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 征求意见回复:
1、意见递交时间:2026年9月21日16时30分前(节假日除外)递交。
2、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场),外地可扫描件发送邮箱至42****@****.com扫描件必须签字(盖章)。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乐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4、联系人:袁女士
5、联系电话:152****8380
绍兴市上虞乐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7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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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doc
76.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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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7公示稿招标文件--绍兴市上虞乐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安保等服务采购(2026.11-2028.11).doc
699.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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