“***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无失信被执行人惩戒信息);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投***网页查询截图,严重违法失信一栏中无不良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分包、转包、挂靠,不接受投标人中标后以子公司的名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五、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6年9月16日9:00 - 2026年9月22日17:00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9月22日17:00

(三)有意向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管理办公室(邮箱:33****@****.com)报名,为避免遗漏,请以“公司名称+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江门(新会)校区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为邮件主题,邮件内容备注投标人联系信息(姓名+手机号码),以便后续沟通。

(四)以邮件的附件方式附以下证明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为PDF格式)。

1.报名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报名函格式”);

2.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提供证书扫描件);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为原件,必须有法人代表的签名(或私章)并加盖公章;

4.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交报名资料的核对,仅代表其报名的确认,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小组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当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中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有疑问时,招标人有权利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5.投标人递交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有提供虚假资料投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由此引起招标人的一切损失及相关影响的责任,并将上报相关部门根据国家和我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现场踏勘、说明及答疑:

(一)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及说明会议。

(二)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认为存在文字上歧义或矛盾之处,可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电话向招标人咨询、答疑,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如对本项目有疑问,可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以邮件方式提交电子版或提交纸质版至B107办公室。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时间:2026年9月16日9:00 - 2026年9月22日17:00

(二)方式:线上邮件申领,售后不退,领取资料同报名材料。

(三)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下列有效文件购买学校招标文件:如为法定代表人报名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为被授权人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请将上述文件扫描件、标书费缴费证明、购买标包情况及联系人手机、邮箱发送至33****@****.com。学校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费用,仅由招标人开具正规收据,不予开具增值税发票。)

(四)售价:100元/包。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9月24日8:30- 9月24日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9月24日9:00

(三)开标时间:2026年9月24日9:00

(四)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楼****楼(暂定)

(五)开标地点:广东****楼****楼(暂定)

(六)本项目只接受在截标当日由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其它形式(包括电报、传真、邮件、邮寄等)的投标均为无效投标。

九、资格审核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成立的评标小组负责对各参投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及确定正式投标人。

十、投标保证金:

(一)金额:人民币伍万整(¥50000.00元)。

(二)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2天到达学校账户。迟于规定时间到达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交纳,将视为无效投标,建议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转账。

(三)投标保证金账户

名称: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纳税人识别号:5244000057016674X9地址、电话:****路****号

开户行及账号:建设银行深圳南山支行44201582200051013211

(四)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退还:

(1)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特殊情况下的投标保证金处理:

(1)若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取消或延期,学校将及时通知所有供应商,并在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无息退还所有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3.退款流程:

(1)供应商需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和要求,提交退款申请及相关资料。

(2)学校财务部门在收到完整且符合要求的退款申请后,将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退款手续。

(3)退款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供应商需确保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准确无误。

十一、温馨提示: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报价资格,请于投标截止前适当提前到达。

(二)为了提高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希望已经报名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1日前,以邮件方式告知我校。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三)有意报名的投标人,可在报名规定时间内联系我校自行踏勘现场,风险自负,不强制签到。

十二、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查询:

(一)项目咨询: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号码:0755-****9522

(二)招标答疑:

联系人:周老师

邮箱:47****@****.com

(三)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查询电话:0755-****1388 彭老师

(四)招标组织: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 话:0755-****9522

联系人:王老师

邮箱:33****@****.com

地址:广东****楼****楼

十三、重要提示

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有权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就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我校采购活动的风险。

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6年9月16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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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7237/CkTUp6ABni4p5U9Xu-M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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