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视频会议室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62026082696523595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漫江、唐宏波 180****2036/13308575172
REVERSE报价起止时间:2026-08-26 15:57 - 2026-08-27 18:00
采购单位: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需求品牌 |
| 视频会议设备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音频及会议系统; 视频会议设备:详见附件。;采购人需求描述:详见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 |
1套 | 476600.00 | - |
买家留言:-
附件: 附件:视频会议室设备清单.xlsx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贵州省 毕节市 七星关区 其他街道 ****路****号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 商务要求 | 1、供应商在参与竞价时,针对“视频会议多点控制单元(MCU)”产品,须为原装原厂正品新品(出具原厂加盖公章的全新产品承诺书),不接受样机、开封机或串货机,须提交产品三年免费原厂质保及售后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能够与上级单位现有系统实现无缝对接的承诺函,以及附件技术参数中列明的“投标人需提供权威检测报告证明”项(交货时须提供原件)。如未能提供上述佐证材料,采购方将按废标处理并拒绝收货,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此项为资格审查项。 2、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此项为资格审查项。 3、供应商须承诺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携带投标产品实物至使用方,对产品功能逐项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方可签署合同。产品安装后至验收前,若发现提供的设备与要求不符,或与上级单位无缝对接出现问题(包括无法准确定位的问题),采购方可无条件退货,并有权据此单方取消本订单或解除合同,同时追究其违约责任及经济责任。 4、所有产品质保期为三年,自安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设备如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负责无条件维修;若发生严重质量问题导致维修无法解决,供应商须无偿更换产品,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所有参与我单位竞价的供应商,均视为无条件接受本公告中的所有商务要求及相关条款。对于向我单位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虚假证明材料,以及参与竞价并中标后未能履行供货职责的供应商,我单位有权直接作出差评并予以投诉,同时有权将其列入黑名单,不再接受其后续供货及任何合作。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程序一次性支付货款。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824/TQYUeqABLRKCxEZfh0CC.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