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zfcg2026101001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局拟开展2025年度省市(含中央)交通运输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工作,现向第三方机构就此项工作购买社会服务。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交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
1.服务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公路水路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江门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审计工作的通知》(粤交财[2016]123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要求,对我局管理区域(单位)内交通运输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具体包括:(1)2025年省级(含中央)交通运输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含2025年下达的用于以前年度的专项资金及2025年前下达但未使用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2)2025年市本级财政安排的交通运输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含2025年下达的用于以前年度的专项资金及2025年前下达但未使用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供应商需到所属四市三区及其乡镇等资金使用单位现场审核。
2.项目资金范围
本项服务涉及的2025年专项资金约16.21亿元,项目资金主要包括:(1)2025年省级交通建设资金;(2)普通公路灾毁修复工程(2025年第三批);(3)2024年农村公路省级专项资金(追加);(4)2025年超限车辆电子抓拍监控设施点补助;(5)2025年省级“四好农村路”补助;(6)2025年交通运输部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第一批重点项目);(7)2025年交通运输部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第二批重点项目);(8)2025年交通运输部第一批普通公路应急抢通资金;(9)2025年交通运输部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第一批项目);(10)2025年交通运输部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第三批项目);(11)中央 2025 年(清算 2024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12)2025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第一批);(13)2025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第二批);(14)2025年省级交通专项资金(第二批);(15)2025年市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此外,对2020-2024年交通专项资金未使用或项目未完成部分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等。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网上选购服务商,服务商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近五年内对专项资金项目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检查的工作经验。
(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受到过行业协会惩戒(行业协会出具守法证明),且没有被相关执业质量监管部门予以处罚(由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五)具有规范整理、归档所实施的审计项目档案资料的能力。
(六)供应商不得泄露在审计中获知的秘密,否则除赔付购买服务方全部项目支付资金外,还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平台电子卖场审计服务品目中进驻的供应商。
三、服务报价
本项目采用项目总报价形式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2万元(包含审计过程所有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合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以及审计工作方案)。供应商应在满足采购需求前提下,作出报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服务的时间及期限
本审计不实行送审方式,实行驻点审计。交通工具由供应商负责,经双方签订合同后5日内安排入场实施审计,交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报告须在2027年1月31日前完成终稿。
五、付款办法
资金按照财政规定程序拨付至中选供应商,付款方式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六、供应商响应和资料提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公告,在2026年10月13日17:30前对采购项目进行报价并报送本项目实施方案、资质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材料等,并以书面形式****路****号****楼。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黎小姐、尹先生,电话:38****16、3858915。
附件下载:
- 附件:江门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专项审计工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评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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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9453/wVLDI6EBni4p5U9XrWL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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