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10906号 ) ****路****号部分房屋(240㎡)出租项目 交易机构:大连产权交易所
| 项目名称 | (2026年第10906号 ) ****路****号部分房屋(240㎡)出租项目 | ||
|---|---|---|---|
| 项目编号 | DL2026ZL000938 | 监测编号 | GR2026DL1003733 |
| 出租底价 | 160,000.00 元/年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9-1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9-23 |
| 交易品类 | 资产租赁 | 资产类别 | 房产 |
| 项目概述 | 本项目出租标****路****号部分房屋(240㎡) | ||
| 现场展示相关情况 | 公告期内提前电话预约 | ||
| 挂牌公告期 | 7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征集到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长延长周期数:40 个, 延牌周期:5 个工作日。 | ||
| 出租标的地址 | ****路****号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240 | |
|---|---|---|---|---|
| 出租用途 | 其他 | 出租期限(年) | 3 | |
| 免租期限(年) | 配套设施 | |||
| 租金挂牌价格(元) | 租金支付方式 | |||
| 权证名称 | 权证编号 | |||
|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平方米)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置 | 租金参考地段 | ||
| 参考租金(元) | 原租赁合同租金(元) | |||
| 租金评估值(元) | ||||
| 其他信息录入 |
1、标的名称: ****路****号房地产3/6层(240㎡)房屋 2、出租范围: 大连青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持有的****路****号房地产3/6层(240㎡)房屋 3、租期:3年 4、用途:商用/办公,具体承租用途经出租方认可后以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5、出租底价: 租金不低于16万元/年(含税) 租金按半年交纳,如最后一期的租金不足半年,则需根据实际天数按照日租金标准计算交纳。 最终租赁合同签约的首年租金价格以交易结果为准。 6、其他费用:合同履约保证金13,400元;水电、取暖制冷、网络电话等设施的维护维修及其他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标的房屋自然状况 本项目出租标的所有权人为大连青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号为辽(2025)大连市内四区不动产权第0020269号,证载用途为旅游业/非住宅,无抵押,基础装修,混合结构,所在层数为3层。 上述标的资产现均为占用状态,本项目成交后,由本项目承租方负责腾退,出租方予以配合,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及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其他:其他相关要求和条件按照附件《房屋租赁及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样本)》执行。 本项目标的整体出租,标的状况以现场展示情况为准。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当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以上承租方资格条件的设定由出租方负责解释。 |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标的资产均为占用状态,占用方为原租赁方,本项目成交后,由承租方负责腾退原承租方,出租方予以配合。 2、原承租方若行使优先承租权,则须按照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告的要求行使优先承租权,于本项目挂牌期间向大连产权交易所提交承租申请及承租相关资料,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若未在挂牌期间提交承租申请及受让相关资料、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或未按规定在同等条件下当场表态行使优先承租的,视为放弃承租和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 3、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大连青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拟以出租为目的所****路****号三处房屋租赁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友信评报字[2026]第0103号)。 |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当在信息披露公告期满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网站(www.****.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出租标的中进行报名; (2)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承租资格。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承租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出租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等相关款项),请意向承租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详见《网络竞价须知》,由承租方承担。 3、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除交易服务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4、本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为0.134万元,交纳至出租方指定结算账户。 5、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我方已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出租所披露的公告内容,已经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在提交承租申请后,不以不了解出租标的情况或出租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承租申请、退还出租标的或拒付首期租金。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形时,我方同意出租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首期租金(首期租金=首年租金/2)、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并将合同履约保证金交纳至出租方指定结算账户。 (4)我方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并在获得大连产权交易所出具资产出租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完成出租标的资产的交接,签订《资产交接单》。 明确自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相关数据和状态,包括但不限于水表数、电表数、采暖费、通信费、物业费等。我方同意租赁合同生效之日之前出租标的的相关费用和欠费由出租方承担,租赁合同生效之日(含当日)之后租赁期限内出租标的的相关费用和欠费由承租方承担。)交接工作结束后出租方与承租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 (5) 我方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大连产权交易所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资产交接单》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首期租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6)知悉标的资产现为占用状态,同意本项目成交后,由承租方负责腾退原租赁方,出租方予以配合,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及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出租,大连产权交易所对标的资产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标的资产以现状交接,信息披露公告所载图片及附件清单仅供参考;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相关资产清单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标的资产交接依据。意向承租方应在办理承租登记前对出租标的进行充分尽职调查。 7、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一经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标的资产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同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自愿承担全部责任与风险。被确定为承租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租赁合同、拒付首期租金、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承租或退还标的资产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全部责任与风险,出租方及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照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出租标的重新进行信息披露公告。 |
||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李女士 | 项目咨询电话 | 188****1231(工作时间:8:30-17:00) |
| 交易条件 | |||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方 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 交易方式说明 | 1、信息披露公告期满,若仅产生一个合格的意向承租方,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格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信息披露公告期满,除未放弃优先承租权的原承租方之外: (1)若仅产生一个合格的非原承租方意向承租方,由该非原承租方意向承租方在挂牌价格的基础上,再进行一次报价,该报价即为最终报价,原承租方就最终报价在同等条件下当场表态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未当场行权的,则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方;若原承租方放弃行权,则非原承租方意向承租方成为本项目承租方;若原承租方行权,则原承租方成为本项目承租方。 (2)若产生两个及两个以上非原承租方意向承租方时,***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终报价及最终报价方,原承租方就最终报价在同等条件下当场表态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方未当场行权的,则视为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若原承租方放弃行权,则最终报价方成为本项目承租方;若原承租方行权,则原承租方成为本项目承租方。 3、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合格的非原承租方意向承租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 ||
| 意向方审核级别 | 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 优先受让权情况 | 不涉及 |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50,000.00元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 | 若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及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大连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 ①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③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④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的; ⑤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足额支付首期租金及交易服务费的); ⑥存在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交易规则情形的。 | ||
|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按照租赁合同或其他成交确认文件约定支付交易保证金外剩余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后,转为首期租金的一部分。其他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返还 | ||
|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 |||
| 成交租金支付方式 | 按半年支付; | ||
| 成交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 履约保证金 | |||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不涉及 | ||
| 出租方名称 | 大连青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203118482164Q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大连市 |
| 出租方类型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 是否国有 | 是 | ||
| 注册地(地址) | 辽****路****号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
| 注册资本(人民币) | 2,370,000.00元 | 法定代表人 | 牟巧妍 |
| 项目报名 | 夏女士 | 报名电话 | 0411-****1239 |
|---|---|---|---|
| 报名QQ | 网上报名地址 | www.****.cn | |
| 现场报名地址 | ****路****号,****中心****楼窗口 |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95/YEWyqKABni4p5U9X3iJy.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