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集团2027-2029年税务咨询服务事务所选聘(年度汇算服务)招标公告
| 采购项目名称 | ***网集团2027-2029年税务咨询服务事务所选聘(年度汇算服务) |
| 项目编号 | GWGS2026-GKZB-FW-008 |
| 采购包名称 | ***网集团2027-2029年税务咨询服务事务所选聘(年度汇算服务)三标段 |
| 采购包编号 | 003 |
| 采购人 | ***网集团有限公司 |
| 采购人地址 | 北京 |
| 联系人 | 闫思岐 |
| 联系电话 | 186****0147 |
| 代理机构 | 北京陕京汇园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 代理联系人 | 韩春宝 |
| 代理联系电话 | 152****4877 |
| 代理电子邮箱 | ha****@****.****.cn |
| 监督部门 | ***网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网集团有限公司税务管理有关要求,***网集团税务管理风险防控和价值创造目标,***网集团选聘四家税务师事务所,服务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鉴证、增值税全年汇总清算、日常咨询服务、集团公司税务合规检查、对接国家部委及省级税务机关搭建政策沟通与争议协调渠道等工作。 |
| 招标范围 | 涉及业务资产949亿元,最高限价207万元(69万元/年)。服务单位包括:北京管道公司及其子企业;储能技术公司及其子企业;储运技术公司及其子企业;工程技术创新公司;智网数科公司等单位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鉴证、增值税全年汇总清算、日常咨询服务、集团公司税务合规检查、对接国家部委及省级税务机关搭建政策沟通与争议协调渠道等工作;并配合一标段(主所A)中标事务所出具整体的汇算清缴报告和管理建议书、税务检查报告等。 |
| 资格要求 |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持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事务所需具有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4A及以上等级认定资格,承担过大型央企集团税务项目,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等级为TSC 3级及以上。 3.2 业绩要求:近五年来(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中央企业集团总部级别(国资委名录下,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企业所得税汇算审核、增值税汇总清算、日常咨询服务、税务合规检查项目(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若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发包人或其专业主管部门提供,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 3.3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人员要求: (1)团队配置 项目负责人(合伙人):各标段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企业合伙人级别或企业副总经理,负责对资源调配总体负责,负责项目的规划、督导和统筹管理工作,对服务的质量和进度总体负责。需具备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等注册级资质,拥有至少15年以上执业经验(自获得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执业资格之日起计算)。 驻场负责人(高级经理):负责总部驻场工作,负责整个项目现场全过程实施,负责分组项目的规划、督导和统筹管理等工作,按照委托方要求开展税务工作,对服务的质量和进度负责。项目组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等注册级资质,拥有至少10年以上执业经验(自获得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执业资格之日起计算)。 主要人员(经理):需具备会计、审计、经济等专业中级职称,或具备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等注册级资质,拥有至少5年以上执业经验(自获得资格证书或取得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执业资格之日起计算)。 一般人员:需具备会计、审计、经济等专业助理级职称,或具备税务师资质,拥有至少2年以上执业经验(自获得资格证书或取得税务师执业资格之日起计算)。 (2)驻场负责人 一标段:需要配备1名高级经理全年常驻集团总部;二标段需要配备1名高级经理常驻集团总部半年以上的工作时间;三标段、四标段需要配备1名高级经理常驻集团总部每周至少1天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甲方规定为准,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兼职顾问 要求各标段为服务对象每家至少配备1名兼职顾问,顾问须有五年以上的从业经验(以取得注册会计师或者税务师资格为准)。 (4)队伍人数 每年汇算清缴、汇总清算和税务检查派出人数一标段不少于20人(其中高级经理1人,经理不少于3人),二标段不少于12人(其中高级经理1人,经理不少于2人),三标段、四标段不少于8人(其中高级经理1人,经理不少于1人),其他人员结合项目具体情况进行安排。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网”网站(htt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网”网站(****.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提交最近3 年(2023年10月至2026年10月)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 (5)***网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列入黑名单。 (6)未被某地税务局列为重点监控对象。(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现场对以上(1)、(2)、(3)***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投标人信誉情况的依据。 3.6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只能以总机构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发布时间 | 2026-10-09 1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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