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怀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批的《安徽省怀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怀远至凤台高速公路蚌埠段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代码:2212-340000-04-01-956792,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项目全长约55.48公里,按全立交、全封闭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主线设特大桥6座、大桥11座、中桥22座;设7处互通立交(其中蚌埠机场西预留建设条件),同步建设匝道收费站3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中心处、交警营房1处等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意见和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查协调小组意见,经研究,现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在严格落实《报告书》及本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网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区域土地利用等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单位须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环保对策措施及要求实施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并对《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负责,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要求。严格按征地范围进行施工,不得超出征地红线范围。加强施工管理,落实植被保护要求,减少对动物惊扰,减少项目建设对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功能的影响。涉及安徽怀远四方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路段需科学施工,同时加强对配套服务区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减缓工程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得违法违规占用生态敏感区。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等管理要求及相应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二)全面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强化施工扬尘防治,严格落实物料堆放覆盖、拆除及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抑尘措施;临时堆料场、道路等产尘场所定期洒水、清扫,确需长时间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应密闭储存或采用覆盖措施;优化运输路线,控制车速,干燥大风天气时加密洒水频次,减轻道路扬尘影响;规范建设拌合站,拌合设备全封闭并安装除尘、净化装置,钢筋加工场、预制场设置局部烟尘捕集装置;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大宗物料运输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暂不具备条件的选用国六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优先使用新能源机械并落实编码登记要求,禁止使用超标车辆、施工机械。
(三)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涉水施工安排在枯水期实施,桥梁基础采取钢围堰施工,减少水体扰动。施工物料远离水体堆放,防止污染物冲刷污染水体;施工场地设置截流沟、沉淀池等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处理后回用,桥梁施工泥浆收集处理后上层清液回用;废水、泥浆不得直接排入周边湿地或农田。运营期,高速公路附属设施的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具备条件后纳入污水处理厂。对可能干扰水质监测断面正常运行的工程,施工前应按规定履行报备手续,并严格按照环保相关要求进行施工。
(四)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加油站油罐区、加油岛、机修间、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危化品停车区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严格按照不同等级的防渗规范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五)强化减振降噪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场地布局、运输时间,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除必须连续作业的施工工艺外禁止夜间施工;优先采用低噪声、低振动工艺设备,控制运输车速和车辆鸣笛,施工前在受施工噪声影响较大的敏感点处设置移动式声屏障,减轻对周边居民影响。运营前按《报告书》要求采取声屏障、隔声窗等降噪措施,落实减振设计要求,保障敏感点声环境、振动满足标准。加强施工期和运行期监测,预留噪声、振动治理费用,开展降噪效果跟踪评估,必要时进一步优化强化相关措施,落实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维护沿线公众合法权益。
(六)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强化全过程管理。项目产生的施工机械废油等属于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收集、贮存,并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规范转移,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建筑垃圾、废渣、钻渣和泥浆等严格按照《报告书》等有关要求合理处置。高度重视各类固体废物的特性和相容性,避免不相容的固体废物混合产生不良后果。
(七)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严防泄漏事故的发生。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足量储备风险防范应急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施工中规范作业,发生事故及时响应;运营前对跨越四方湖、涡河、芡河湖、茨淮新河等地表水环境敏感区域的路段设置径流收集系统及应急收集池、警示牌、防撞护栏、防撞墩等,运营中加强交通管理,发生事故后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八)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项目实施中应提高设计和管理水平,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风险防范措施应一并落实。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按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四、《报告书》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报告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其他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报告书》经批准后,发布或修订的标准、规范和准入要求等对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有新要求的,按新要求执行。
五、以上意见和《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你单位应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中认真予以落实。请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按《报告书》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投入运行。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00MA8R24RJ59)
蚌埠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9月11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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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安徽****路****号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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