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丹东站2023年静态标识维修保养业务外包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TSYJCGS2023-0606)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丹东站2023年静态标识维修保养业务外包采购人为丹东站,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静态标识维修保养业务外包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1.执行的技术标准:
(1)DTL676-1999带电作业绝缘靴通用技术条件
(2)GBT18037-2000带电作业工具基本技术要求与设计导则
(3)DL-T621-92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4)GB3608-83《高处作业分级》
(5)DL/T1476《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
(6)DL/T 1741《电力作业用小型施工机具预防性试验规程》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沈阳局集团公司旅客服务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无
4.维保条款:
(1)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响应,安排专业工程师及时排除故障。
(2)乙方应当建立并落实维保服务工作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因乙方原因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或设备故障等问题,所产生的经济和安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工作人员在维保作业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4)乙方工作人员发生铁路运输人身损害由乙方负责处理,给甲方包括甲方上级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5)乙方从业人员应具备从事相关岗位的资格和能力,按规定进行岗前及岗上业务和安全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6)乙方应将相关从业人员名单交甲方备案,并动态更新。
5.售后服务及要求:
(1)设备维修作业完成后,乙方应填写维保记录单,甲方应立即对修复情况进行检查和确认,由甲、乙双方共同在维保记录单上签字。
(2)原有已坏设备拆除并维修,更换维修后产品或新的产品后保证设备能正常用,在维修过程中不能影响车站正常运行,必须在车站允许的情况下施工。
(3)一个月内同一设备同一故障修复2次,仍不能达到正常使用标准,扣除当月维保费用的1%;修复 3-5次时,扣除当月维保费用的2%;修复 6次以上时,扣除当月维保费用的3%。同一故障在特殊情况下(如隐蔽线路线缆断点的重复排查、受天窗时长限制而产生的重复维修作业等),经双方同意,采用特殊手段处理的故障不适用于本考核条款。
(4)设备故障未按规定时限修复超过5日,扣除当月维保费用的1%;超过6-30日扣除当月维保费用的2%;超过1个月时,扣除当月维保费用的3%。若存在特殊原因(如遵照属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而导致的修复延迟,BC类施工审批所占时长等),经双方同意,产生的修复延迟不列入考核时间计算。
(5)一个月内有3项设备未按规定时限修复,扣除当月维保费用的1%;有 4-5项时,扣除当月维保费用的2%;超过6项时,扣除当月维保费用的3%。
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
(1)巡视检修人员具有高低压电工、登高证件(详见技术规格书)。
(2)投标方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后两天内可到该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联系人:李卿,电话:139****3977
技术要求:
1.维修保养设备包括:高空客(旅)服设备(2米以上高度)、站台电铃、低压配电室及相关配电间、电子门禁、静态标识及照明灯具及其他客运低压配电设备设施等,以下简称维保设备。
2.维修保养范围:丹东站管内包括丹东站、丹东西站、东港北站、北井子站、大孤山站和五龙背站内第1条所列相关设备设施,在双方履约过程中根据丹东站要求随时调整。乙方应无条件听从甲方的指挥动态调整工作开展的地点规划,对于集团公司根据管内各站社会经济形式的变化情况决定开展或停止办理客运业务的命令要积极主动配合相关工作。
3.成立日常巡视及检修专项班组,设置4人,由经验丰富的具有登高作业的电工人员担任。配备专用运维服务保障车辆,对辖区6处站点提供巡视、检修保障。每7天对维保范围内设备进行一次定期检查,检查中发现设备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修理,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4.维保设备出现故障,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响应,安排专业工程师及时排除故障。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修复时,乙方须向甲方出具书面报告,说明原因、维修方案及修复时间,与甲方协商确定处理方案,并按照处理方案修复故障。
5.高空客(旅)服设备(2米以上高度)、站台电铃、雨棚照明灯具维修保养作业需按照《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设计文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沈阳局集团公司车务系统施工安全管理细化办法》《沈阳局集团公司营业线施工管理实施细则》(沈铁施工﹝2021﹞210号)等文件以及有关规范等各项安全生产规定要求执行。人员、车辆、工具具备相关资质,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利用天窗时间作业。
6.乙方提供维修保养服务范围内所需工具和劳务(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及食宿费等)。单价在人民币 2000元以下(含本数)配件和材料由乙方免费更换,超过2000元以上配件,乙方应以不高于市场价的最优惠价格书面告知甲方,得到甲方承担配件费用许可后,乙方负责更换。
7.乙方维修保养设备时应填写维保记录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详细记录保养情况、故障现象和处理过程,双方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8.维修保养服务范围内产生的报废设备,按铁路部门要求废旧回收的设备和材料,对于具有回收价值的废旧物料,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处理。
9.照明灯具故障修复时限为:2日内修复。乙方接受甲方的监督和考核,及时更换灯泡和修复损坏的照明灯具,季度单项修复率应不低于90%。
10.静态标识故障修复时限为:3日内修复。乙方在接到甲方报修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问题现场立即处理,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修复,需向车站提出处理方案,确定预计修复时。
11.静态标识需要更换的,乙方应保证静态标识符合《关于规范铁路车站电子显示屏使用的通知》(运营客管〔2010〕66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的规定。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A01:
1.投标人性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服务商。
2.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无要求。
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
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4.供货业绩要求
无要求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平台(https://****.cn)注册供应商。***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8月29日 08:00至 2023年9月3日 17:00 (北京时间)***平台(***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A01:200元 ,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 2023年9月8日 09:00 ,报***平台 (***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丹东站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李卿
电 话: 139****3977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张经理
电 话: 024-****0849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 其他
详见附件
2023年8月28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804/fCMPPIoBejfXyu88VH7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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