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城乡建设局,市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门市智慧工地建设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体系,***平台质量检测监管模块(以下简称:***平台)进行了升级改造,现就升级后系统功能优化和上线运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优化和新增功能
(一)检测资质、检测项目、检测参数已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分类进行调整。
(二)将检测机构多场所***平台管理。
(三)对材料进场登记、见证取样、见证送检、收样验样、检测过程、检测报告赋码,实现全流程闭环监管。
1.新增材料进场登记功能。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平台进行登记,经监理进场验收后,方可进行取样。
2.优化样品信息录入流程。样品信息只在材料进场登记时录入一次,无需在取样、见证送检、收样验样等环节重复录入,直接生成检测委托单,实现检测工作全过程电子化。
3.启用见证送检人面识别功能。在取样、见证送检、收样验样环节对关键人员进行人脸识别,将检测责任落实到个人。
4.新增在收样验样场所设置电子围栏功能,保证见证取样样品真实、合规。
(四)建立检测数据全过程影像管理制度。
1.试验室监控***平台。各检测机构试验室的收样、样品存放、样品加工、检测试验区域的监控视频***平台,实现质量检测实时视频监控。
2.关键力学检测过程影像溯源要求。对混凝土/砂浆抗压、钢筋力学、焊接/机械连接等力学检测试验,试验加载至试件破坏全过程视频(试样状态)、试验人员操作室内环境视频(人员操作)、试验软件屏幕(数据变化)三类完整过程,***平台,通过试验视频、数据对比验证,实现检测结果溯源。
(五)优化检测报告防伪标识码赋码方式。***平台统一赋省防伪码,检测报***平台的一律不下发省市防伪标识码。
(六)新增监督抽检功能。
二、新系统对接相关事项
(一)所有账号保持不变;
(二)9月25日前,各检测机构应在升级***平台里及时更新完善企业资质、人员、设备和检测场所电子围栏等信息,并进行接口改造(见附件1***平台标准接口文档)。
三、新系统上线时间
(一)9月25日正式启动升级***平台;
(二)9月25日至10月11日为新、***平台使用过渡期;
(三)10月12日后检测业务办理操作均***平台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城乡建设局要高度重视,督促指导辖区内检测机构按时完成信息更新和系统对接,确保新、***平台平稳过渡。
(二)各有关单位要落实各自的检测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升级***平台流程开展材料进场登记、见证取样、见证送检、收样验样、检测过程、检测报告赋码等业务,确保全过程闭环监管和溯源。
(三)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至我局。
附件:1.***平台标准接口文档v2.0
2.见证取样操作指引v2.0
****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18日
(联系电话:35****26)
附件下载:
- 【2026】***平台质量检测监管模块升级改造及上线运行的通知(公文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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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9453/JhEJx6ABLRKCxEZfwHL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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